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议《诗本音》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处理的矛盾
2015-02-02范梦怡
范梦怡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略议《诗本音》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处理的矛盾
范梦怡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摘要:清代学者顾炎武对《诗经》韵例的探讨集中反映在他的《音学五书》之《诗本音》中。而《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问题正属于《诗经》韵例的研究范畴。在《诗本音》中,顾炎武一方面认为虚字不入韵,另一方面又认为虚字可以入韵。从现代音韵学的角度来看,顾氏的观点有得有失,值得后世学者加以深究。
关键词:《诗本音》;《诗经》;韵例;虚字;入韵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为研究上古音韵提供了重要的材料和依据。对《诗经》用韵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韵例形式和通韵合韵形式。相比之下,对《诗经》韵例的研究尤为重要。关于《诗经》之韵例,明代陈第指出:“《毛诗》之韵,不可一律齐也。盖触物以摅思,本情以敷辞。从容音节之中,婉转宫商之外。如清汉浮云,随风聚散;蒙山流水,依次推移。斯其所以妙也。”[1]203王力先生也曾说过:“韵例的研究很重要,只有了解了《诗经》的韵例,才能更好地了解《诗经》时代的韵部。”[2]41
顾炎武开清代古音学风气之先,他的《音学五书》堪称我国古代历史语言学的扛鼎之作,影响着整个清代的古音研究。对于《诗经》这“动乎天机”的用韵格式,每一个研究《诗经》用韵的人都不得不对它进行一番探索,顾炎武也不例外。在《诗本音》中,顾炎武不但分析了每一个韵脚字的古音,而且还归纳了《诗经》用韵的若干条法则。
《诗经》的韵脚字大多是虚字,关于虚字入韵与否的问题,学术界众说纷纭。文章以顾炎武的《诗本音》为研究对象,同时参考历代音韵学家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看法和观点,全面客观地考察顾氏对《诗经》中的虚字入韵与否处理的得失。
一、《诗本音》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处理
《诗本音》为《音学五书》中的第二部,共十卷,顾炎武自认为《诗本音》是《音学五书》中最重要的一部。《诗本音》将《诗经》全文抄录下来,重在《诗经》押韵字的注音,同时参考其他经书和方言中的古音材料,以注明其韵读。凡与今韵合者,则在《诗经》原本的韵脚下,注明《广韵》的韵部。从《诗本音》对韵脚字的注音情况来看,顾炎武有时会在虚字下注明其所属的《广韵》韵部,也就是说,顾炎武对《诗经》中虚字的入韵情况有所关注,认为虚字时而入韵,时而不入韵。下文将通过具体的实例,分析《诗本音》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处理。
(一)虚字不入韵说
《诗本音》卷之一开篇即曰:“凡《诗》中语助之辞皆以上文一字为韵,如‘兮’‘也’‘之’‘只’‘矣’‘而’‘哉’‘止’‘思’‘焉’‘我’‘斯’‘且’‘忌’‘猗’之类皆不入韵。又有二字不入韵者,著之‘乎而’是也。”[3]75《诗本音》中认为虚字不入韵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
(1)南有樛木,葛藟累(六脂)之。乐只君子,福履绥(六脂)之。(《诗经·周南·樛木》)
(2)骍骍角弓,翩其反(二十阮)矣。兄弟昏姻,无胥远(二十阮)矣。(《诗经·小雅·角弓》)
以倒数第二个字为韵脚字,这样的例子在《诗经》中还有很多。顾炎武之所以认为作为虚字的嗟叹之辞不入韵,一方面是因为“古人之诗言尽而意长,歌止而音不觉也”,另一方面是为了情感表达和句式整齐的需要,如若古人“意尽而文不足”,便会在末尾增加一个虚字。可见,顾炎武把虚字视为“句之余”,并认为虚字放在句子的末尾,并不入韵。
早在顾炎武之前,唐代孔颖达对《诗经》中虚字不入韵就已经有过一段详细的论述:“诗之大体,必须依韵。其有乖者,古人之韵不协耳。之、兮、矣、也之类,本取以为辞,虽在句中,不为义,故处末者,皆字上协韵。之者,‘左右流之’‘寤寐求之’之类也。兮者,‘其实七兮’‘迨其吉兮’之类也。矣者,‘颜之厚矣’‘其自口矣’之类也。也者,‘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之类也。《著》‘俟我于著乎而’,《伐檀》‘且涟漪’之篇,此等皆字上为韵,不为义也。”[4]25孔颖达认为押韵的字在虚字之上,虚字位于句末,不表义,也就是《诗经》中的虚字不入韵。由此可见,顾炎武和孔颖达对《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观点实质上是一脉相承的。
(二)虚字入韵说
紧接着《诗本音》卷之一的虚字不入韵说,顾炎武继而论道:“若特用其一,则遂以入韵,‘其君也哉’‘谁昔然矣’‘人为之言,胡得焉’是也。”[3]75顾炎武认为,如果诗句中只用了一个虚字,那么这个虚字是可以入韵的,可以与其他韵脚字相押。笔者对《诗本音》中顾炎武认为虚字入韵的情况进行了穷尽性统计,发现顾氏对入韵虚字的处理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虚字之间互相通押;另一类是虚字与其他韵脚字相押,倒数第二字不再入韵。
1.虚字之间互相协韵的,共有9处,现悉数列举如下:
(3)殷其雷(十五灰,与‘斯’‘子’‘哉’协),在南山之阳(十阳)。何斯违斯(五支)?莫敢或遑(十一唐)。振振君子(六止),归哉归哉(十六咍)!(《诗经·召南·殷其雷》)
(4)已焉哉(十六咍),天实为之(七之),谓之何哉(十六咍)!(顾注:按“哉”“之”以语助为韵,《诗》中亦或有之。)(《诗经·邶·北门》)
(5)百尔所思(七之),不如我所之(七之)。(《诗经·墉·载驰》)
(6)籊籊竹竿,以钓于淇(七之)。岂不尔思(七之)?远莫致之(七之)。(《诗经·卫·竹竿》)
(7)采苓(力珍反)采苓(力珍反),首阳之巅(一先)。人之为言(二十二元),苟亦无信(二十一震)。舍旃(二仙)舍旃(二仙),苟亦无然(二仙)。人之为言(二十二元),胡得焉(二仙)?(《诗经·唐·采苓》)
(8)抑此皇父,岂曰不时(七之)?胡为我作,不即我谋(音“媒”)?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十六咍)。曰予不戕,礼则然矣(六止)。(《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9)杨园之道,猗于亩丘(去其反)。寺人孟子(六止,与下“子”协),作为此诗(七之)。凡百君子,敬而听之(七之)。(《诗经·小雅·巷伯》)
(10)访予落止(六止),率时昭考。于乎悠哉(十六咍),朕未有艾(十四泰)。将予就之,既犹判涣(二十九换)。(《诗经·周颂·访落》)
(11)敬之敬之(七之),天唯显思(七之),命不易哉(十六咍)。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六止),曰监在兹(七之)。维予小子(六止),不聪敬止(六止)。(《诗经·周颂·敬之》)
2.虚字与其他韵脚字相押的,共有6处,亦悉数列举如下:
(12)君子于役,不知其期(七之)。曷至哉(十六咍)?鸡栖于埘(七之),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十六咍)。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七之)。(《诗经·王·君子于役》)
(13)终南何有(音“以”,与“止”协)?有条有梅(十五灰)。君子至止(六止),锦衣狐裘(古音渠之反)。颜如渥丹,其君也哉(十六咍)!(《诗经·秦·终南》)
(14)宜尔室家(音“姑”),乐尔妻帑(十一模)。是究是图(十一模),亶其然乎(十一模)!(《诗经·小雅·常棣》)
(15)吉甫燕喜(六止),既多受祉(六止)。来归自镐,我行永久(音“几”)。饮御诸友(音“以”),炰鳖脍鲤(六止)。侯谁在矣(六止),张仲孝友(音“以”)。(《诗经·小雅·六月》)
(17)我任我辇,我车我牛(古音“疑”)。我行既集,盖云归哉(十六咍)。(《诗经·小雅·黍苗》)
上述实例足以使我们得出顾炎武认为虚字也可以入韵的结论。对此,顾炎武并不讳言,他有时会在虚字韵脚下加注说明:“按‘哉’‘之’以语助为韵,《诗》中亦或有之。”
不过,实际上顾炎武对虚字是否应该入韵的态度并不坚定,有时甚至陷于暧昧。例如,他在《诗经·周颂·贲》“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于绎思”的后面即注:“无韵,或以‘止’‘之’‘思’为韵,然《诗》无全用语助为韵耳。”[3]75这种处理足见顾氏在虚字是否入韵这一问题上的矛盾与摇摆。
二、后世学者的通行观点
关于《诗经》中虚字是否入韵的问题,后世学者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王力先生在《诗经韵读》中辩证地处理《诗经》的虚字是否入韵的问题。他认为《诗经》中大部分诗采取两字韵脚的形式,即倒数第二字相押,虚字之间互相通押。王力先生明确指出:“如果句尾是一个虚字,韵就常常落在倒数第二字上。这样就构成了‘富韵’,因为句尾虚字本来已经可以押韵了,但是同字押韵还不够好,所以要在前面再加韵字,实际上构成了两字韵脚,所以叫做‘富韵’。”[2]42此外,王力先生还提到了另一种情况,即《诗经》中的虚字如果与其他韵脚字相押,则倒数第二字就不再入韵。王力先生的观点目前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和接受。
简单地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诗经》中的韵脚字是虚字之前的实字,并且可以与虚字相押;在特殊情况下,《诗经》中的虚字可以单独入韵,可以与其他韵脚字相押。
三、对《诗本音》中处理虚字入韵问题的评价
综上,《诗本音》大多数情况是将虚字处理为不入韵,并把倒数第二个字当作韵脚字。但是,事实上,《诗经》中不仅倒数第二个字相押,而且虚字之间也是通押的,从而构成了两字韵脚,此即王力先生所说的“富韵”。由于时代和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顾炎武并没有理清《诗经》的韵例,也不知道《诗经》中存在着“富韵”现象。因此,顾炎武的“虚字不入韵”之说难免有些片面。
顾炎武在《诗经》韵例方面的认识误区直接导致了《诗本音》对于虚字入韵处理的前后矛盾,以至于他时而认为《诗经》中存在以虚字为韵脚字的情况,时而又认为《诗经》没有全部用虚字作为韵脚字的情形。因此,《诗本音》有关虚字韵脚的分析往往是有问题的,特别是当他将虚字韵脚字作为无韵现象处理的时候,他的偏颇就越发明显。
瑕不掩瑜。顾炎武毕竟是古音学的奠基人,开清代古音学风气之先,为后代音韵学家如江永、段玉裁等人的古音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在《诗经》用韵方面的研究绝对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陈第.毛诗古音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王力.诗经韵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顾炎武.音学五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4]孔颖达.毛诗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
责任编辑:赵青
中图分类号:H1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0887(2015)06-0076-03
作者简介:范梦怡(1993—),女,苏州大学文学院本科生。
收稿日期:2015-06-24
doi:10.3969/j.issn.1673-0887.2015.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