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历史认识的交锋与相互理解
——关于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及研究报告

2015-01-30

中共党史研究 2015年8期
关键词:学者历史日本

步 平



历史认识的交锋与相互理解
——关于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及研究报告

步 平

2006年12月开始,中日两国学者开始了历时三年的历史共同研究,并于2010年1月公布了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第一阶段的研究报告。这是中日两国第一次根据政府间协议进行的共同历史研究的成果。报告公布后,中日双方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两国也分别有一些分析与评论。作为共同历史研究的参加者和中方首席委员,我希望通过本文对这一次共同历史研究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同时从学术角度对研究报告进行分析。

一、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缘起

中国与日本是东亚地区的两个重要国家。早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影响就已开始,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更证明了两国间文化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特色的发展。在两千余年的东亚历史发展中,以中华文明为代表的亚洲大陆文明,为日本文化的发生与提升提供了足够的滋养材料,并内化为具有海洋文明特色的日本文化发展的动力,从而共同创造了东亚古代丰富多彩的文明。当然,接纳了来自中国大陆文明的影响后,日本也形成了充满生命活力的文化特点,在睦邻友好的环境中,包容性与独自性均得到发展和体现,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及营造东亚文明圈做出了贡献。

近代以来,同样遭受到西方列强侵略的中日两国开始面临同样的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的任务。但是,在近代东亚各民族争取独立与解放的进程中,两国的发展进程发生了巨大的差异。以明治维新为转折点,日本近代化迅速取得成功。接着,通过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日本不仅逐渐拉开了与中国的距离,而且国内高涨的极端民族主义更发展为军国主义,由此发生了20世纪前半期在东亚的扩张,包括吞并和殖民朝鲜及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日本在战争道路上越走越远,发展到与德国、意大利结盟,与欧美对抗,终于陷入泥潭,而中国加入反法西斯同盟,结局则是日本战败和中国抗战的胜利。

与前近代中日间和平交往是主流的两千年历史相比,近代以来中日间数十年的战争史不过是瞬间。但是,战争对当代中日关系的深刻影响却持续到战争结束70年后的今天。

1972年,中日邦交实现正常化。在当时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表示“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从而结束了两国间不正常状态。在那以后的一个时期,人们常用“一衣带水”来形容中国与日本的关系,对中日关系给予相当大的期待。此后,两国经济贸易往来出现了巨大的飞跃,互相成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1995年,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还发表了著名的谈话,表示:“我国在不久的过去一段时期,国策有错误,走了战争的道路,使国民陷入存亡的危机,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为了避免未来重犯错误,我就虚心地对待毫无疑问的这一历史事实,谨此再次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同时谨向在这段历史中受到灾难的所有国内外人士表示深痛的哀悼。”*〔日〕竹内实编:《日中国交文献集》,2005年,苍苍社,第440页。

但是,战后日本社会否认侵略战争责任的社会思潮和活动也此起彼伏。特别是从80年代中期以来,以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为背景,一些日本政治家强调日本的国际贡献而否认近代对朝鲜的殖民统治和侵略中国的战争责任,甚至纵容历史教科书否认侵略战争的性质和掩盖侵略史实,以参拜靖国神社的行动伤害战争被害国民众的感情,导致中日关系波折不断。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近代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始终是日本领先的两国关系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保守派政治家强调来自中国的威胁和压力,鼓动日本社会的焦虑感,导致历史研究领域出现以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为代表的修正主义倾向,使历史问题逐渐突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连续六年参拜靖国神社。虽然他在每次参拜后又都表示坚持“村山谈话”的原则,但还是使两国关系急剧变冷。而他在2006年8月15日参拜靖国神社,更使中日关系出现“冰冻期”。这些情况表明:近代中日战争和对于战争历史的认识,是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6年10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作为个人将遵循1995年“村山谈话”(明确承认日本殖民统治及侵略)和1993年官房长官河野洋平(明确承认日军强制妇女充当“慰安妇”)谈话的精神,向中国发出和解信号。接着,为打开中日关系僵局,他在上任不久即实现访华,而且与中国政府首脑就年内启动“中日学术界共同历史研究”达成协议。

11月16日,根据两国领导人之间达成的共识,正在越南河内参加会议的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会见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就中日共同历史研究问题达成了如下一致协议:

1.双方一致认为,应基于中日联合声明等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及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开展中日共同历史研究。

2.双方一致认为,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两国学者对中日2000多年交往史、近代不幸历史以及战后60年中日关系发展史的共同研究,加深对历史的客观认识,增进相互理解。

3.双方一致同意,各自成立由10名学者组成的委员会,设置“古代史”和“近现代史”两个小组,由中日双方轮流主办会议。双方确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

4.双方一致同意,年内举行第一次会议,争取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的2008年内发表研究成果。

根据两国外长达成的框架协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和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分别建立事务局,开始筹备工作,而两国分别选择的10位学者也组成共同研究委员会。2006年12月26日,第一次共同研究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经过三年的努力,两国共举行了4次全体会议和数十次分组会议,共同研究报告也于2010年1月向国际社会公布。2014年10月,共同研究报告书在中日两国同时出版。*《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日文版由勉诚出版社出版。

二、中日历史问题的复杂性

为推动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安倍晋三曾表示:“相信历史学家会对历史问题给予准确的叙述。”此表态可以理解为两个涵义:一是认为产生历史问题的原因是历史学家尚未给予准确的论述;二是表明一旦历史学家对历史过程作出准确论述,政治家将严格遵循历史学家的判断。

但事实上,战后包括中日两国的学者,都已经对中日历史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尽管尚存在诸多学术上的分歧,但是在一些基本的政治判断方面,还是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如果政治家真的尊重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按照其“准确的叙述”进行政治判断,那历史问题就不可能成为阻碍中日关系正常发展的因素。问题是包括安倍晋三在内的一些日本政治家并没有真正尊重历史学家的判断,往往对历史问题进行不负责的表态。*例如,关于日军在战争中强征“慰安妇”的问题,2007年3月1日,安倍晋三在日本国会回应说:“慰安妇”被强征没有根据,即使美国国会通过了“慰安妇问题的议案,也不会道歉”。但是5日,他在参议院又表示继承“河野谈话”的精神。3月7日,他又呼应“思考日本前途和历史教育问题议员联盟会”的决议,表示要探讨“修改‘河野谈话’的可能性”。 在受到各方批评后,3月11日,他又表示:“‘从军慰安妇’受到了心灵上的创伤,对于她们所遭受的痛苦,我由衷表示歉意。”然而,3月16日,日本内阁公布的答辩书又称“从政府发现的资料中找不到有关军方或官方曾进行所谓强征的直接记述”。这种反复无常的表态引起那些尚在人世的“慰安妇”及其所在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强烈不满,美国议员和多国政要也提出批评,荷兰、韩国等通过外交渠道要求日本作出解释。

这种情况让人们意识到,解决历史问题其实并不仅仅是历史学者的责任。因为中日历史问题是反映在政治判断、民众感情与学术研究三个层面上的问题。

政治层面的问题,表现在政治家是否对近代发生在东亚的战争性质有明确态度,对于是侵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是殖民主义统治还是促进经济腾飞这样根本性问题的判断上能否有清醒的认识。解决这一层面的问题,需要政治家有对历史问题作原则性判断的智慧。以“村山谈话”为代表的日本政治家的态度表明战后日本对战争责任的思考、反省与正确的判断,但是保守与右派政治家的言论则表明其态度完全相反。所以,同日本社会的和平力量一起,共同抵制保守与右派政治家关于战争责任的错误政治判断,是中日历史问题在政治层面始终需要面对的任务。政治家当然应当尊重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但不能否认自己的责任。所谓“将历史问题完全交由历史学家处理”,其实是他们回避责任的遁词。

民众感情层面的问题,表现在由于历史体验的不同,不同国家民众的历史记忆存在明显差异。一般来说,民众基于自身在战争中的被害而建立关于战争的历史记忆,如中国民众关于“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和“三光作战”的历史记忆,韩国民众关于“从军慰安妇”“殖民地支配”和“创氏改名”的历史记忆,日本民众关于“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东京大空袭”和“冲绳作战”的历史记忆。但在中、韩民众的历史记忆中,日本又是作为加害者出现的,如果加害国的民众强调自身的战争受害而加害意识缺失,就会产生与被害国民众对话困难的严重障碍。而政治家不断表达错误的历史判断,媒体不断煽风点火,则使民众层面的不同历史认识带有明显的感情因素。因为日本民众加害意识的薄弱与其对加害史实的了解不够有关,而对和平的期待与对战争的担心毕竟是各国民众共同的心愿,所以通过民众间不断深化的交流与对话可以达成相互的理解与谅解。创造民众间就各自历史记忆进行冷静对话的条件,民众感情层面的历史问题也是可能解决的。

表现在学术层面的中日历史问题与上述两个层面的问题有所不同。历史学者重视的是史料与史实,乃学术原则使然。但是,不同国家的学者由于学术环境不同,经历各异,背景也有相当差别。首先是对史料的掌握与理解方面存在差异,即使是面对同样的史料,是否需要辨误,如何分析,表现在思维逻辑、研究方法等方面也存在差别。所以,学术研究层面存在差异性和分歧是绝对的,一致性则是相对的。中日两国学者之所以能够对话和进行共同研究,前提是能够就谴责导致两国对立和造成民众灾难的侵略战争达成一致认识。而在此前提下,对具体历史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则是学术研究层面的普遍现象。特别是在中日历史问题的研究中,对影响两国关系的各事件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和因果关系,完全可能会因观察的不同角度而产生不同结论,甚至同一国家的学者间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学术层面的差异、分歧甚至争议并不等同于政治判断的不同,也不应加剧感情的对立。学术认识的差异,应当在共同研究和相互了解、理解的过程中逐步缩小,所以应当提倡在历史认识上跨越国境。

上述三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所以构成了中日两国间对话的困难与复杂。讨论中日历史问题,一方面需要厘清上述三个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关注三个层面交错的复杂关系。如果不加区分地将三个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则会使中日历史问题的对话难以找到目标,遑论答案。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其实是处于三个层面问题交错的位置上,也需要分别回答从三个层面提出的质疑。

曾有人主张说: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是“纯学术性”研究,应当摆脱政治影响,反对“政治化”。例如,在共同研究刚开始时,日本一家媒体就曾对我在共同研究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批评了一些日本政治家在历史问题上不负责任的讲话而提出质疑。这家媒体认为:共同研究的目的是“把历史问题交给学术界,脱离政治……而中方首席委员却批判日本国内否定侵略的言行……这符合中国希望进行共同研究的宗旨么”?*〔日〕《产经新闻》2006年12月28日。当然,学者希望共同历史研究在“纯学术”环境中进行的动机是可以理解的,日方首席委员北岡伸一及一些日方委员都认为共同研究的目的就是“将中日两国间容易政治化的问题,委诸学术立场的‘共同研究’,以期‘非政治化’”*〔日〕北岡伸一:《日中歴史共同研究の出発》,载『外交フォーラム』2007年5月号。。其言外之意,无非是想强调中国的学术强调了政治,而日本则是进行“纯学术”的研究。因此,有媒体进而得出所谓“中日之间学术认识存在巨大的差异”的论点*〔日〕庄司 潤一郎(日本防衛庁防衛研究所戦史部上席研究官兼第1戦史研究室長):《「日中歴史共同研究」の展望》,载《防衛研究所ニュース》2008年12月号。。

“不要将学术问题政治化”这一命题似乎并无错误,因为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将学术问题“政治化”后,都曾产生过严重的后果,有过深刻的教训。因此,学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不能以解决政治问题的方式处理学术问题,而应当将其纳入规范的学术研究范畴。但中日历史问题的现实并不以学者的意志为转移。使学术问题“政治化”的正是一些日本的政治家。他们否认侵略战争责任,对历史事实任意“妄言”,使学者们的努力付诸东流。其实,在当前日益全球化的人类发展趋势中,对于有过战争和冲突经历的国家间关系来说,历史问题从来都不只是,甚至可以说主要不是学术问题,它与现实国际关系紧密相关,现实既可以柔化也可以激化历史问题。因此历史学者的研究应当成为政治家进行政治判断的基础,也应当对民众的感情产生影响,使之逐渐走向冷静与理性。

所以,如何扩大此次体现了中日两国学者尽量摆脱非学术因素干扰而产生的研究成果,科学地研究中日历史问题的具体情况,厘清产生认识分歧与争论的不同层面,建立起在不同层面对话的话语体系,就问题进行深入而有成效的对话,是今后中日两国政府、民众与学者共同面对的任务。

三、如何评价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成果

经过三年努力,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第一阶段的报告终于在2010年1月发表。尽管两国都有人对研究结果提出批评意见,但总的来看,学术界和舆论界的反映是冷静的,说明大多数人持信任和肯定的态度。可以说,共同历史研究为推动新时期中日关系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那么,究竟应如何客观冷静地评价这一成果呢?

第一,确实推动了两国学者间的相互理解,开创了两国学者进行深入交流的新局面。

例如,古代史组的两国学者始终本着谦虚的态度,就历史认识问题进行坦率、公正的对话。他们都认为不能把古代与中世纪中日关系简单地定位于和平相处,而把近代中日关系简单地定位于战争与冲突。但也并不排除双方学者对某一问题具有不同的关注点和处理方法。而在对历史事件的评价出现分歧时,遵循了“他善必称、己恶不讳”的主张*刘知几在《史通》卷七《曲笔篇》中说:“古者诸侯并争,胜负无恒。而他善必称,己恶不讳。”。对于历史过程中始终存在的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双方学者在选择叙述和分析侧重面的时候出现了分歧和差异,但均认为存在认识差异是正常现象,重要的是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史实,不能满足于主观推测和判断。对于中日文化的相互影响与发展,日方学者重视中国文化的传播与影响,而中方学者对日本文化的独特性与创造性给予充分评价,从而能够共同关注到两国文化相互影响与相互激励的历史进程。

近代史组的双方学者对中日战争性质进行了充分讨论,都明确指出:自1931年到1945年的中日战争是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阐述了其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与损失,表达了谴责侵略战争和维护和平的愿望。中方委员会认为:对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必须首先达成共识,然后才能开始学术研究。日方学者明确承认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认为战争中因日军的种种非法行为及造成大量中国平民的伤亡和深刻的战争伤痕,是构筑战后新的中日关系的障碍。他们还认为:近年关于遗弃化学武器、强制征用劳工、对妇女暴行等问题的诉讼,都是战争带给中国人民的深刻伤痕的表现。

在研究过程中,双方学者有一点共同体会:由于两国文化背景、经历和国情有很大不同,所以对历史的叙述和认识也存在差异。对此,需要通过加强两国学术界及民间的交流来解决,而保持安静与冷静的学术气氛,可使双方在交流中达到相互理解,获得更多趋同,从而使“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丰富历史内涵得以实现。

第二,为民众间实行跨越国境历史认识的建立提供了样板。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双方关于具体历史过程的描述、认识与判断,还存在相当多的分歧。不过,这些基本属于学术研究层面的问题,需要在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结论。如果没有分歧和差异,学术研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实证研究不充分或基础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存在不同认识是可以理解的。具体来说,在对侵略战争的性质有基本共识的前提下,对具体过程的认识与判断,如战争原因,侵略战争发生的必然性与具体事件的偶然性等问题,双方观察问题的角度及研究方法存在差异。在搞清史实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就观察问题的角度和研究方法等进行交流。

但是,包括部分媒体在内,民众关于学术研究的这种尊重客观事实和重视实证研究的方式,在理解上还需要时间。如果媒体能够从积极的角度对共同研究的成果加以介绍,肯定能够促进两国民众间的相互理解,对稳定中日关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三,为从政治层面定位影响中日关系的历史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根据。

中日历史认识的分歧,大致分三类。一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例如对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问题,必须形成基本共识,否则共同研究便失去基础。二是对具体历史事件的描述。对此,可以通过资料的交换与交流,本着“一切皆以史料为依据”,“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的原则,逐渐接近。三是对历史进程或事件的宏观分析。受各种因素影响,双方的研究方法,甚至历史观都有很大差异。对此,以交换意见,促进相互理解为目标,不强求取得共识。

例如,中国民众普遍认为从1931年到1945年中国一直是以日本为对手进行反侵略战争,但由于日本的战争对手先后有中、美、苏,对于作战对象不同的各时期战争的性质,日本学术界与民间有各种认识:有的认为是日本对外“十五年战争”,有的认为应将对华、对美、对苏的战争性质作区分,因此存在许多争议。根据近年来多次舆论调查的结果,大多数人(一般为70%左右)承认对华战争的侵略性质,但是对同美国、苏联战争性质的认识,则相对复杂。

中方委员会从一开始就认为必须明确近代日本对华战争的侵略性质,同时指出部分日本政治家否认侵略战争性质是导致中日对历史问题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这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日本学者理解正是由于中国民众有痛苦的战争受害经历,所以非常关注对战争性质的判断,并且明确承认了侵略战争的性质,同时也提出了双方因战争期间历史体验不同而产生有差异历史认识的现实问题。

按照共同研究开始时日方政治家的主张,今后政治家关于中日历史问题的表态,应当根据历史学家的结论。因此,此次共同研究的成果,理所当然地应成为今后日本政治家表态时应遵循的原则。

那么,如何看待中日共同历史研究中出现的一些波折呢?

共同历史研究自2006年12月开始后,就确定了研究题目、讨论方式、进度等。到2008年7月,基本按照计划进行,过程比较顺利。在发表研究报告的时间上,确实是根据中方建议有所推迟,这一点被许多日本媒体反复追究。其实,历史研究者认为,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需要有长远眼光。今天再来回顾当年发生的一些“波折”,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

由政府出面组织学者进行共同研究,在中日两国间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开创性工作。许多人推崇欧洲历史和解的经验,但是德、法共同编写历史教科书的工作从战后初期就开始了,而第一本教材的出版是近60年后;开始于70年代的德、波共同编写工作也有近40年的历史。欧洲经历数十年才产生结果的共同研究,在中日间开始才几年。即使研究报告的发表比原计划多用了一些时间,又有什么不可谅解的责任么?作为亲身参加共同研究的一员,我为能够促使亚洲在历史和解方面取得成就感到欣慰,为第一阶段共同研究取得有成效的进展感到高兴。至于一些媒体出于不良动机故意追究“波折”,严肃的学者没有必要迎合。人们可能还会记得,那些追究“波折”的日本媒体,在共同研究开始时,不都是在那里大泼冷水吗?不都是告诉人们不要对共同研究抱有希望吗?而现在共同研究的报告发表了,那些媒体不仅不反省,又就推迟发表一事挑起事端,态度真是十分恶劣。有思想的历史学者不能听任其翻云覆雨,否则中日达成历史共识就永远没有希望。

至于推迟研究报告发表的原因,我曾经向日方媒体介绍过:选择共同研究报告的发表时机,需要考虑一定的政治环境,也需要照顾双方民众的感情和接受能力。虽然曾受到一些人的抨击。但我在这里仍然要郑重地阐明这一观点。

如前所述,中日历史问题其实是表现在政治判断、民众感情和学术研究三个层面上的问题,似乎是几何学中三个彼此相交但又不完全重合的圆。任何一个层面发生问题,都会影响到另外两个层面,而解决任何一个层面的问题,也需要同时考虑另外两个层面。所以,在考虑学术研究层面的共同研究报告的发表时间时,照顾其它层面的因素,包括政府对发表时间的判断,民众的接受情况等,都是很正常的。当然,中日国情不同,政府对发表时间的判断及民众接受情况有差别,但事实证明,适当推迟发表的时间,并未产生负面影响。

四、对研究报告的学术研究角度分析

那么,这一次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有哪些特色呢?

第一,双方学者对从古代到近代的中日文化交流的基本形态进行了客观、辩证的分析,分别提出了许多值得重视的观点。

古代中日文化的紧密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中方研究报告认为“古代中日之间的文化‘流动’,从总体上,当然是从强势的中国‘流向’弱势的日本,并概括出11个方面,包括:稻作农耕技术向日本列岛的传播;华夏移民迁徙日本列岛及各种技术影响日本;汉字及与文化建设有关的汉文典籍、文学作品等影响日本;佛教经典汉译本经朝鲜半岛进入日本;中国风格的佛教教派影响日本;与封建国家政治、法律、道德建设有关的伦理观念向日本的传播等。”日方研究报告也认为:“在二千年日中交流史中,在至七世纪时的古代,从山东半岛、朝鲜半岛渡朝鲜海峡、对马海峡成为主要途径。对马在中近世的重要性是作为国境之岛成为通朝据点。在对马藩宗家菩提寺万松院,行走在大杉包围的墓地,思忖着连系大陆与日本的对马的历史,在覆盖着海神神社的森林中体会到与大陆相连通的自然景观,重新认识了日本决不是与大陆隔绝的世界。”

而进入近代后,则以大量中国学生留学日本为契机,改变了文化流向。留学生将在日本接受的西方学术传播回中国,社会、经济、社会主义等大量日语词汇被引入中国,直到现在也被广泛使用,导致19世纪90年代后,以日本向中国输出文化成为主方向。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则是近代两国关系之中最富有积极意义的一个层面。

不过,双方的研究也指出另一方面的问题:古代“日本文化的形成受到中国的强烈影响。但这并不等于说日本文化没有独自性”,不能将日本文化等同于中国文化,或者认为是后者的分支。中方研究报告明确指出了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即主要体现为包容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日本文化善于将异体文化的优越之处集结于自身,不因学习其他先进文化而“数典忘祖”;后者则是指日本人的勇于学习和善于创新。

日方研究还特别指出中、日对文化交流的认识差异:因为当时的日本单方面接受中国文化而没有左右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所以中方将中日交流史作为中外关系史之一进行研究。但接受了对自身发展具有不可估量影响的中国文化的日本,并没有将对华关系仅作为日中文化交流史来理解,而是将其放在东亚世界这一国际世界中来观察人与物的流动,以及思想与宗教的传播。日方研究还分析了中日双方认识产生差异的原因,即中日学者间在中国史研究领域的交流比较多,远大于日本史研究领域两国学者的交流。所以,日方研究报告提出了突破“一国史观”的问题。

其实,在近代民族国家形成后,历史学研究关注从国民国家的立场对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关系进行观察,是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世界的认识程度相吻合的,也与同国民国家同时兴起的民族主义意识一致。当国民国家正在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遭受到外来压力时,如近代日本遭遇欧美势力入侵,而中国遭到诸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入侵时,那时民族主义的目标为民族独立与解放,而那时的历史学有必要从热爱民族国家的立场为民族国家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进行研究。如果说那就是“一国史观”的话,也有其特殊历史阶段的必要性。当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民族国家认同的冲击越来越大的今天,在人类社会必须站在新的立场共同面对资源、能源、气候、水、粮食等全球性问题时,历史学思考“一国史观”的负面问题,也是必要的。

继电保护通道故障的科学定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技术与方法的正确、合理,可减少误判,提高故障定位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提高故障处理效率,避免造成事故扩大而影响电力的安全生产。

第二,中日双方的研究报告在论述的时候,在涉及对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历史事件的偶然性的认识上,也进行了有益的交锋。

在关于九一八事变的表述上,日方研究报告重在叙述关东军参谋、司令部、陆军中央、日本政府与内阁在事变发生前后的活动*《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近代史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39—241页。。中方研究报告则首先指出“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实施其大陆政策之‘满蒙政策’的必然产物”,其理由是日本早已将中国“满蒙地区”划在利益线之内,进而关东军及军部分别拟订了武力侵占中国东北的计划。中方研究还叙述了日军为实施上述计划而发动的战争及中方的抵抗。*《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近代史卷)》,第81—83页。

关于卢沟桥事变的表述,日方研究报告在叙述了枪击事件后,指出最初的枪击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参谋本部曾下令避免继续行使武力,而且还通过外交途径进行接触。但陆军内部持“一击论”的“扩大派”属于多数派,导致开始采取“不扩大”方针的内阁最终同意陆军省要求派遣3个师团的提议。所以,对于事态的扩大,“政府和舆论都有责任”*《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近代史卷)》,第268—271页。。中方研究报告同样叙述了枪击事件,指出“表面上看来,卢沟桥事变的发生”,“可能具有偶然性”,但是又指出日本在丰台驻兵,本身就导致了与当地中国军队的矛盾与冲突,构成事变发生的动因。因此,“从历史的演变过程来看,卢沟桥事变的发生又带有必然性”。*《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近代史卷)》,第111—112页。

对于双方研究报告的差异,日方学者庄司润一郎先生曾概括说:“日本方面侧重于在对一个一个具体的‘事实’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其客观的原因及决定的过程。所以,其研究结果认为在日中之间不仅仅只是战争,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选择与可能性。而中国方面则侧重于近代中日关系的必然的发展趋势,从近代日本的‘侵略’的计划性、一贯性与中国的抵抗的模式来理解历史”。*〔日〕庄司 潤一郎(日本防衛庁防衛研究所戦史部上席研究官兼第1戦史研究室長):《「日中歴史共同研究」の展望》,载《防衛研究所ニュース》2008年12月号。

就双方研究报告的比较可以看出:日方研究确实对两个事件中日本的决策过程有相当详尽的描写,使人们得以了解其中的曲折性与复杂性。对于历史研究来说,这样的工作是必要的。当然,这与日本学者对于日方史料的熟悉程度有关,就像中国学者对这一过程中中方的决策过程有较多描述是一样的。不过,将这两个事件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最重要的目的是需要从中找到真正的经验与教训。只有将表面看来似乎孤立、偶然的事件联系起来,才能够解释中日战争之所以不断扩大的内在逻辑,才能把握问题的性质,从而总结出有益的经验与教训。而且,这也是共同历史研究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第三,关于实证研究与价值判断的关系,是双方在研究中经常接触且有争议的问题。

实证研究是指研究者通过历史遗留下来的材料与痕迹进行的研究,其在历史研究方法论中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实证研究的基本前提是资料的真实可靠与全面完整,特别是对于包括数量等问题在内的诸多历史问题,为使论证更具说服力,扎实的实证性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实证研究得出的论据可给予论点以最重要的学术支撑,也可以使价值判断无可置疑。历史学研究也需要价值判断,因为历史研究不是史料的堆砌,而是研究者利用其判断力进行思考的结果,实证研究过程本身也包含了研究者的分析与判断。将实证研究与价值判断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就是不科学的。

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开始时,两国媒体及多数民众关注的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问题及“田中奏折”等问题,其实就是如何把握实证研究与价值判断关系的问题。

南京大屠杀发生时,由于处于现代人很难想象的战争混乱状态,加上记录不完整、状况很难复原。所以在进行东京审判与南京审判时,尽管已经尽力搜集了种种资料与证据,但仍不具备进行实证研究的时间与条件,出现了两个法庭判决书分别认定大屠杀遇难人数为“20万以上”和“30万以上”的情况。从理论上讲,追求更精确的数字,进行更严密的实证性研究都是必要的,但是实证研究的条件至今仍无大的改善,修改两个审判书上数字的条件也是不具备的,所以史学研究经常将审判书上的数字作为大屠杀遇难者人数的历史依据。对于实际数字的研究,可能是今后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另外,以户籍统计资料推论当时南京人口数量,从而对被害人数进行推算,还有诸多不科学成分。*有人称南京当时的人口统计不完善,估计只有25万,这是不对的。据当地学者研究,作为当时中国首都,南京存在户籍管理,到1937年5月,户籍人口101.6万人。淞沪抗战后,部分居民离开南京避难,但也有从上海等地逃亡来的居民。到日军占领前夕,南京城内至少有50多万居民,加上守城官兵11万多人及从上海、苏州方向汇聚来的数万难民,南京人口至少有60多万人。

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并不妨碍对南京大屠杀性质的判断。无论如何,南京大屠杀都是一场巨大的浩劫,是严重违背人道的暴戾行为。从战后国际关系发展的大局出发,数量问题并不能成为日本反省战争责任的障碍,当然更不能成为日本战后走和平道路的障碍。而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谴责,并不是以价值判断取代实证研究。在这一问题上,应当注意的是两种倾向:一种是强调价值判断的结论而轻视甚至反对进行扎实、科学的实证研究的倾向;而另一种则是借实证研究不足而否认价值判断的结论的倾向。需要看到:确实有人企图将南京大屠杀事实的认定转移到数字的讨论,其真正目的并不在于提倡实证研究,而是为从根本上否认大屠杀的事实故意设置陷阱,为“南京大屠杀虚构论”制造舆论。中日共同研究报告公布后,日本右翼学者们对日方学者表示极大不满,称:“(日本学者)承认发生了大屠杀,这是很大的问题。最新的研究证明,大屠杀这样的事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日〕茂木弘道:《不毛な『日中歴史共同研究』》,新しい歴史教科書をつくる会编『史』,2010年。。“虚构论”其实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可见右翼学者并非真正关注实证研究,提出“虚构论”才是目的。

对比双方的研究报告,可以看出:双方学者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重点研究了历史上是否发生过日军对中国受害人(包括对平民的伤害、对妇女的性暴力、对俘虏的集体屠杀、对城市建筑与居民房屋的破坏)的残暴屠杀行为;产生这样暴戾事件的原因与教训是什么;围绕这一事件的历史认识为什么产生分歧,争论的过程与问题点这样几个问题。

围绕“田中奏折”的讨论也很有代表性。

1927年日本“东方会议”前后,“田中奏折”被作为文件被中国报纸披露。当时就被指出在行文格式及所涉事件的叙述方面有较多漏洞,所以对其真实性一直存在争论。但是由于之后东亚发生的事态及日本的行动确实是与奏折中的表述是一致的,所以被认为是证明日本侵华的计划性与一贯性的根据。甚至后来重光葵也承认:“之后发生的东亚的事态,以及与之相伴的日本的行动,恰似以田中奏折为教科书推行的,因此,也就难以拭去外国对此文书的疑惑”。*重光葵:《昭和の動乱》上卷,中央公论社,1952年,第33页。也就是说,日本对华实际侵略活动本身证明了其计划性与阶段性。这是问题的本质,而且已为中、日学术界公认。

“田中奏折”本身作为文件是否存在,应作为实证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在确凿证据提出前,单纯以奏折是否存在来证明日本对华侵略是否有计划性,就忽视了实证研究。科学的历史研究应当摒弃这种武断做法。但是,综合分析日本从那时起直到1945年的在华活动,并不能因奏折的真伪性问题而否认日本对华侵略的基本性质。“否定田中奏折意在否定田中外交的侵略性,想利用田中奏折伪造说,给田中义一带上免罪符”,则是根本错误的。*江口圭一:《田中奏折の真偽》,《日本史研究》第80号,1965年,第60—65页;江口圭一:《日本帝国主義史論——満洲事変前後》,青木书店,1975年,第297—301页。

对比双方研究报告也可以看出:日方学者在没有否认日本对华侵略的前提下,强调奏折的根本谬误,而中方学者则在注意到奏折存在真伪性争论的前提下,强调后来日本的扩张路线与奏折精神的一致性。这样的研究结果证明双方确实是在努力处理实证研究与价值判断的关系。

不过,在“田中奏折”是否至今仍影响中日关系的问题上,双方的认识仍存在分歧。日方学者认为迄今中日间之所以存在严峻的历史认识分歧,很大程度上缘于“田中奏折”,而其本身是当时中国政府“宣传外交”的产物。这样一来,问题又回到了关于日本对华侵略的计划性和连续性的判断上。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即使在学术界,也会持续很长时间。

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在2010年1月公布后,中方委员会认为这是促进两国历史学界包括民众历史认识相互理解,进而使历史认识跨越国境的机会。为使更多人了解学术层面历史问题的复杂性及其对国家关系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管的刊物《抗日战争研究》曾连续发表中日双方学者的学术文章,介绍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基本情况,深入探讨其中的重要历史问题,收到了积极的效果。现在,将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一定会更积极地促进中日双方在历史认识问题上的相互理解,也一定会暴露出日本右翼与保守势力在历史问题上制造障碍的阴谋。相信研究报告的读者们,会从两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得到积极的启示,并作出自己的判断。

(本文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06)

(责任编辑 王志刚)

猜你喜欢

学者历史日本
学者介绍
学者简介
日本元旦是新年
学者介绍
探寻日本
《黄金时代》日本版
学者介绍
新历史
历史上的6月
历史上的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