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要为宪法宣传教育竭诚服务
2015-02-04珞珈
珞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是厉行法治的一个象征,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强调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是全党全国当前和长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也是出版工作的重大任务和神圣职责。出版要为宪法宣传教育竭诚服务。
1954年9月20日,经过1.5亿人的讨论,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经过为期4个月的全民大讨论,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现行宪法是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现行宪法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作了四次重要修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它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制度保证。
出版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宪法宣传教育竭诚服务,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出版工作者不能只是学习掌握与出版有关的法律,还要学习掌握其他法律特别是宪法。学习宪法要做到八个深刻认识: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及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深刻认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要全面加强对宪法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的学习,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出版权力、履行出版职责,以宪法作为从事出版活动的根本准则。
宪法宣传教育是出版工作一项既紧迫又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是出版工作的薄弱环节,数量需要加强,质量需要提高。要坚持宪法宣传的正确方向,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要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宪法观念。要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形成规模声势,取得实际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问题和深层次思想问题,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讲清楚我们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根本区别,讲清楚为什么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清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以更好地明辨理论是非,统一思想认识,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宪法宣传教育需要持久不懈地努力。最近一项问卷调查说明,仅一成受访者通读过宪法,近九成的人没有完整读过宪法。出版为宪法宣传教育服务任重道远。宪法乃国之重器。全面深化改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离不开宪法的保障作用。出版工作者要站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度,既要带头学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又要尽职尽责,为宪法宣传教育竭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