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2015-01-30重庆市科委
重庆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出了20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举措、48项具体改革任务,通过体制改革,积极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动创新驱动。
一是推动确立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启动并实施科技金融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机器人、汽车升级转型、智能终端、全息交通、农村信息化、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七个科技重大专项。其中,新能源汽车月新增长超过100辆,市内推广968辆;已开发出绿色环保、结构新颖、性价比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端轿车样车11款;研发出8KG、20KG、50KG、165KG六关节机器人和圆柱坐标机器人等7款机器人产品,新建电子自动化线、大型冲压线等4条示范生产线,批量生产六轴机器人30台。
二是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重庆市高校科研管理的意见》、《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加快推进了新一代信息网络与终端、高端装备技术等市级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支撑协同创新的高等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原则,对承接中央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实施的项目,明确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关键要素,编制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为减少申请人负担,对“试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三项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收费。依托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和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批,严格规定审批项目30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完善科技管理模式。制定《重庆市科技计划改革实施意见》,确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需求导向、市场决策的项目立项机制。2015年以来,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科研项目1174项,共计3.56亿元,其中70%以上投向企业,50%以上投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及重大新产品产业化等集成示范类项目。制定《重庆市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科研项目的总体概算、分布预算的动态预算机制,实施科研项目资金核算分类管理。
五是优化市场化创新环境。制定《重庆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推进与南岸、大渡口、万盛等区县合作组建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与九龙坡、大渡口等区县建立开放式风险补偿资金池。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4-2020)》,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96亿元。制定《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对为融资而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改革科技奖励办法,建立完善科学技术奖评价指标体系,增加商业或产业模式创新的评价指标,单独设立企业技术创新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奖授奖比例。
六是积极引导科技开放创新。启动“科技引智引资”专项行动,引进了世界500强美国江森自控、北汽、鞍钢等企业24家,投资总额超700亿元;引进郭孔辉院士、日本东北大学、德国传动公司、中航工业、清华大学等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充分利用全球的科技创新资源,推进互利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