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新闻”的成因分析与治理构想
2015-02-06秦桂媛
□ 文/秦桂媛
“烂尾新闻”的成因分析与治理构想
□ 文/秦桂媛
近年来,“烂尾新闻”不断出现。针对“烂尾新闻”蔓延之势,本文分析了它的失信路线图,并提出了四条治理的措施:首报问责制、挂名悬办制、限制评奖和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制。
烂尾新闻 舆论监督 突发事件
所谓“烂尾新闻”是指媒体对一些突发事件、社会现象报道后,有头无尾,不了了之。 自2012年首次盘点“烂尾新闻”以来,它并没有因为受到舆论谴责而消失,反而有增无减。更可怕的是人们对此已经开始感觉麻木。
事实上,各媒体正从不同角度努力消除“烂尾新闻”的危害。2014年新华网以网民调查的方式提醒社会关注“烂尾新闻”。在19个备选的“烂尾新闻”中,由网民选出了10大“烂尾新闻”。《中国青年报》则对它所认定的2014年10大“烂尾新闻”进行追踪。其中有河南货车司机夫妇服毒自杀:公开止于问责;湖南一公职人员射杀村妇:人已葬,疑问仍在;武汉一高校内酒店组织卖淫:权威信息缺位的“罗生门”等等。
“烂尾新闻”因何“烂尾”?
从当时公布的结果来看,对“烂尾新闻”是否继续追踪意义不大,因为单靠媒体舆论力量无法推动问题解决。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且不说其他社会因素,就是信息本身更替的速度也让新闻瞬间就成了旧闻。
造成“烂尾新闻”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社会心理偏见。即“负面新闻会影响本地投资环境”。“烂尾新闻”的共性之一是负面性。不管是突发事件还是社会现象,对新闻发生地似乎都不是“好事”。在这种观念的作用下,尽管媒体已经将新闻作了报道,但后续很难跟进。各地、各级职能、执法部门在新闻事件曝光后,由原来的“慢三步”变为“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反应是快了,但真正的处理措施迟迟不见动静。当事方(人)娴熟运用危机公关的姿态、套路,耐心消磨着公众期待,期盼着新热点转移公众注意力。而且,他们对待负面新闻的态度与前几年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反应由慢变快,知道受众先入为主的重要性;信息发布由少变多,尽管都是些大话、虚话也比没有好;态度由“不见”变“露脸”,有的不亚于演员的表演;处理一如既往地慢,需要动真格了就开始拖;多数结果是“悄悄地问责,公开的不要”。就算处理了当事人,也不向公众发布信息。
“烂尾新闻”的另一个社会心理是“能拖就赢”,让时间消除一切。如果说古代社会犯事者玩的是“空间拖延术”,像《水浒》里描写的犯事者,从甲地逃到乙地,躲过风头就万事大吉。而“烂尾新闻”玩的是“时间拖延术”,而且是原地硬拖,颇有些死皮赖脸的意味。
“烂尾新闻”的失信路线图由媒体而始,由社会承担最后责任为终。其中,新闻媒体最先遭到受众怀疑,因为它是受众的第一个信源。再往下就是当事方(其中不少是职能部门或执法部门),因为“烂尾新闻”的表现是在媒体,但根源不是媒体造成的。紧接着,政府的诚信将会直接受到损害。最后,悬而未决,只有热闹、没有问责的新闻事件将会对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旦失信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受伤害的是整个社会及所有成员。
如何治理“烂尾新闻”?
一是首报问责制。由于各媒体生存压力较大,都比较重视新闻时效性,生怕在报道速度上落后。不少媒体都在内部制定了“漏报处罚”之类的措施。鼓励记者“抢”新闻,却从来没有出现“不追踪处罚”的事情。也就是说,媒体现行游戏规则是顾“头”不顾“尾”。虽然已经意识到“烂尾新闻”的危害,但还没有在制度层面给予治理。各级媒体可以尝试建立自己的首报问责制,最先报道的媒体有责任和义务将后续结果追踪到底,告知受众。在社交网站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消息首先来自微信等社交网站。对此,可同样采取谁先采用来自社交圈的信息,谁负责刨根问底的措施。
其实在实践中,一些媒体已经自发地践行着“首报问责制”,只是没有形成单位规定、行业习惯而已。如央视在2006年、2008年和2012年连续三次在“3·15”晚会上追踪垃圾短信。首播后此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央视在2008年、2012年继续追踪这个问题。其结果是垃圾短信是一种“社会公害”成为共识;相关公司被叫停短信及彩信业务。虽然垃圾短信没有从根本上杜绝,但其凶猛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与之类似的还有汽车消费安全问题,央视在2010年“3·15”晚会曝出两起后,又于2011年、2013年“3·15”晚会继续追踪。结果不仅让当事公司作出回应,更让汽车“召回”制度在中国落地,使中国消费者的待遇“与国际接轨”近了一步。
也许有人会担心,“首报负责制”会不会限制新闻的时效性,造成漏报、瞒报?两害相较取其轻者。与其让烂尾新闻伤害整个媒体的信誉,让媒体失去生存的根基,不如放慢播报速度,营造一个健康、诚信、良好的媒介生态环境。此外,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各媒体比速度已经没有多少意义。相信各媒体在实践中已经品尝了比速度的后果。因为“抢”新闻、比速度是前互联网时代的办报理念,它已经不适合用来办网络时代的媒体。网络时代比的是力度、厚度和深度,比的是内功。
其次,挂名悬办制。现在几乎所有媒体都有自己的网站,在自家网站内,把自己曾报道过(转载过)、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结果的新闻悬挂出来,自曝家丑。 将所悬挂的新闻已经追踪到了哪一步、进程如何,给受众一个交代。可以考虑在网站首页开设专门的对话窗——“待闻”,专门刊登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已经开了头却没有下文的“烂尾新闻”,欢迎网民提供突破线索,一旦采纳,给予稿酬。广大网民的力量和智慧远远大于媒体的力量,利用他们所提供的线索、智慧和材料,将会大大促进烂尾新闻的解决。
第三,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制。每一季度或半年,各地新闻媒体的主管部门,一般是市、省及其以上宣传部或政府新闻办,在政府公告内通报“烂尾新闻”的当事方,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政府的权威,树立诚信形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国新闻业的属性决定了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对“烂尾新闻”的治理。因为新闻事业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国有,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媒体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的思想、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职责。肩负着党性和政治性的重任,对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换句话说,现在的“烂尾新闻”“烂”的不仅是媒体形象,更损害了其所拥有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削弱了统一思想的整合力。
第四,强化行业自律。“推进新闻行业自律,规范新闻从业行为”,是各级记协的一项重要职能。记协可根据所颁布的章程,切实行使行业监督权,凡是出现“烂尾新闻”的新闻媒体,当年不许申报省级及其以上各种新闻奖项。在各类评奖里增加“诚信”的分量,让每一个获奖的新闻不仅包含着崇高的政治指引、精湛的艺术魅力,也包含着诚信典范的光辉。让媒体的诚信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或缺。根治烂尾新闻单凭媒体本身的力量无法胜任。必须发挥行业力量,积极推动政府有效作为。当前,造成烂尾新闻的不少当事方直接维护着本部门、小团体的声誉,同时又打着政府形象的旗号,迷惑了相当一部分人。但它的所作所为在根本上对政府形象造成了极大伤害。
总之,治理“烂尾新闻”必须媒体内外、政府上下共同努力方能实现。欲解决“烂尾新闻”问题,媒体首先要积极行动,引起各方重视,并且以身作则,尽自己最大努力。同时,也要改善媒体的生态环境,铲除“烂尾新闻”的生存土壤。
(作者单位:广西《南国早报》)
编 辑 张 垒 leizhangbo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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