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
2015-02-05龙德芳
龙德芳
2014年1月26日,教育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小升初”工作流程和“就近入学”的根本原则,要求有关地区完善有关政策遏制“择校热”。这样,就近入学政策又一次被教育部提到桌面上来,当然就有千千万万的家长一直并再次纠结和关心。
事实上,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并非新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一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教育公平。
那么,什么是就近入学?你的孩子就近入学了吗?与居住地仅一墙之隔的某知名中学为啥就不招你家的孩子?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这样回答:“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中学最近就能就近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中学近就是就近入学。每个学校招生范围的确定是以小区或者街道整体划分,居住地与学校虽然仅一墙之隔,确实不一定能被划进家长想要选择的学校。”明白了吗?是不是绕得晕头转向还不知所云?是不是有点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画的圈——圈内安全,圈外凶险?
以上是近的入不了,还有近的不想入。为了追逐优质教育资源,不少家长宁可放弃家门口的学校,让孩子长途跋涉上名校,而要达到按照就近入学也能上个好学校的目的,那些无权也无法弄到条子的家长,一是选择合适的时机将孩子的户口转入择校所在区县的指定区域;二是通过购买学区房来择校。2014年9月孩子就要上初中的黄秀春女士告诉记者,孩子3岁的时候,她就买了一套学区房,价格是当时同城同区位同面积非学区房的4倍多,不过她觉得很值。但也未必完全可行,2014年1月4日,浙江宁波一国企开发商先前以学区房的名头售房,但交付房子后,数百名购房者发现上当,区内小学的学额已满,致使百名适龄儿童无法就近入学。
如此,我们有必要检讨所谓的“就近入学”。由于就近择校,在好的中小学周边形成了所谓的学区房,谁获得了学区房,谁就获得了享有高质量教育的权利,而低收入者只能逐步淡出学区房,于是代际不平等因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公而加剧。
地方政府允许学校自行预留部分招生名额供择校使用,这就为那些拥有足够“能量”的人以变通的方式超越制度束缚创造了条件。因此,禁止择校剥夺的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选择权,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部分人享受优质教育服务,而另一部分人只能接受较差教育服务的现实。
义务教育招生按照户口所在地进行排位分配,只要是公立学校,无论质量高低,都不用担心生源问题。即使教学和管理很差,也会有学生来上学,也会得到政府扶持。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不存在生存危机,学校之间没有了竞争,那么薄弱学校还有动力迎头赶上优质学校,优质学校还有动力继续进取吗?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机制的僵化和整体质量的下降,因为制度红利在优待着无须加倍努力的他们。
学生从幼儿园到初中有超过10年的时间在同一个学区就读,学生自身发展不能接受到更多元的文化以拓展视野,经历单一,眼界受限。城市的就近入学有如口袋里卖猫让你不知所措,而更多农村孩子,自从中小学布局调整之后,就近入学也近乎一种奢望,他们都得小小年纪就到离家很远的学校寄宿了。我们能否找到更好的办法,将就近入学与合理合法的择校相结合,寻求最佳平衡点,使义务教育更加体现公平及合理,更加体现教育的人文关怀呢?
责任编辑:晏祥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