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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教育共同体:陌生人社会的精神归依

2015-01-31王中

职教通讯 2015年16期
关键词:终身教育共同体社区

王中

终身教育共同体:陌生人社会的精神归依

王中

针对陌生人社会的伦理失序,借鉴共同体理论,剖析共同体重构的伦理价值,并在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语境下,积极发挥终身教育共同体的社会教育力,探究其在服务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方面的价值、模式与显著特征,使之成为陌生人社会精神归依的一个重要载体。

终身教育共同体;陌生人社会;精神归依

我国正处于陌生人社会转型时期,现代性和现代化使传统的熟人社会全面瓦解,而制度的重构并未替代旧习俗的消解,信任危机、物质崇拜、生存焦虑侵蚀社会肌体,成为社会发展的藩篱。对陌生人社会的改造,似乎单一的诚信教育具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对社会症结的缓解作用有限。旧习俗已经失效,重新回归熟人社会没有现实意义。而意思自治的契约无法约束背叛的冲动,法律的惩戒既具有滞后性,也难以弥补秩序失范所产生的危害。人们为生存和发展焦虑,总是寻找理由,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因此,陌生人社会的治理呼唤理论指引,并面临新的选择。破解陌生人社会的伦理失序有多项选择,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如果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帮助每个人找到适合的发展路径,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样的措施将更有针对性。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怎样推动终身教育阵地建设和内涵建设,并以之撬动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来创造、引领和满足公民的终身学习需求和发展需求,并在伦理价值上更进一步,让陌生人社会凌乱的脚步找到新的精神归依,建设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探索是一种积极尝试。

一、终身教育共同体的理论借鉴

共同体理论对建设终身教育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指引价值。当今社会发展迅猛,旧的共同体已经解构,新的共同体尚在变动之中,对于陌生人社会来说,人们迫切需要通过共同体自身功能的完善,服务人的生涯发展,激发人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公民个体与社会整体的亲切联系,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共同体理论的指引意义

共同体比社会更加稳固,更具有活力。在共同体研究专家斐迪南·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或精神的具有原始性或天然性的客观生活状态,而且通过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意志维系着现实的、可控的不平等。他用二分法来分析共同体的特征: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1]辩证地看,共同体由血缘、地域、宗教,或者多种因素交织维系,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长期客观存在,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稳定、人口繁衍和劳动生产的积极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共同体总是先进的或高尚的,由于社会制度的局限,它只是适应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和统治阶级意愿的产物,在此过程中,低烈度的压迫与反抗尚未破坏人们对家园的地域归属和精神依恋,这样的共同体就有维系社会稳定与进步的价值。

(二)共同体解构的现实窘境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共同体极其牢固,熟人社会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只能为战争、疾病、自然灾害或者统治需要所被动破坏。而当今法理社会的共同体却非常脆弱,因为能够约束人身自由的枷锁已不复存在,以血缘、地缘、宗教甚至人身或土地依附关系为特征的传统意义的共同体已经被城镇化扩张、人口的自由迁徙所彻底解构,熟人社会全面瓦解,邻里关系随着旧的社区拆迁或人口的自由迁移产生新的组合,“社会是新的”。

解构产生的积极意义在于,生产的分工与协作需用全球化的视野来审视,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付出环境和资源的代价后,人类群体生存的物质条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个体的物质利益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然而,人们离开旧的共同体走向社会,在回归新的共同体过程中,旧习俗的约束已失去效力,新制度的威严被漠视,漠不关心、道德松弛与法律意识淡薄、精神碎片化成为陌生人社会的显著弊端。面对精神无所归依的窘境,人们重新回眸共同体理论,迫切需要共同体发挥崭新的活力,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新载体。

(三)共同体重构的社会贡献

共同体是社会基石。把共同体建设成新的精神家园,这是新时期人们对共同体理论指引作用的理性期盼。卡尔·马克思认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1]经济、政治、人口、环境等多种因素催生着社会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生产力的进步在最大程度上破坏了传统共同体的稳定,这种时刻变动的社会机体是否健康,是否具有凝聚力,关键是机体的制度、物质、精神对共同生活的人们是否有利,普通公民是否有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不是这种制度内容是否理性、约束是否严格、程序是否公正。准确地说,在没有血缘关系和宗教精神等束缚之后,当今社会的共同体需要更加开放和包容,充分尊重和关照人的发展,形成大多数人认同的默契,才能真正适应机体变动不居的状态。

如何构建一个积极健康的共同体?具体到一个社区,要形成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活力的共同体,就要让生活在这个社区中的每个公民,不仅在地理位置上结合在一起,依附于共同的生活空间,而且要通过政府部门,特别是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教育、培训、服务和引导,能够和睦相处,并产生相互关心的积极意愿,共同实践着对健康自足、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逐步从陌生人社会回归熟人社会,从变动的共同体重新走向新的天然的共同体。

(四)共同体发展的教育职能

相对于国民教育体系而言,共同体的终身教育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客观需求。从法理学角度看,学习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重申共同体建设的教育职能、切实保障公民的学习权、充分满足公民终身学习需求是形成公民精神归依的重要途径。客观情况是,即使公民个体离开了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仍然离不开道德与法律规范的时刻指引、工作与生活技能的持续发展。人们对终身教育的需求不再局限于职业技能,终身教育的受益者已不局限于某一类人群,终身学习需求的对象、内容、时空变化对共同体的教育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终身教育职能的有效发挥对共同体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不同地域共同体的教育服务能力受到社会发展阶段性和地域经济条件的制约,终身学习资源的有限供给与普遍人群的学习需求之间似乎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而如何满足公民,包括弱势群体的终身学习需求,以获得人的能力提升,以及如何激发公民更广泛参与终身学习的意愿,这是共同体建设需要迎难而上的一个难题。在社区中,一方面,学校须打破封闭的办学方式,积极开拓社区的教育资源,为学校学习者服务,同时,为社区发展服务[2];另一方面,教育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一个专门机构,而是弥漫在共同体的生活中,个体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受到教化并实现自我。[3]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将弥散在共同体中的社会教育力进行聚通与提升,与政府提供的终身教育形成积极的互补,让生活在共同体中的居民得到更多的有益教化,形成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力量,这既是公民个体发展的内生需要,也是共同体自我完善的更高要求。

二、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模型描述

在共同体理论的指引下,提出构建终身教育共同体的理念,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终身教育共同体成为陌生人社会精神归依的重要载体,关键在于它自身服务能力的有效发挥。比如终身教育资源的广泛组织和高效供给,特别是对学习需求的积极响应,这不仅需要清晰的实践路径和构建方式,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更需要在终身教育统筹指导机构的协调下,实现全社会各方力量的集聚。

(一)终身教育共同体的参与主体

明晰参与主体是共同体建设的核心要素。精神归依体现在人对新群体的工作或生活方式的认同和向往。为什么把终身教育共同体作为引导公民精神归依的一种重要载体?这首先涉及怎样判断终身教育服务机制的适切性问题,判断的主要标准是,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终身教育有没有让普遍人群长期有效便捷受益。进一步追问,这样的教育责任究竟由什么样的主体来承担和积极实施?是政府机关、学校、教师等传统的责任主体,还是营利或非营利教育服务机构这些新兴力量,抑或常常为人们所忽视的、弥散在共同体中、怠于行使,或无法行使教育责任的各种教育资源的归属者。

1.学校不是终身教育供给的唯一主体。终身教育的目光应当越过学校教育的围墙,创设一种多元主体参与、更加积极的持续性服务。不可否认,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教育逐步走上了更加精致的专业化道路,从贵族独享,到普罗大众获得平等的分享资格,教育责任似乎逐步全部被转交给了学校,教育被等同于学校教育。然而,没有任何一种人类实践能够被完全专业化,如果将教育责任完全转移给学校或专业人士,则不健全的教育也就因此而产生了。[4]因此,终身教育共同体的使命在于,通过终身教育共同体参与主体责任的发挥、社会教育力的聚通和提升,不仅为学校教育提供协助,而且要让离开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公民得到持续的服务关照。

2.参与主体越广泛,终身教育的服务能力越强。终身教育的供给不仅仅是政府和学校的职责、社区教育机构的职责,社区教育机构办培训也不是终身教育服务的唯一方式,社会的教育责任为拥有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所不可推却,剖析和理解社会的教育责任,才能真正形成社会教育力。比如职业教育需要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是法定义务,而是它的利益和道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当地社区,成为他们中和蔼可亲的一员,才不为社区所排斥。能够提供教育资源的其他组织也是如此,在被呼吁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时候,积极提供适需的教育服务作为共同体的社会责任而被期盼,社区中的所有组织都不能忽视这样的期盼,否则,人们用脚投票,本就脆弱的共同体将逐渐为精神无处归依的公民个体所抛弃。青少年的教育如此,其他人群的教育也是如此。

3.终身教育共同体的参与主体也是由终身教育资源供给的特点所决定的。终身教育资源的供给主体主要有三类:(1)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举办的终身教育机构。主要方式是通过自有资源免费供给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是一种纯公益的方式。(2)社会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主要方式是有偿服务,机构通过学费收入来实现自身的正常运作。(3)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它们基于社会责任,利用已有的或购买的教育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因此,拥有教育资源的政府工作部门、终身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机构和其它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均是终身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参与主体。

(二)终身教育共同体的形成路径

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构建不仅需要明确参与主体,而且需要在社会学理论和终身教育理论的指引下,有一个清晰的形成路径。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构建可以吸纳终身学习共同体、社区教育共同体、终身教育学习平台的实践经验,整合终身学习共同体的传统学习组织形式、社区教育共同体的资源多元供给方式和依托终身教育学习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载体,尝试探索一种基于信息技术支持、学习方法传承和资源整合机制的有机结合。

1.与终身学习共同体的比较。终身教育共同体是宏观的机制架构,终身学习共同体是具体的学习方法。高志敏认为,终身教育是从社会角度出发的战略选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更多地将目光聚焦于改革传统的教育制度;终身学习是从个人角度出发的战略选择,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过程,更多地聚焦于确立学习者主体、尊重学习者意愿、关注学习者需要、形成学习态度、保持学习延续、增强学习信心、提高学习能力、利用学习资源、拓展学习场所等方面。[5]简而言之,终身教育是组织行为,而终身学习往往是个体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共同体建设需要两者的有机结合,供给与需求的协调统一。终身学习共同体体现了学习需求和学习方式的变革,而终身教育共同体不仅要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统筹和稳定便捷的服务,更要突显社会的教育责任这一社会治理理念;终身学习共同体往往呈现学习者个体的意愿,个体有参与或退出的自由,而终身教育共同体反映的是政府的意志和社会组织的集体行动,既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也是其他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力所能及的贡献。

2.与社区教育共同体的比较。终身教育共同体在统筹资源能力方面超越了社区教育共同体。根据地区实践经验,社区教育共同体是一种主要由社区学院、社区分院、乡镇成校以及其他各类学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等不同个体,围绕共同的目标,追求整体高效发展,合理调配和共同享有教育资源的社区教育联盟。[6]社区教育共同体的创新在于开放和共享,并积极发挥社会的教育责任,这是终身教育共同体需要借鉴和吸收的经验。但是社区教育共同体有一定的区域局限性,在共同体建设的整个系统中,共同体之间往往存在多平衡态的动态调节,不同的共同体既相互独立,又有交叉和包容,供给者学习资源的多寡、需求者学习意愿的强弱需要不同的共同体的互助与共生,在不同的生态系统中,由谁主导、协调终身教育服务显得十分重要,而不仅仅局限于社区优化自身的教育资源供给,这方面作用的发挥是终身教育共同体的一个显著优势。

3.与终身教育学习平台的比较。终身教育学习平台不能取代终身教育共同体的组织和指导作用。终身教育学习平台是信息技术带来的一场教学变革,使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得以飞速发展,终身学习的资源和信息服务更加快捷和方便,终身学习不再受到时空限制,这是终身教育共同体建设需要依赖的技术平台。但是,信息化的学习手段不能完全取代人与人的情感交流,这在老年教育中显得尤为突出,仅仅依靠平台系统,难以满足千差万别的学习活动需要。

(三)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构建方式

终身教育共同体的构建方式也是一种因地制宜的选择,是一个基于地域特征的个性化探索。如笔者所在的城市以破解机制瓶颈、提升社会教育力作为当前终身教育领域的突破点,以社区、街道(镇)、辖区、市为四级体系,对应建设居民学校、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培训学院、市开放大学四级终身教育统筹指导机构,其他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学习服务基地、社会团体为重要补充,由四级体系来协调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在与学习者的互动过程中推动社会教育力的聚通与提升。通过加强终身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居民学校零距离服务、社区教育中心2-5公里服务圈、社区培训学院5-10公里服务圈、市开放大学远程在线服务和送教进社区的模式,纵向对接形成通道,横向打通形成网格。以社区网格为最小的终身教育共同体,做强四级体系,重点扶持薄弱地区居民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逐步由若干小型终身教育共同体,融合成一个功能完善与生态优化的终身教育共同体,使终身教育从无序单一走向有序多元和体系化。

三、终身教育共同体的特征梳理

没有显著的特征、没有生机勃勃的活力,这样的终身教育共同体难以找到自己未来的出路,更难以成为陌生人社会的精神归依,她的魅力形成,除了和谐共生的模式建构与包容共享的价值追求,还需要依托社会治理的新机制、弘扬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并始终将多功能、自助式、一体化与便捷性作为自己的复合特征予以坚守。

(一)多功能

功能单一的终身教育共同体不能关照各方需求,而且维系成本高昂,而功能多元可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条件,关照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凝聚社区人气,形成终身学习活动欣欣向荣的局面。此外,发挥社会的教育责任不等于去行政化,功能多元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机构统筹管理,比如:社区教育中心与老年学校、党校、文化体育工作站、成人教育中心、科普活动站、妇儿活动中心等机构统筹建在一起,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由社区教育中心统一管理,有利于各种资源整合利用。终身教育没有围墙,与学校教育财政负担方式不同的是,政府除了场地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多地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用少量的资金撬动各种社会资源。比如某社区教育中心开展关爱残疾人活动,投入少量的资金,依托社区职业学校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鉴定,依托社区内招收残疾人的企业落实当地就业,一条龙服务得到残疾人的认可。

(二)自助式

终身教育共同体因内生需求而存在,依靠内生需求渐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律与自助才有精神归依的价值,行政强制手段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各种提供终身教育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自己的奉献实现存在的价值,我助人人、人人助我,才能形成生机勃勃的社会生态。自助式终身教育呈现两个特征:(1)社会组织从幕后走上前台成为常态。终身教育统筹指导机构不仅直接为有学习需求的成员提供场地、资金和培训,更多地是派人指导和培训社会组织,或者为他们提供条件支持,主要由社会组织具体开展活动。在终身教育共同体中,目前,在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统筹指导下,成立的书画摄影协会、音乐舞蹈协会、健身气功协会等各种群众团体少则几家,多则几十家,有的街道(镇)还专门成立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架起业务管理和信息沟通的桥梁。(2)机构与公民个体均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有特长的公民从过去的被动参与到主动服务,共同体内的各种要素,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都是以志愿者角色广泛存在。比如:有的医护工作者主动与社区联系,提供医护知识培训和指导服务。

(三)一体化

终身教育共同体的包容共享因一体化推进得以有效实现。四级体系虽然不存在隶属关系,功能定位也不完全相同,但资源完全共享。终身教育学习平台由政府扶持,市开放大学统一筹建,全市共享;市开放大学提供的菜单式课程送教进社区的费用由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支付;开放大学负责根据需求开发社区教育课程,社区培训学院负责配合开放大学实施课程;相邻地域的居民可以通过社区教育机构的协调跨区参加学习活动;终身教育由各部门、机构、组织分工配合;社区教育名师工作室城乡联合开展活动。终身教育的一体化具有全纳性,承认非正规和无一定形式学习的重要性,对所有的文化技能教育培训、文体娱乐活动没有门户之见,不管谁组织的,是否收费,只要是积极健康并为共同体成员所需求,都应予以积极支持。

(四)便捷性

终身教育共同体不仅被需要,而且服务便捷才有生命力。一方面,终身教育学习平台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能够让学习者快捷查找自己所需资源和信息;另一方面,终身教育活动的开展以就近服务为原则,机构的设置与居民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接地气的居民学校往往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方便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活动和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有的社区教育中心选址太偏,上门来的人就很少。因此,机构选址和教学安排如何体现便捷性就显得非常重要,比如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在某区街道与一家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办学,选派教师上门施教,每年吸引周边2 000多名儿童在此培训学习,儿童就近就能享受到与本部一样的优质培训。又比如农村的生产技术培训,根据需要送教到田间地头,与农业生产技术的现实需求有机结合,这样的教学才体现活学活用的特点。

综上所述,在共同体理论的指引下探索终身教育共同体建设,在结构上突出终身教育统筹指导机构的协调、组织和引导作用,在功能上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教育力的聚通与提升,在伦理上重构积极健康的社会生态,在满足人们终身学习需求的过程中,践行着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伦理价值。终身教育共同体因特征显著而被人需要,能给人信心和希望,是陌生人社会精神归依的重要载体。

[1][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52-144,25.

[2]叶澜.终身教育框架下学校功能的变化[J].上海教育,2005(01B):29.

[3]翟楠.教育共同体的类型及其道德意蕴[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1):54.

[4]玉华.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教育责任[J].探索与争鸣,2014(5):81.

[5]高志敏.关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与学习化社会理念的思考[J].教育研究,2003(1):84.

[6]汪国新.社区教育共同体建设与运行[J].中国成人教育,2012(1):17.

[责任编辑 曹 稳]

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学术基金项目“终身教育视野下社会教育力之聚通与提升”(项目编号: SJJ14004)

王中,男,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

G710

A

1674-7747(2015)16-0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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