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功能定位需要处理好十大关系
2015-01-30
首都功能定位需要处理好十大关系
林坚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100872)
摘要:对首都功能进行准确、恰当定位,应考虑以下十个方面的关系:第一,国家首都与国际(世界)城市的关系;第二,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第三,区域协调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关系;第四,历史文化名城与科技创新中心的关系;第五,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关系;第六,功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第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第八,人口、土地与建设容量的关系;第九,服务首都与北京自身发展的关系;第十,核心功能与非核心功能疏解的关系。
关键词:首都功能;城市;区域;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
要合理定位首都功能,结合北京发展实际,提升北京的城市品质,为北京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理论定位。
2005年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把北京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在四个方面:国家首都——政治中心,国际交往中心;世界城市——世界级服务中心,世界级大都市地区的核心城市;文化名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中心,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充分的就业机会,舒适的居住环境,创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首善之区。[1]规划明确了首都的主要职能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邦交国家使馆所在地,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主要所在地,国家最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的主要发生地;国家主要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机构所在地,国家大型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地,国家级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聚集地;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国际著名旅游地、古都文化旅游地,国际旅游门户与服务基地;重要的洲际航空门户和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公路枢纽。[2]
习近平同志讲北京城市功能时提到“四个中心”,即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
对首都功能进行准确、恰当定位,应考虑以下十个方面的关系。
一、国家首都与国际(世界)城市的关系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是“政治首都”“文化首都”,也是国际交往中心。作为一国之都,其一举一动都受到全国乃至世界的关注。
首都功能是指作为一个国家的首都所承担的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政务工作和国际交往事务,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城市运行条件以及与其需求相适应的工作、生活设施和相关服务的功能。[3]具体表述为: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首都在国家经济管理、科技创新、信息、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发展首都经济,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提高国际影响力;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首善之区。[4]
首都功能定位决定着北京的城市规模、性质、发展方向,首都功能布局决定了北京城市格局与一般城市的不同。可以参照有的国家设立首都特区的做法,单独辟出一块地方,主要承担首都的特殊功能。
北京的发展,要以世界城市为目标,以国际化发展为导向,建设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体系完备的富于强烈文化特色的新型世界城市,其目标定位为超大型、综合性、区域性、辐射性、文化创意型的世界城市。[5]
世界城市呈现出以下特征: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节点;世界知识的创新中心;以知识产出为标志的非物质产品生产中心;国际事务协调中心;发达都市圈的首位城市。
北京所要建设的新型世界城市应有以下特征:全球信息聚集地;国际事务协调中心;人性化与服务性城市;体验型、创意型经济;国际文化魅力之城;低碳、环保型社会;首位城市。
北京要提升国际影响力、吸引力,向世界城市的目标迈进,还需要加倍努力。
二、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北京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其发展规划应该包含国家行政中心的规划。
首都功能的实现,通过“首都体制”来保障。“首都体制”是指保障首都职能有效运行的城市管理机构、制度、机制和习惯意识的总称,是通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机制构建、意识强化和习惯培养等构建的体系。[6]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明确了首都的主要职能。[7]北京既是直辖市,是一个行政区域,又是首都,承担着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的职能,其中大量的是中央事权及中央事权与北京事权难以分割的共同事权。中央事权即完全为中央服务的事权,北京事权是与其他直辖市或重点城市相同的地方事权,共同事权则是从首都性质出发、为增强首都服务功能而承担的各项任务。共同事权一方面直接表现为中央事权,它首先是为中央服务的;另一方面也属于北京事权,北京在办理这些事务时也能有所收益,并承担责任。首都事权的特性是以共同事权为主要内容,这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具有唯一性。履行首都职能需要保障中央政务活动对城市公共设施使用的优先权,而维护城市正常运行又需要建立城市公共设施均等配置和公平使用的社会秩序。[8]
各地方政府在北京都有办事机构,有以地方名字命名的各种“大厦”,这也是首都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之处,也包含着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事务的内容。
三、区域协调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关系
城市与区域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整体,两者互为前提和条件。城市是区域的增长极,是区域的核心,而区域是城市的载体、支撑和扩散腹地,两者不可分割。城市布局影响和决定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的形成与发展。城市是区域经济联系的枢纽,城镇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区域中的任何城市都不是孤立的,城市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将彼此分离的城市结合为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由此形成了城市体系。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城市竞争是区域竞争的关键。区域对城市的影响,主要是对城市位置和城市化的影响。
核心城市和所在区域之间应该是共生互动的关系。北京作为京津冀的核心城市,起着主导、引领、带动作用,由过去“虹吸”为主转为“扩散”为主,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北京和天津两个核心城市之间应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北京一定要加强与天津、河北的合作,增强创新机能、国际机能以及对整个世界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提升能力;通过产业输出与合作实现自身产业升级,同时带动周边,缩小差距。京津冀合作有很多很好的基础,比如功能区,有很多很好的科技资源以及人文资源,非常需要如中关村这样一些龙头企业走出去,整合资源,在整合资源中实现科技引领、产业引领。
北京处于京津冀区域的核心位置,是这个区域的首位城市。京津冀区域城市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特别是环北京地区存在一个贫困带,为缩小区域差距,可适当调整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改革应有新思路、新突破。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已日益迫切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早改早受益,但一定要谨慎、稳妥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涉及经济、历史、语言、文化、地理、人口等多种因素,应特别注意自然地形(如山脉、河流)、语言文化环境的影响等。为加速城镇化进程,应集并一些乡镇,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9]
从北京的情况来看,目前城市中心区及边缘区在区域大小、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建立扁平式的、便利的城市管理框架。区一级行政机构只负责为居民提供区域性的、公益性的、社会性的事务等,从而节省行政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北京城市中心区及郊区随着功能的分化,应做适当的整合与调整;另一方面,北京与周边地区的行政区划关系也应进行适当的调整。
加强社区自主治理。从公共服务角度来说,城市核心理念应该是公共价值最大化,体现在公共服务上,就是要求在城市治理中采取包括民主等机制,行政区划的研究需要与公共服务衔接,城市治理应该关注社区、街道,区政府应该改成市政府派驻机构,使街道办事处成为真正面向基层,以服务为导向的一级政府。应在社区、街道建立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途径,承担公众意见征集、规划实施监督、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等职能,实现多元共治。
四、历史文化名城与科技创新中心的关系
北京是一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名城,有三千多年的建城史、八百多年的建都史,城市格局具有中轴明显、整齐对称、气魄雄伟、紧凑庄严等特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和全国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密集,汇集了世界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要素,具有宽容博大的城市品格。北京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汇处,呈现出多样化的文化特色。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重大的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教育价值、美学价值和经济价值。
近年来,北京通过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建设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营造了富有人文内涵的城市文化环境,正在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加快建设世界城市的步伐。文化是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最重要的资源和特点,社会和谐是最重要的保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北京城市发展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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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展示了历史悠久、创意无限、活力迸发、热情好客的城市风貌,积淀了巨大的城市品牌资产。对历史文化名城,要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塑旧城优美的空间秩序。
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形成了北京特殊的文化特色和文化精神,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浓缩和结晶,因此,要确立“创意之都”“文化之都”的目标。
北京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有众多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大学,两院院士有一半以上在北京工作和居住,发明专利、科技论文发表量在全国遥遥领先。北京地区的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技术市场成交额占全国的比例、专利授权数量居全国榜首。
北京实现创新驱动,要在以下方面进行重点部署:明确科技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强化高端创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突出以人为本,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建设国际创新枢纽城市。
五、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关系
城市建设都面临着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问题。如何处理好二者关系,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旧城改造,既要提高旧城各项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又要继承和发扬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并力求有所创新。要统筹考虑旧城保护、中心城调整优化和新城发展,合理确定旧城的功能和容量,疏导不适合在旧城范围内发展的城市职能和产业,鼓励发展适合旧城传统空间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10]
目前北京的城市结构仍然是传统的,其特征是在一个区域范围内,人口、资源、居住、就业高密度聚集在一起。这样一种结构在城市定位、城市扩散和聚集方式、产业与人口的区位配置、城市功能间的协同关系等方面都存在许多弊端。
北京旧城总面积62平方公里,发展空间受限。一方面,需要对旧城进行适当改造,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根据条件,适当进行新城建设,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北京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与错失调整时机、没有尽早建立新城来疏解中心区的职能有很大关系。
在城市空间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城市空间拓展成为城市发展的紧迫问题,应形成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新格局。重要举措之一是发展新城,鼓励和引导中心区的产业、人口和其他职能向新城转移,努力实现“旧城有机疏散,市域战略转移,村镇重新整合,区域协调发展”。
大城市尤其要注意空间布局,卫星城的出现,就体现了现代化城市的开放格局,以保证整体上的和谐。新城是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应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资源配置以及相应的公共政策,引导各类城市资源在新城聚集。应充分依托现有卫星城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发达的健康新城。[11]要加强重大功能性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配置,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以公共投资为引导、市场开发为主导的建设模式。
六、功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
北京城市发展战略应该明确定位,要考虑功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区分不同的功能区,将行政办公区、产业区、商业区、文化教育区、国际事务区、生活区适当分离,加快一大批卫星城镇和若干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并通过完善的交通和信息系统使之联系起来,推动城市结构全面转型,重新调整城市人口与产业资源的区位布局和功能分工,提高城市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一体化。
城市规划,要把城市和人、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城市规划成果要兼具技术性蓝图和政策性方案的特征,规划的蓝图及其实施政策都应该具有可行性。城市规划决策权力不能完全归于政府,而应让公众参与,增加公众对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和资本分割公共空间资源。城市规划的作用就是要规划、引导城市建设向有利于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前进。[12]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活动能动地调节自身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使城市成为宜居城市,让城市生活更美好,必须注意人与环境的和谐。
合理的城市分区布局应体现层次性和节奏性,使城市运行井然有序,人的活动方便有序。工作区与生活区不能相隔太远,以免造成高昂的交通成本。要均衡地分布居住区,在居住区内均衡地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以人居为中心,降低建筑密度,追求更具文化品位的适宜人类居住的场所,已成为城市中心空间结构发展的趋势之一。
作为首都,有的功能要集中,如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功能;有的功能要分散,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功能,要均衡配置相关资源。通过划定重点功能区、统筹公共设施配置等公共政策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要素集聚,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保持城市的活力。
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产业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基础,科技创新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是影响产业结构演变的因素,对产业发展起决定作用。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过程,即众多技术上的创新通过产业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联系产生效应,使产业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经济社会的发展,往往带来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要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城市是因人而成、为人而建的,应宜居。联合国人居环境研究中心把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条件确定为:确保住区居民有适当的住房,能够保证居民的健康和安全,人与城市环境、住区环境能够和谐发展,有效地建设与管理城市住区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开发与利用住区基础设施和住区资源。
宜居城市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的核心是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由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变,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的状态,不仅适合当代人居住,还要适合子孙后代居住。[13]
城市化水平、经济规模、科技教育水平、产业结构、社会福利水平对生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积极反哺于生态建设的方式,对环境进行补偿,最终实现在整体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绿色北京”、“生态北京”。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将北京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八、人口、土地与建设容量的关系
一个城市有一定的规模。城市规模包括城市人口、经济活动及其能力、建成区土地面积这三个互相关联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定的经济规模吸纳着一定的人口规模,一定的人口规模又要求有一定的土地规模。
北京有一个突出的问题,人口增长很快,而且拥有大量的流动人口。按《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2000年预期城市人口达到1160万人,2010年达到1250万人。而实际上,2003年北京全市人口就达到14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38万人。旧城人口疏散没有实现,新增人口又超过了预测,对城市人口增长特别是迁移增长和外来人口增长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使城市人口急剧增长。2013年末北京户籍人口1300多万,常住人口2100多万,流动人口达数百万。
作为首都,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及全球化的发展形势,建立健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保持合理的人口规模及适当的人口增长速度,使人口增长与土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承载能力相适应,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适当疏散人口到卫星城镇和新城。要在原有卫星城基础上发展新城,以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并具有相对独立性。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规划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优点,有机结合,促进北京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首都规划应将调控对象集中到城市布局结构和土地及空间资源利用上,恢复人的城市主体地位,充分考虑人口、土地与建设容量的关系。
九、服务首都功能与北京自身发展的关系
北京作为首都,又是一个行政区域,要处理好服务首都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尽管首都为北京城市发展带来一些资源,但更多的资源则是通过本身功能完善、城市综合竞争力强带来的。要明确中央和北京市在城市发展方面的职责、义务,既保障北京能够做好服务首都的工作,又保障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
首都职能与城市基本功能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要遵循如下四项原则:第一,区域分离:使日常政务活动集中区域与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实行区域分离,分区分类进行管理;第二,系统分设:让联系紧密的中央办公系统的机构设置和活动范围相对集中在统一区域,减少空间活动路径的干扰;第三,时段分用:通过立法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分时段使用;第四,国民兼顾:国家级公共设施的设计,既要考虑国事活动便于管理,也要考虑方便民众,以人为本,提供公共空间,体现公共精神。[14]
北京是所有国家首都中担负功能最庞杂的一个城市,不仅是政治中心,还是文化中心、金融中心、展览中心、科技中心、旅游交往中心、交通枢纽中心、体育中心,甚至某些专业、产业中心。众多的功能汇集在一起,城市中心功能高度集聚,对城市的正常运行特别是交通带来巨大的压力。应区分哪些是为首都功能服务的,哪些是一个城市的基本职能。对于符合首都功能又符合北京发展要求的,如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产业,应促进其跨越式发展;对于北京历史上发展得不太好但符合首都发展需要的,如信息咨询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其发展。
北京的发展必须满足和服务于首都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必须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十、核心功能与非核心功能疏解的关系
城市的基本功能,包括提供各种基础设施、工作岗位、就业场所、生活条件、文化设施、安全保障等等。
首都城市建设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政治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寻求首都职能与城市基本功能的协调统一。
北京疏解一些非核心功能,把一些不适宜首都发展的产品和产业转移出去,实现与周边地区的优势互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其功能疏解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推动力和重大契机。北京要通过功能疏解,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发挥核心、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发挥核心功能,优化结构,实现升级,在瘦身中强体。
北京市“十一五”规划把全市从总体上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西城),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城市发展新区(顺义、通州、大兴、亦庄),生态涵养发展区(怀柔、密云、昌平、平谷)。规划提出:在原有的三个职能中心——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央商务区(CBD)的基础上,建设五个新的职能中心——海淀山后地区科技创新中心、石景山综合服务中心、顺义现代制造业基地、通州综合服务中心、亦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等。
同时提出,实施六个调整:疏解人口;疏解工业;调整仓储物流设施;调整迁出部分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等设施;调整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整治“城中村”;调整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设施布局,搬迁整治危险源。实施六个优化:优化行政办公用地布局,创造高效政务活动环境;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文化中心功能;优化城市职能中心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涉外设施和用地配置,提高国际化程度;优化空间结构,创造安全宜人的人居环境;优化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推进城市布局转移的关键是实施公共交通先导策略。
首都功能定位,应明确区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市级机关办公区、国际事务区、中央商务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区、文化活动区、教育活动区、综合服务区。
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在2015年1月举行的北京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对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和产业,逐一列出清单,拿出具体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疏解一般制造业,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新建扩建制造业,对一些区域性批发市场逐步制定调整疏解计划;积极推动部分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向外转移和疏解,促进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和人员交流,探索共建大学新区、研发新区、创业园区和职教园区;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的护理医院和康复医院;鼓励有实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周边地区建设养老服务基地,提高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15]
转变观念,不能局限于疏解首都的非核心功能。要从长远考虑,从大局着眼。应与京津冀区域的协调发展相结合。为寻求准确的定位,实现更好的发展,建议确立“大北京”的概念,设立“京津都”或“京畿区”。[16]可以主动把首都的核心功能转移出去,把首都扩大为海滨城市。如在秦皇岛、昌黎一带,建设国家副都,吸引金融服务、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形成新的聚集区,统一规划,合理部署各功能分区,形成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齐备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交通网络。有效疏散高密度的人口,使“京津都”或“京畿区”成为新的增长极。
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功能要求,划定重点与核心功能区,通过行政、市场相结合的机制引导要素聚集,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分区,保持城市有序运行并充满活力。同时,必须按照合理、公平、正义的原则调配资源,改善城市空间结构,根据不同功能要求、不同社区单元对工作、生活条件的需求,针对现有的城市问题,如大规模的职业和居住地分离、区域生活条件恶劣等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改善目标。城市,应该让人们生活更美好!
参考文献:
[1]、[2]、[4]、[7]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EB/OL].[2015-01-15].http://www.bjghw.gov.cn.
[3]、[ 6]、[8]、[10]、[11]、[14]刘欣奎,等.首都体制下的北京规划建设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1、2、7、243、237、257.
[5]段霞.后工业社会形态的世界城市[J].当代北京研究,2010(4):5-10.
[9]、[12]林坚.大都市治理的系统结构与行政区划[C]// 2011城市国际化论坛——全球化进程中的大都市治理.北京: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1:12、15.
[13]张文忠,等.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北京)[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3.
[15]王安顺.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EB/OL].(2015-01-23).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15/01/23/8585@1012 8531.htm.
[16]林坚.“京津都”构想——京津冀一体化规划[EB/ OL].[2014-12-15].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9568b101 019sji.html.
责任编辑:林英泽
The Ten Relations We Need to Handle in the Functional Positioning of Beijing
LIN Jian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872,China)
Abstract:In the correct and appropriate functional positioning of Beijing,we should consider such ten relations as the relation between Beijing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cities,the relation between state organs at the central level and local governments,the relation between regional coordin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gional adjustment,the relation between historical cultural cities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centers,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rebuild of old citi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ities,the relation between centralized and decentralized function,the relation between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the relation between population,land and constructional capacity,the relation between service for Beij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eijing itself,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core functions and the dispersal of non-core function.
Key words:the function of Beijing;city;region;positioning;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 and Hebei
[作者简介]林坚(1964—),男,江西省宜丰县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编审,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战略、文化学、科技哲学等。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5)04-00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