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东审判》结缘的几个点滴
2015-02-06陈刚
●陈 刚
●叶伶俐
与《山东审判》结缘的几个点滴
●陈 刚
1993年,与《山东审判》的第一次牵手
与《山东审判》的缘分,源于1993年的一个偶然的原因。那一年下半年,我在读大四。按照要求,大四上半年要集中组织半年的实践锻炼,我们有幸到烟台市政法系统实习。我被安排到原烟台市福山区法院古现法庭实习。
法庭有正式干警4人,庭长是王明德,和三个审判员。记得刚到法庭实习不久的一天,王庭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小陈,发挥你的优势,麻烦你写个材料。”那一年,福山区法院为王明德庭长申报个人二等功,需要起草先进事迹材料,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
大学期间,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材料,法庭除了《大众日报》和小版的《烟台日报》,并没有其他报刊杂志。看着上级法院的通知,感觉无从下手,但王庭长的安排,我不能推辞。大学生的矜持,让我放不下架子向法庭的同志请教。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窘相,王庭长第二天交给我几本杂志,说:“今天我到院研究室,要来几本《山东审判》,看看对写材料有没有帮助。”我欣喜地接过来,几本薄薄的杂志,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
在之后的两天里,这几本《山东审判》不知被我翻了多少遍,我对法院工作有了些许的了解,才知道大学课堂与法院实践,距离是如此遥远。万幸的是,这几本《山东审判》里,有先进法院和先进干警的事迹介绍,我“比着葫芦画瓢”,心中形成了王庭长事迹材料的架构,接下来有针对性地与王庭长、三个审判员以及司法所所长等座谈,他们介绍了王庭长的工作经历、工作方法,并推荐了王庭长以及法庭办理效果较好的几个案例。有了框架和素材,我便一气呵成,提前完成了王庭长交给的任务。后来,材料报到政工科,政工科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王庭长也对我表示感谢和鼓励。实际上,最该感谢的是王庭长,事迹是干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同时多亏那几本《山东审判》解了燃眉之急,否则不知道王庭长的事迹材料会写成什么样子。
2004年,在《山东审判》发表一篇文章
2004-2005年我任立案庭副庭长期间,先后两次带队到北京信访值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信访的“产业化”倾向,一些人围绕信访群体进行“经营”,有的代写信访诉讼文书、有的专门提供打印服务、有的代为排队取号……等等,接访点周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对于化解涉法信访问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但一些当事人信访有越来越烈的趋势,信访问题尤其是一些信访老户、非正常上访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顽疾”。
是什么原因造成众多的涉法信访老户?我查阅了莱芜法院2000-2005年的信访案件卷宗,找部分资深法官和信访局的同志座谈,从社会机制、历史传统、信访工作机制、信访人自身因素、法院内部因素等五个层面,分析了形成信访老户的29个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信访老户成因及其对策》,被推荐到《山东审判》,在2004年第6期“本刊聚焦”栏目发表。看到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真是意外之喜,受到了很大鼓舞,慢慢养成了勤思考、多动笔的习惯,20多年来,先后由10余篇调研论文在省法院业务部门组织的研讨活动中获奖。
2015年,《山东审判》成为不可或缺的良师益友
我先后在莱芜中院多个部门工作,不是每一期《山东审判》都能够看到,有时为了查阅资料,到图书室或者研究室借阅。由于工作性质和个人惰性,翻看《山东审判》时断时续。
2015年4月,我从审判岗位调整到研究室工作,研究室起草材料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尤其是起草重要的综合材料、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时,如何确定撰写主题、如何形成材料框架、如何契合上级精神、如何归纳工作重点等等,常常感到力不从心,除了多渠道查找资料以外,更是离不开《山东审判》。因为《山东审判》栏目丰富,既有对中央有关精神的深度解读,也有各级法院领导对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深入思考;既有审判实践到法学理论的重点课题攻关,也有法官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实践总结;既有务实求真的经典案例分析,也有开拓视野的域外撷英等等。融学术性与应用性于一体,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于一身;契合法学理论而不囿于法理,立足司法实践而又高于实践,对于我们从事法院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几个月来,我从学习翻阅《山东审判》中尝到了甜头,近期几个综合材料、领导讲话得到了充分肯定,可以说《山东审判》功不可没。
《山东审判》创刊30周年来,激扬青春、高奏凯歌,结出累累硕果,为山东法院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祝《山东审判》以30周年创刊纪念为新的起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作者单位: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王磊
●叶伶俐
昨天带着回忆默默逝去,今天携着希望悄悄来临,明天闪着光辉在等待着我们……
春之播种,夏之蓬勃,秋之收获,冬之酝酿,数载悠悠,不知不觉间《山东审判》迈着笃定的脚步迎来了三十而立,而我与《山东审判》相识相知相伴也已逾七个春秋了。“举目青山出,回首暮云远。”时光易逝真情在。细品我与《山东审判》共同走过的那份真实,芬芳馥郁。每一种芬芳都沁人心田,都演绎着一种玉颜,在我的内心日渐丰盈。
杨柳依依:清风碧水中情丝荡漾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杨柳是缘,是情。
驻守在春日的旷野,思绪漫步在昨天与未来之间,美丽邂逅如春风里碧波荡漾的西子湖水,又一次涌动在我心头。与《山东审判》的第一次结识,是在2008年春天。那时刚刚毕业的我在济南历下区法院实习,走进办公室的第一天,办公桌上一份散发着油墨清香,封面设计隽秀清新的《山东审判》便吸引了我。展卷细读,发现其风格睿智大气,栏目丰富别致,内容经典实用,创新与实践交融。我读着读着,思路游弋其中,仿佛有种“行在山阴道上,美景应接不暇”的沉醉,亦犹若一种“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的迷恋。
高山流水,阡陌红尘,庆幸的是我能与《山东审判》缘分再续。同年8月份,我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潍坊中院工作。《山东审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总能在思考遇到阻碍时,从这位朋友身上获得启发,又在不经意间获得大量的知识。每次拿到期刊后,我都会在美丽的字里行间扫描寻宝,如饥似渴地捧读摘抄。我发现,那一篇篇实践性与创新性并重的理论文章犹如颗颗珠蚌,流光溢彩中汇聚的是一线法官经验的经验凝练;那一篇篇摇曳法院文化的美文,如同遍地落英,缤纷美丽中诉说的是法官这个群体共同的感悟心声。
选我之所爱,爱我之所选。渐渐地,我对《山东审判》有了特殊的情结。每当散发着墨香的新刊来到,轻轻摩挲着崭新的封面,细细品读着丰富的内容,那种心情,如麟儿降临般喜悦,如璞玉在手般温润。然后,我也习惯了翘首等待下一期。她如同我的精神伴侣,在不知不觉中融入了我的生活,我的工作。随着岁月的增长,彼此间的感情也日益加深。是她,激活了我心里的一池春水。
心之所依,爱之所在。当爱清澈地留印于泛起涟漪的心湖,我想这或许已经成为一种依恋。我依恋,因她根植于司法实践的沃土,记录的是法官自己的笔耕实录,读她,有一种难言的亲切激荡的共鸣;我依恋,因她“立足爱撒齐鲁,力争光照华夏”的气度,记录着我国法治的光辉历程,读她,可以触摸到司法战线的时代脉搏;我依恋,因她是思想逐放的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