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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诠释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2015-02-06

关键词:高院依法治国法官

●吕 华

用生命诠释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吕 华

看干部,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凡有大作为者都视工作为一种责任担当,在平凡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努力成就一番事业,他们的人生也因事业有成而精彩纷呈,富有意义和价值——邹碧华法官就是这样的一位!他勇于探索、充满激情、敢于担当、不怕困难,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其精神充满了正能量,极具感染力。我在学习当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邹碧华法官“敢担当、有作为”的精神。

邹碧华用他26年的职业生涯为我们生动诠释了一名法官的职业形象:勤学、善思、爱岗、敬业、勤勉、创新、公正、无私。邹碧华是全国三十万法官的杰出代表,也是全国司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在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他面带微笑,从容自信地引领我们奋勇向前!人们由衷叹服——“做法官,当如邹碧华。”他是布道人;他是一位纤夫,负重前行;他是一支蜡烛,燃烧生命。一位法官具备什么品质,才能赢得众人尊敬?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和法律素养,赢得所有人的敬意。他是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受到众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学高身正、善良真诚和对法治理念的不懈探求,赢得了一位法官的身后荣耀。邹碧华法官崇法尚德,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

我们每一位法官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和使命所驱,担当起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起依法治国的责任,担当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责任,一路前行。否则,只有被时代淘汰,被历史遗弃。依法治国,大势所趋;司法改革,志在必成。面对汹涌澎湃的改革大潮,这样的结论应当是唯一回答。而邹碧华做到了,以敢为人先的姿态做到了!他作为改革的先行者,倾自己的知识、智慧和力量,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改革需要担当,有勇气担当,还要有底气担当。邹碧华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打折,不因碰到障碍就浅尝辄止。这样的改革担当,是敢为、善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院长在其撰文《最好的纪念——追忆邹碧华》中写到:一位哲人说过,世上有两样东西亘古不变,一个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一个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信仰。碧华同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法官,他有崇高的法治信仰。他忠诚敬业,锐意进取,无私无畏,为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甘当“燃灯者”。碧华同志对工作充满激情,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在高院分管过研究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信息管理处、审管办等多个部门,无论任务多么繁重,工作多么辛苦,从来没听见他喊过苦叫过累,在他身上好像总有使不完的劲。记得2014年4月上海高院领导班子调整分工,我与他商量,提出让他来分管信息化工作,他欣然应从。为了做好上海高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刻苦钻研,仅“大数据”一个专题就先后读完了近50本书籍,推动上海高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2014年12月7日,在他离世前三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等专家参观了上海高院信息化建设之后赞叹说:“我到过许多国家的法院,上海法院的信息化水平是全世界最好的。”邹碧华以其言行和生命回答了“法官应担当什么、应如何担当”这一共性化的问题。

法官的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法官的责任又是重大的,既肩负着工作责任,也肩负着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邹碧华以其一生诠释了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孔繁灵在《以邹碧华为引领,做一名敢于担当的好法官》中写到:邹碧华以其言行、生命诠释了法官是法治的引领者,法治的守护人。回顾他短暂而有光华的一生,无论是背着“黑锅”推动司法改革,还是倾注心力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勇毅与担当都倾注于一身。邹碧华,就是一个在法治改革路上敢于担当的好法官,他一身始终牢记“责任责任责任”的誓言。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视“法”如生命,不断发出“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的呐喊。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视公平正义为圭臬,做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提出的每一个观点、甚至说出的每一句话,无论对外还是对内,都闪烁着公平正义的智慧和光芒。一个敢于担当的法官,才会胸怀中国法治梦,走上法官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实实在在地这样做到了,他扎实做好了人民群众权益的守护者和公民个人梦想的促成者!正因如此,他这样一位优秀的法官离开了我们,才会不分南北,无论上下,法官、律师、教授、学生,所有人都在真心诚意地纪念他。

供职审判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我们需要勇于担当,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难中找到办法、于无望中创造可能、于可能中办成事情,不断开拓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我们更需要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不受利益诱惑,不受权势胁迫,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崇法尚德、无私奉献,这是邹碧华一生的写照。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伟大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邹碧华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无限的活力和干好工作的热情,努力把工作完成在今天,以燃烧的激情换取事业的成功,在推进司法事业发展中找到了自己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我们应当具有不甘平庸、进取心强、渴望成才的愿望,面对现实,把握当下,把工作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视法律为自己忠诚的事业和精神追求,成为一种精神寄托。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把全部热情和精力投入进去,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忠于职守,承担起时代责任,创造出无愧于岗位职责的业绩。

从一定意义上讲,邹碧华同志是全国法官的骄傲,“邹碧华精神”是全国法院的宝贵财富。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每一名法官都象邹碧华一样,那么人民群众就会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同仁,我们当把他的精神继承发扬下去,以他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

(作者单位:新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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