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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与犯罪防控关系研究

2015-02-06

关键词:预防犯罪犯罪校园

●孙 晔

校园环境与犯罪防控关系研究

●孙 晔*

校园环境的设计及其社区警务管理所出现的问题,使得校园成为犯罪的高发场所。本文欲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理论(CPTED)提出如下观点:对现有的校园物理环境进行设计和改造;强化社区警务在维护校园安全中的主导地位;司法审判的实践中加大对相关犯罪的刑事处罚,从而建立起新型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犯罪预防能力达到最大化。

校园环境 犯罪防控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

一、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探讨及启示

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四个必要环节:潜在的犯罪分子、适宜的作案环境、合适的作案时机及被侵犯对象。犯罪行为依赖于时间、匿名、实施的便利和快速的逃跑路线等与环境有关的因素。而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则要求通过环境设计干预或阻碍这四个环节的成立,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一)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的基础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通常被认为是奠基于三大理论基础之上而形成的:理性选择理论、日常活动取向和行为地理学取向。

理性选择理论假定犯罪人为理性人,其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经过理性思考而做出的选择。在犯罪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时,他会评估其行动的代价、犯罪的回报并选择相应的侵害目标。因此,该理论认为物理环境设计的良好与否将成为能否抑制甚至是消除犯罪动机的重要环节。

日常活动取向理论认为犯罪的发生与日常生活中的某些因素有密切关联,它混合了影响犯罪的各种因素,通常包括适合的犯罪目标、缺乏有能力的监管者、潜在的受害者或是罪犯、潜在的犯罪地点等。因此,环境中脉络、尺度,非居住建筑的配置,以及交通模式会影响犯罪活动。①徐磊青:《以环境设计防止犯罪研究与实践30年》,载《新建筑》2003年第6期。行为地理学取向理论认为犯罪人的认知地图和空间知识对犯罪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犯罪人会倾向于在其居住地附近、日常活动地点或是选择其所熟悉的地点进行犯罪。

(二)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的要点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最初是由美国学者Jeffery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直到纽曼提出“可防卫空间”理论,其主要针对建筑环境的设计与改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一预防犯罪的新生理论开始得到重视。在这一基础上,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理论得以完善和发展起来,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巨大的影响。具体来讲,该理论通常包括四个技术要点:

(1)监控(surveillance)。监控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潜在犯罪人观察之风险,以便辨识及逮捕。实务上采纳的技术包括:改善街灯亮度、使用电子监控设备、讲易受攻击之区域(地点)编配安全警卫、警察或守望相助团体等;

(2)行动管制(move control)。就是采取必要措施以限制犯罪人顺利经过某一地域。包括增强领域感观念、象征物的障碍物架设及其它硬件的安置等。实务上采用的技术包括减少建筑物出入口树木,死巷或封闭道路之设计及设置障碍物,以防止对社区的侵入;

(3)活动支持(activity support)。通过对各项设施加以改进,以吸引更多的居民使用该区域,扩展监控力。实务上采纳的方法包括在高犯罪区域制造活动区域,如提供展示中心,强化活动的举办;

(4)动机强化(motivational reinforcem ent)。强化民众服务社区事务之意愿,致力于犯罪预防工作,其措施包括警民关系之改进、市民参与警政工作等。②See Wallis, Allan & Ford, Daniel: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An Operational Handbook, Washington, D.C, U.S.Dept. Of Justice,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1980, 转引自庄劲、廖万里:《犯罪的情境预防原理》,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期。应该说,第二代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已经开始结合和关注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因素对环境的形成及其犯罪预防的影响了。

(三)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的不足

虽然在实践中,该理论的应用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效果,但是过于强调这样一种环境因素对于预防犯罪的作用,则有可能过犹不及。有学者认为在运用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时会出现四个主要的阻碍:第一,环境的设计者、土地的经营者和社区成员缺乏CPTED理论的知识;第二,不断变化的阻力,即很多人在合作计划中会反对运用CPTED理论;第三,CPTED理论宣称它在预防犯罪方面是全能的良药,其将会取代绝大多数传统的、重要的预防犯罪的方法;第四,对于很多地区而言,运用CPTED理论进行改造的代价将是高昂的,甚至会带来政治上的困难。③http://en.wikipedia.org/wiki/Crime_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 Strategies for the built environment.

实际上,正如Robinson所说,环境从来都不能直接对行为产生影响,它只有通过影响人的心理从而影响人的行为。任何一种犯罪预防的模式都必须包含心理的因素和物质形态的环境。只关注犯罪预防的外部环境显然是不够的。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能否最终达到目的主要取决于公众对犯罪行为的态度和罪犯对环境的感知能力,这两者都与公众素质、教育程度等社会因素而非物质环境因素相关,遵照CPTED原则制造出来的物质空间至多强化了这种心理暗示,但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④刘成:《可防卫空间理论与犯罪预防性环境设计》,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如果CPTED确实产生了作用,那么必然是通过环境设计带动了人们行为的、社会的和对空间的态度的改变。将地区的共同利益结合并调动了起来,才使得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真正取得了效果,减少了犯罪活动。毕竟,犯罪首先是社会问题,尔后才是技术问题。仅通过监视系统等手段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二、传统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存在的问题

有学者调查发现,孩子们受伤害的现象是从8岁左右变得突出,10岁左右达到顶峰,其中暴力犯罪与色情犯罪直接对身体施加的危害占全体受害对象的55%。⑤[日]中村攻:《儿童易遭侵犯空间的分析及其对策》,卡米力·肖开提、章俊华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页。而未成年人主要活动的场所和活动时间主要以学校为主,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空间和时间内,其容易成为暴力犯罪侵害的对象。通过对目前校园及其周边的环境和制度环境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我们发现环境设计的隐患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校园物理环境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监控方面来看,校园环境尤其是周边环境既缺乏来自社区的自然监视,又缺少技术上的监控措施。在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中的监视作用由以下条件构成:(1)在发生犯罪前,对可疑人的出现和有关事情的了解程度;(2)目睹犯罪行为可能性的大小;(3)目睹犯罪行为时,对其采取阻止行动或进行跟踪(包括直接跟踪,以及通报等间接跟踪)的能力的大小。⑥[日]伊滕滋:《城市与犯罪》,夏金池、郑光林译,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这种监视应当是持续的和随时的。一方面它来自于学校周围社区居民自发的和潜在的关注街道的意识;另一方面,应当在学校主要入口处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而实际上,大多数中小学校并没有这样的双重监控体系的存在,从所发生的一系列校园犯罪案件来看,如果监控的效果可以很好的发挥的话,那么犯罪人可能就不会这样轻易得手,至少在案发的最初可以得到快速的制止,从而降低犯罪结果的影响。

其次,从行动管制方面来看,校园成为犯罪人可以顺利经过的区域。行动管制的目的是增加犯罪的成本,通常都会利用有形的和无形的障碍去界定领域的所属,从而唤起人的本能的领域方位感。从目前大多数的校园环境来看,进入校园的入口并非唯一,在上学或放学的高峰期也不能对学生出入的通道进行相应的封闭、限制或设置一定的障碍物,以增加陌生人进入或靠近学校及其附近的难度。尤其是,很多学校直接位于主要交通干道附近,都不同程度地对校园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和威胁,使得该区域成为犯罪的空间盲区。

再次,从活动支持方面来看,鼓励公共空间的合法行为将会有效地预防犯罪。从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CPTED)的设计来看,如果能够有效地利用校园周边商贩的合法活动,就会将他们变为潜在的保护学生的积极因素。正是因为缺乏这样的活动区域,因此,校园周围一旦发生犯罪行为就很难使学生得到及时的帮助。

最后,从动机强化方面来看,社区居民的参与校园保护的意识不够。在校园安全和犯罪预防的方面,我们更多的依赖于警察的力量,希望在学校周围布置更多的警力,延长巡逻的时间,却恰恰忘记了保护学生的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力量来自于社区。

(二)社区警务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伊藤滋认为,空间特征取决于“结构”、“管理”和“利用”三个方面,如果空间结构和空间利用出现新的变化,而空间管理没有变,或空间利用有了变化,但空间结构和空间管理却无变化等,结构和利用以及管理这三者不协调,就会产生“空间的死角”,出现新的犯罪。⑦前引⑥,第116-129页。由于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是社区组成的重要部分,因此除了校园环境设计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在管理尤其是社区警务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从认识上而言,对于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对于校园内部和周边地区安全事项都有详尽的规定,然而基于以往的经验,很少出现在这一领域发生的严重暴力伤害事件,因此,在治安管理上会有所懈怠。

其次,从管理模式上而言,社区警权过于集中。社区警察权力呈现强势,而社区自治权利被动和不足。在管理上导致即使耗费大量警力,也难也达到预期的犯罪防控的效果。

最后,从处理危机的方式上而言,警民联动性不足。由于在先期的预防和管理中出现了问题,因此,一方面社区警察和居民缺乏应对此类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另一方面,也未能有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防犯和打击。

(三)校园内部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环境益复杂,威胁校园环境的因素不断增多,校园安全形势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从安全防范的角度来看,部分学校安全防范薄弱,缺少全面、规范的安全管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没有系统考虑校园安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进行弥补,因此不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从安全教育的角度来看,学校缺少相关的安全教育课,有调查显示,我国未成年人中,仅有5%的未成年人接受过安全自护方面的教育,⑧邓鹏宇、吴清畅:《我国中小学生命与安全教育现状及对策》,载《中小学校长》2008年第5期。由于学校教育主要是应试教育,很少从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角度教给学生安全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练等大多没有落到实处,或是流于形式,这就造成很多学生没有掌握安全技能,遇到危机时不懂得如何应急逃生。

从校园安全的设置配备角度看,很多学校并没有设保安,传达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校园缺少必要的监控设施,对于学生的接送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甚至是在上下学的高峰时间管制较松等等。

三、校园安全防控对策的新视角

校园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这就要求以一种新的思路和模式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

(一)安全理念导入校园物理环境设计

校园是学生成长和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在以往的校园设计中,人们注重校园环境的舒适、优美,希望通过建筑表达一种人文的精神,而很少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去衡量校园建筑和环境自身所传达出的安全防卫理念。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设计安全的校园建筑和环境将会增加犯罪的成本,提高犯罪的风险,也就是说,潜在的犯罪会因为良好的建筑设计而得到有效的遏制。实际上,建筑与规划设计不仅是一个美观的产品,而且是社会责任感的表达。

(二)校园物理环境的设计与改善

戴维·加兰认为一些社区的“犯罪环境”的特征使侵蚀了潜在的社会控制机制,尤其是当一定的物理性特征鼓励了异常行为的话,那么从逻辑上讲,我们期望可能会有其他的特征来抑制它和控制它。而人类影响和规制每一个人的行为的最直接和最明显的方式,是建构物理性结构和界限,因此,如何控制人们的行为和相互行为的中心环节是设计客观的环境。⑨[英]马丁·因尼斯:《解读社会控制——越轨行为、犯罪与社会秩序》,陈天本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9页。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1)从学校内部来讲,应当明确办公楼的位置。CPTED理论在学校设计中非常强调办公区在大楼内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能监控最危险的地方或是危险开始迫近的地方。所以那些将办公区隐藏在两个教学区中间的做法就欠妥当,相反将办公区设在建筑前部,能看到学校主入口,那就要好的多,⑩前引①。这使得管理人员能够便利守望主要入口处。(2)配置全面的监视系统。在学校出入口等主要通道、围墙周边界、学校校门和园门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在校园的走廊、教师、寝室等部位安装报警的触点,并与警方实现联网互动。(3)消除遮挡观察视野的植物景观和死角,增加室内对外部监控的能力。

其次,加强通道控制。对于进出校园的通道应当设置一定的障碍。(1)设置缓冲地带或前导空间,加强对缓冲地带的监视和控制,以增加犯罪人进入校园内部实施犯罪的难度。(2)在校园周边应当设置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划人行横道;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高峰时间,对相关车辆进行阻拦,为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留出安全的区域。(3)设立专门的“防范通道”。根据学校周边具体的情况,每隔一定距离就设置一处安全防范联络所,道路的要害位置设置路标、报警电话等。

最后,校园安全防范行为支持必须加强。大力鼓励学校周围公共空间的合法行为。将在学校门口附近经营的固定商贩纳入校园安全体系,使他们能够承担起安全防范的责任,尤其在学生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以迅速找到安全地区进行躲避。

(三)社区警务制度环境的完善

目前,在很多大中城市已经将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明确划定为“校圈”,进行重点防控。

首先,从人防的控制角度实现动态与静态布控模式的双重结合。在动态布控模式中,做到了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的“三见”,即见到民警武装巡逻、见到警车往返巡视、见到警灯及其他警示标志闪烁,并对校园周围环境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最大限度消除犯罪隐患;在静态布控模式中,与学校积极联合,在有条件的学校里设置校园警务室,及时处理突发安全状况,由专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与学校同时承担校园安全防范的责任,并设立专职的保安人员进行校园看护。

其次,从物防的角度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配备。警方为学校配置了钢叉、警棍、辣椒水等,在主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和报警装置,并与110指挥中心实现联网互。

最后,从技防的角度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的指导。“一卡通”、“无线视频监控”进入校园,通过权限的开通,老师手机与摄像头联网,随时随地监控校园甚至是校园周边地区。

从实地调研结果分析,在现实的社会治安维护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中各组织被认为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政府公安机关选择频度高达38.2%,说明了人民对政府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维护中关键作用的基本认同。⑪⑪唐皇凤:《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页。⑫前引⑪,第337页。⑬参见[法]米海依尔·戴尔马斯·马蒂:《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同样的,在对校园安全环境的维护中,社区警察依然是防控校园犯罪的核心力量。

(四)社会监督环境的完善

国家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对犯罪的反应,但是正如国家不能代替社会一样,国家对犯罪的反应不能代替社会对犯罪的反应。在具有“国家-社会”二元结构的国家,社会仍然发挥对犯罪的反应力。这就表明了社会自治力量参与预防犯罪的重要性。所以要实现对校园犯罪的防控,只单纯依靠社区警力显然是不够的,它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去完成。从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成功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来分析,只有在行政管理者与公民共同工作或者合作产生的条件下,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除非市民协助警察工作,向警察报告他们看到的犯罪嫌疑行为,否则,警察服务就不可能有效地预防犯罪。⑫⑪唐皇凤:《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页。⑫前引⑪,第337页。⑬参见[法]米海依尔·戴尔马斯·马蒂:《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五)司法审判实践中加强对校园犯罪案件的刑事处罚力度

法国著名学者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将对犯罪的反应分为两类:一类来自国家的,如司法机关、警察,另一类源于市民社会。一方面,市民社会具有参与犯罪控制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开放刑事网,推行“参与型”的刑事政策。在这种犯罪控制模式中,司法机关所承担的角色重在惩罚犯罪行为,而市民社会侧重对犯罪人的说服与治疗。⑬⑪唐皇凤:《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页。⑫前引⑪,第337页。⑬参见[法]米海依尔·戴尔马斯·马蒂:《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卢建平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因此,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校园犯罪案件所针对的犯罪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因此,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从司法审判的角度而言,就必须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从而起到有力的警示与威慑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

责任编校:王磊

*本文系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校园环境与犯罪防控关系研究——以CPTED为视角”(YSKYB201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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