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三项机制妥善安置救助管理站滞站人员
2015-01-30张平
张 平
健全三项机制妥善安置救助管理站滞站人员
张 平
妥善解决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生活问题,迫切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形成合力,以专业化、社会化的理念,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工作有新起色和新突破。
一、双管齐下,着力健全滞留人员安置工作对接机制。开辟流浪乞讨人员户籍办理“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将“无流浪乞讨、无遗弃家庭成员、无救助反复”的“三无”目标作为硬指标纳入年度责任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对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精神病人、重症病人的帮扶,提供补贴、安排工作岗位和日间照料,建立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工作制度,督促家庭履行抚养义务,从源头上防止他们被抛向街头。
二、网格管理,着力健全流浪返乡人员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并打造城乡一体“网格化”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将救助服务网络延伸覆盖到乡镇、村,以社区网格员和社会志愿者为主要力量,建立社会救助队伍,加大街头巷尾的巡查工作力度,实行救助巡查定人、定位、定责。将受助返乡未成年人登记造册,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生活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对适龄适学返乡,未成年人入学,协调学校做好相关接收入学工作;对已满16周岁、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三、健全机制,着力健全根本解决救助安置问题的长效机制。由省统筹规划,各市救助管理站共建,精神卫生专家、社工、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方式在省内分区域设置集人员安置、康复训练、行为矫治、技能培训于一体的省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基地,建立流浪滞站人员数据库,并在救助安置资金上给予支持,合理配置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及场所,完善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形成全省“大救助安置”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救助机构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难的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谷城县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