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制度 不抓“坏人”只“选美”
2015-02-06刘纪鹏
刘纪鹏
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一个非常吊诡的现象:一面是股民面对萎靡不振的大盘对证监会怨声载道,另一方面是证监会“五加黑白加二”工作强度下的满腹委屈,工作辛苦程度有目共睹。
尽管证监会全名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基本职能也为按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营,可现实中本应履行法定监管职能的证监会,却将大部分工作重心放在了股票发行审核上。
中国的股票发审制度为核准制,可目前的核准制却是以“核准之名,行审批之实”,与香港实行已久的核准制在性质上有着千差万别。
证监会主导的核准制是一种实质性的审核,相当于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选美”,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部门是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即发审委。发审委负责替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报的材料是否合规,企业是否有发展潜力等等。但在市场化的指导思想下,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应该由投资人自行判断,并不需要发审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实质性审核占据了大部分精力的证监会在履行监管职能上必然不尽人意。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较好,而资本市场问题却频频发生,股票市场更是丑闻不断,都与监管方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工作重心的错位,使得证监会长期处于吃力不讨好的境地,也就无怪乎通宵达旦的证监会面对市场质疑与股民指责时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如果注册制改革仅仅是降低上市门槛、实现注册备案等纸面上的改革,而最终不能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所以改革的重点是必须建立有效地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实施分两步走:
第一步,实现监审分离。未来发展的第一步就要改革目前监审不分的旧格局,审核权利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保留否决权,交易所的核准从“实质性审核”调整为“程序上审核”,并简化核准形式。同时应逐步取消发审委,重新定位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关系,从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第二步,加强监管。如果实现监审分离,那么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将会有更多的精力来进行监管活动,加强对违规造价行为的惩罚力度,提升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增加造假行为的机会成本,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证监会一方面要对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继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逐步进行肖钢主席提出的监管转型,让证监会回归监管本位,如此才能最终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