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人的小小中国梦
2015-01-30苗红环武天舒
●苗红环 武天舒/文
一个法律人的小小中国梦
●苗红环*国家检察官学院编审[102206]武天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010050]/文
梦想孕育着希望,梦想孕育着未来,梦想孕育着成功。一个小小的梦想,有时可以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今天我们人人畅谈着中国梦,畅想着祖国的未来。中国梦有众多的内涵: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科技发达等等,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法律人的共同梦想。在一个法治的国家内,社会公正有序,民主文明,弱者受到社会的扶助,法律援助则是这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法律援助,1994年中国司法部首次明确提出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采用和研究。2003年国务院制定了《法律援助条例》以及随后形成一系列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6 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5]37号文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快马加鞭的今天,就法律援助这一研究方向的著作不多,而作为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分支的刑事法律援助领域的书籍则更是浩瀚法学书库中的寥若星辰,在此推荐一部我近期刚刚阅读完的此领域中的一本新作—《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新论》,与朋友们一同飨读。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新论》一书,2014年9月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作者陈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年轻讲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硕士,是一位怀揣中国梦的法律人,是一位在刑事法律援助领域孜孜矻矻的探索者。
作者经过十年的收集、研究、整理、笔耕,于2014年出版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一书,同年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一书的基础上再版了《刑事法律援助新论》一书,《刑事法律援助新论》一书共约26万余字,八个章节,其中最给力的内容当是书后的三个章节,即刑事法律援助的案例研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现存问题及解决思路,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及发展目标,此三章节亦是新论的新之所在,是在探索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基础上的更深一层次、更本土、更贴合实际的完善。
全书从刑事法律援助的概念辨析入手,将法律援助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比如与国际司法协助、刑事辩护权、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刑事法律辅佐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后,引入了现代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性质,即国家承担刑事法律援助的责任。在理论创新方面,《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新论》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本质、特征、目的、价值、功能等方面深入剖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涵,其中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与功能是比较新颖的概括方式,而且这里的价值与功能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与时俱进的,从私人的慈善活动到国家的援助责任,刑事法律援助的主体发生着变化,必然带动刑事法律援助的价值与功能发生变化,乃至发展,这个过程是一个相互连动而又彼此区分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里,其价值与功能体现出不同于一般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有之处,即“法治”、“公正”、“平等”、“效率”、“人权”和“秩序”,其功能体现在人权保障、弥补功能、对法律服务资源再分配以及安定的功能,这些都不同于刑事诉讼中程序与正义的普遍价值追求和功能,突出表现在秩序、平等以及对弥补、对法律服务资源再分配和安定
的功能。
在理论创新的同时,作者也注意到,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着重研究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实意义和表现形式,体现在内容上着重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对象、范围、形式出发,展开对这一制度实践过程的论述。视角扫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对于国内方面,按照历史的顺序,展开了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形成过程的演变与确立,对民国部分着重笔墨进行了介绍,分别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和民国时期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形成出发,揭示出我国在民国时期已经确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并且准备在有关的法律草案中实施,在程序设计上已经具有了很高的水平和认识程度,但由于历史上的战乱和之后的社会动荡,使得这一利国利民的制度胎死腹中,但这一段历史却是不能忘记而且应当铭记的,它闪耀着中国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的耀眼光辉,彰显了我国在此领域的人权保障水平,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有助于对与我们隔岸相望的台湾地区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了解与研究。
对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境外的发展与实施情况,本书也同样给予了关注,但只是从这一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入手,也从一些实施方面有着创新意义的域外制度进行研究,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其中的理论精髓,是对我们相当有益的,值得总结与吸收。
随后的内容,集中在刑事法律援助的程序研究、分类研究与案例研究,这是以往相似研究中忽略的地方,而本书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深刻的分析。2013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针对刑事诉讼中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规定的新动向,这一制度的实施程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同时,这一制度分成若干不同的部分开始展开,分为对未成年人、对精神病人、对可能判处死刑、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及对盲、聋、哑人的刑事法律援助,从分类研究的角度去分析,总结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新增类型,即在1997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基础上,增加了对精神病人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事法律援助这两种类型,实践中,法律援助律师钱列阳为被告人刘志军辩护一案即是这一制度实施的典型案例。
现实的需要就是研究的指导,本书创造性地进行了刑事法律援助的案例研究,资料来自中国法律援助网以及各地方的法律援助媒体,在广阔的司法实践领域,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触角上延伸开来,从贩毒、杀人、强奸等大要案到关系民生的家庭暴力、老幼扶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样的案件频频出现的社会现实中,而这样的案例也被作者引用来解释、呈现刑事法律援助的内涵与外延,其体现出的人文关怀精神弥足珍贵,其包含的法理发人深省。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案例研究,文章分成了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两个部分加以展开,从大的分类上虽然未能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全部内容,似乎还有待于下一步在随后的版本中更加完善,但就目前研究现状来说,她已经体现了案例研究在这方面的最高水平。
所有的研究都是为现实服务的,因此在本书的最后,作者着重笔墨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列举,同时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更高层次的分析,认为症结所在是制度的缺陷,更是理念的落后,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是进一步扩展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和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前者涉及法律援助的制度设计问题,后者则直指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文字虽少但囊括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实需求和实现程度,是作者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的全面研究与探索的一个缩影。
笔者撰写此文之时,与作者进行多次沟通、交流,针对书的内容介绍部分均尊重作者的意见与观点,在此对作者表示感谢,但更希望此文与广大读者的见面,给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起到一丝推波助澜的作用,补齐中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援助这一短板,更好的把法律援助的投入与需求对接起来。让我们的社会真正的达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1]促使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的实现。
注释: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