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问题与建议
——以阳庙镇北西尚村为例
2015-02-01张涛通讯员程波
◎特约记者 张涛 通讯员 程波
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问题与建议
——以阳庙镇北西尚村为例
◎特约记者 张涛 通讯员 程波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北西尚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北西尚村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东部,大沙河南侧,村庄面积43.81公顷,10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562户1881人,耕地180.4公顷,人均耕地0.096公顷。本次调查宗地622宗,已完成登记发证354宗,占57%。剩余268宗未登记发证,其中103宗不符合村庄规划,占17%;65宗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后新占地,占10%,第二次土地调查图中为农用地;55宗为建新未拆旧(一户多宅)地,占9%;45宗为空地或未建房地,占7%。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9月,焦作市召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3年10月开始外业调查,并确定阳庙镇北西尚村为试点村。
工作开始前,该分局召开了北西尚村村组干部及全体党员培训会议,并就当前农村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普遍问题和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取得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制定了既符合规程又接地气的工作方法,即“外业入户调查和四邻签章同时进行”,4名村干部全程陪同,负责发放宣传单、通知村民、调解纠纷。镇包村干部电话畅通,随时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做到“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难题”。同时,根据北西尚村的村情、村况、村貌,制定了签字盖章顺序,先易后难。作业单位于2013年10月20日进场,外业调查和四邻签字盖章工作进展顺利,测图5个作业员用时10天,入户调查与签字盖章用时10天。
地籍调查结果的公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经过多次商议,分局确定公示前将成果反馈给村委会,先期进行审核,降低公示争议率。2014年8月10日,地籍调查结果公示同时在镇政府和村委会进行。公示经过两榜,用时20天。
考虑到农村群众工作的复杂性、反复性和易产生纠纷的特点,在规程上没有明确何为权属来源不清的情况下,国土资源分局全面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无权属来源的规定进行公告。地籍调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符合一户一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不存在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现象的354户于2014年10月13日在村委会进行公告。公告时注明为第一批,给群众解释其他户下一批进行,比如违法占地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后再登记。村委会公告30天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并由阳庙镇政府提出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请示,区政府确认后,进行土地登记公告、土地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三、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宅基地划拨时间确定难度大,镇、村基层干部对权属来源确认年限随意性较大,不能真实地反映农村建房的确切时间;试点村所处位置在县城周边,城镇居民买宅基地较多,降低了发证率;镇、村、组干部在确权登记方面存在老好人思想,把关不严,易埋下新的矛盾隐患;第二次土地调查时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线不明确,违法占地问题不好甄别;存在一户多宅情况,但经村委会同意,人为拆分十分隐蔽,很难把关;等等。
四、工作建议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省国土资源厅以上的领导机关应收集各地存在的问题,出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实施细则,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妥善解决宅基地超面积、一户多宅、土地权属来源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如权属不清问题,将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作为界线,“二调”时已确认为建设用地的,进行确权登记;“二调”时确认为农用地的,按现行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再进行确权登记。宅基地面积标准问题,按《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村里的人均耕地进行确定,人均耕地由乡级政府认定;在确权登记时,宅基地的占用时间、分户、继承等情况,以村委会证明材料为准。
2.对于部分整建制村进行新农村建设,以及列入增减挂钩项目的村庄,建议只进行调查,不确权登记。
3.建议政府加大对确权工作的资金倾斜力度,设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专项资金,确保确权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可以提前划分改革红利,让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来,以打破目前各县(市、区)资金困难局面,快速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作者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