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省级绿色建筑全程监管标准
2015-01-30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5年8期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将自8月1日起执行。施工图审查机构自10月1日起按《基本规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新规适用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包括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海口地区政府投资、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其他需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的项目。
截至去年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全国2538项、建筑面积2.92亿平方米,海南省仅占9项、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全省85%的市县没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65%的市县没有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