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长沙律师业改革与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5-01-30陈海波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
陈海波(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 )
关于加快推进长沙律师业改革与发展的对策研究
陈海波(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历史使命。长沙律师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长沙市民主法治建设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但长沙律师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强化措施,更好地服务长沙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一、长沙律师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长沙律师工作坚持以全国先进水平为坐标,以开放视野指导发展实践,冲破惯性思维,创新工作理念,实现了长沙律师业的全面发展。
(一)律师队伍发展壮大,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3126名律师,相比2009年底的1482名律师,律师人数增长110%,年均增长22%,其中男律师2030名,女律师1096名。律师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升,90%以上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和双学历律师已近600人。成立了长沙律师学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举办了上百场形式多样的理论与实务技能培训,促进了律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与中南大学合作,推荐优秀律师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提升律师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成立了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为青年律师成长搭建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和扶持工作的意见》,协会秘书处成为“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立青年律师联络员队伍,启动实施青年律师沙龙活动,青年律师成长得到更有效地保障。创新实施了实习人员政审、笔试和面试制度,建立实习集中培训制度和新执业律师宣誓制度,实现了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关口前移。在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广大律师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执业理念进一步提升。一支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已初步形成。
(二)律所数量持续增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196家律师事务所,相比2009年底的86家律师事务所,增长128%,年均增长26%,其中合伙所191家、个人所5家。结合长沙实际制定并在全行业推广律师事务所管理标准示范手册,研究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发展建设分类指导意见,不断规范律师事务所包括决策程序、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在内的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意识全面提升。逐步摒弃松散型挂靠和高提成管理方式,提倡律师事务所对聘用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提供基本工资,保障聘用律师的基本生活,依法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分工,走具有品牌特色的发展道路,培育了一批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引导和指导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已形成金州、盈科、弘一所为代表的100人以上的规模所。大力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先后有40余家律师事务所搬进现代化写字楼办公,极大地提升了律师事务所品牌形象。
(三)业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大局成效显著。目前,律师执业活动已广泛介入到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由刑事辩护、民商案件代理、文书咨询等拓展到企业经营、政府行政、社会管理、科技创新、生态环保、金融证券、并购重组、工程建设等众多领域。为长沙地铁、过江隧道、旧城改造等数百个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重大投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参与中博会、东盟博览会等投资洽谈,促进了一些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签约。全市196家律师事务所先后与260个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帮助社区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和自治管理。成立了“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为台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下发《关于推进2014年度“法律顾问百千万”工程任务的通知》,全面部署推进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建了“信访法律服务律师专家团”,参与党委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帮助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5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成立了“长沙市律师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和“长沙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热线,启动“和谐劳动关系公益行”活动,进一步打造了我市律师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的良好平台。55名律师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每年在“两会”上提出了100余件提案建议,涉及法律、经济、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对推动我市改革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律师共代理刑事案件1.5万余件,民事案件4余万件,行政案件2千余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6万余件,担任法律顾问1万多家,公益捐款200多万元,建立爱心助学基金项目6个,参加公益活动1万多人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核心作用充分彰显。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71家,律师党员896名。2014年5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律师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近五年的律师工作和党建工作,科学规划了未来四年的律师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律协党委,进一步强化了协会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合理调整基层党支部设置,整顿软弱涣散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律所和无党员的律所都纳入到党支部的范畴,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有效推动律师党组织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层的有机结合,使律师事务所重大决策有党的声音、重大活动有党员的参与、发展成效有党组织的作用。积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了律师党员管理台帐,实现了执业许可与组织关系同步管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近年来举办了3期共有328人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新党员126名,进一步壮大了律师队伍中党的力量。出台了《长沙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和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
(五)自律管理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14年3月,召开了第四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修改完善了律师协会章程,顺利完成了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将真正讲政治、顾大局、重诚信、肯奉献的优秀律师充实到律师协会决策层。新设立监事会,出台了《监事会工作规则》,律师协会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带领若干理事组建工作团队,将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和律师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具体的工作团队,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律师代表和理事的主体观念和责任意识,完成了律师代表和理事从“批评者”到“参与者”的角色转化。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等工作规则、工作述职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科学的协会治理结构。以章程、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费收缴管理、财务预决算等为代表的组织规则体系,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执业年度考核、执业行为规范、违规行为处分等为代表的行为规则体系,以各项业务操作指引为内容的业务指引体系等自律规则体系已基本形成。
(六)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汇报全市律师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关心、支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局、财政局、工商局、人社局、法制办、地税局和律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涉及律师行业发展和律师工作的重大问题;市委政委法建立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维稳办和市律师协会为成员单位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积极发挥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在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先后提交了《关于建立我市律师工作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关于将律师业发展列入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给予重点扶持的建议》《关于律师进入法院时不进行安检的意见与建议》《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的建议》等30多件有关促进律师业发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建议和提案。开通了律师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将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律师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长沙律师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沙律师事业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规模较小,高端业务薄弱,执业环境不容乐观,影响和制约长沙律师业发展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一)律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队伍服务水平总体上升,但由于区域法律服务市场要素的局限和律师行业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批创新发展的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相继涌现,但对全行业的带动幅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市场的潜力很大,但因缺乏精细化的专业分工、缺乏结合行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难以提供防范法律风险的高端法律服务,同时与一些部门、行业沟通协调不够,多种法律服务需求尚待广泛激活。律师队伍规模加快增长,但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一些不正当竞争方式和服务水平较低,影响到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评价。律师工作越来越为党和政府所重视所支持,但在党和政府中的形象有待进一步改善,普通群众甚至国家工作人员对律师职业仍存在误解。
(二)律所综合实力需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事务所在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在规模、管理水平、专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律师事务所竞争力不容乐观。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属于中小所,10以下的律师事务所86家,占到44%,规模效应难以发挥。有些律师事务所采取的依然是松散管理模式,律师事务所“人合性”不强,组织形式僵化、内部管理较为混乱。业务仍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业务、现代非诉业务增长缓慢,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
(三)律师权益保障需进一步强化。法治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后,我市律师执业环境有所改善,但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新“三难”(法庭辩护时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问题依然存在,民事和行政案件调查难、立案难时有发生,部分法院进门难问题反映强烈,一些行业存在限制律师执业的现象,当前财税政策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律师行业特性,不利于行业发展。律师政治参与的空间较小,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律师劳动权益保障意识增强,但律师劳动、养老、医疗保险等劳动福利未普及,特别是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困难,工薪过低甚至零工薪,多数地方未将律师就业纳入就业扶持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律协扶持青年律师的条件有限。
(四)自律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独立、自主、服务特性更加凸显,但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体制体系、职能内容和事项范围基本没有改变,仍囿于传统、简单的模式和手段。律师执业机构相应的监管职能开始向行业组织转移,但律师协会管理机制和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律师执业活动冲击法律边缘和道德底线的现象增加,但律师行业规则的建设进程不相适应,自律的规章规则体系需进一步完备。律师执业业务精专、高端、多维的趋向不断增强,但行业管理工作队伍知识、观念和结构更新缓慢,素质水平没有显著提高。
三、长沙律师业发展的主要对策
新的形势下,律师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沙律师工作要抢抓“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机遇,主动作为,创造性地谋篇布局,打造特色,采取一个工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将发展目标任务化、发展任务项目化、发展项目责任化,强力实施十大工程建设,加强推进长沙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长沙律师工作水平跃居全国一流,走在全国前列。
(一)实施行业党建与创先争优工程
一是大力发展优秀律师党员。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合伙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律师党员质量关,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观念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特别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完善信息采集工作,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水平。关心爱护律师党员,保障律师党员的民主权利,关心律师党员政治进步,促进律师党员提高业务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党员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四项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巩固发展已建立的党组织,同步做好新设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和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律师党员做服务群众的模范,恪守职业道德的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尽职尽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保障律师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
三是构筑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着力解决行业内部、当事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和保障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和完善创建律师事务所“五好党支部”、争当“优秀律师党员”和律师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实施发展战略与行业规则工程
一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制定长沙律师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方向,提出战略目标实施具体举措,推进长沙律师业全面发展,提升长沙律师业整体竞争力。争取将长沙律师业发展纳入全市现代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中,纳入到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规划,享受国家和地方对发展服务业重点领域实行的税收、发展基金及人才引进等支持政策。
二是完善规则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等工作规则、工作述职测评制度,着力探索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建立科学的协会治理结构,努力将律师协会逐步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切实加强行规建设,通过制定业务规范指引、行业服务标准和其他行业规范,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管理职能,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三是推介优秀经验成果。紧紧围绕我市律师业改革与发展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谋划思路,推动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搭建行业研究合作的桥梁,总结提炼行业发展中的新典型、新经验,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青年律师培养、业务创新、办案技能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促进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做优做大做强我市律师业。
(三)实施考试考核与奖励评审工程
一是健全律师准入机制。成立实习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出台《长沙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坚持围绕面试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执业技能与执业道德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实习办法、内容和要求。完善执业技能训练,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检查和实习人员的管理,严格实习合格条件,严把实习鉴定关。进一步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品行考核审查制度,确保进入律师队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推行执业宣誓制度,增强新执业律师的职业尊荣感和社会责任感,彰显律师职业的崇高与神圣。
二是强化律师年度考核。制定《长沙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以健全的考核体系提升律师年度考核整体水平;完善考核标准,以科学的考核指标全面准确考核律师。严格考核结果,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客观公正评价律师;强化考核运用,以合理的结果运用激励约束广大律师,努力构建科学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监督律师执业中的作用。
三是建立奖励评审制度。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科学设置奖励项目、明确评优标准、规范评选程序、提升奖励效果,通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水平、综合实力、业务质量、抗风险能力、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状况、业内及社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考评,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大对律师队伍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升律师队伍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引导和推动全行业树立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职业风尚。
(四)实施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工程
一是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优化长沙律师网、官方微博信息发布,开通长沙律师网手机版,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强化重大事件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精心编辑《长沙律师》杂志,扩大其与律师业务紧密相关行业的交流,展示行业形象价值。积极开展与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的合作,拍摄律师宣传片,做好与长沙政法频道合作的《我要找律师》栏目,向社会宣传推介一批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展年度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编制《律师工作年度报告》,广泛深入宣传长沙律师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法治建设的成就,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传递正能量,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二是打造行业交流平台。建立经常性的业务交流制度,互通信息,做到重要信息资源、重要业务成果、重要行业管理经验共享。举办“长沙律师论坛”,打造律师交流合作新平台。支持律师开展业务协作,鼓励律师事务所间开展结对交流互动,互派律师到对方律师事务所考察学习,逐步推动律师交流合作迈向常态化、机制化。
三是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尚法、担当、至诚、精业”的长沙律师精神,强化长沙律师对律师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加强资金扶持,繁荣律师文化研究与创作。举办执业文化研讨活动,引导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情趣。围绕律师的业务、文体、生活、组织四个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律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推动管理规范、文化深厚的律师事务所向业内外开放,带动行业分享交流。
(五)实施纪律惩戒与职业道德工程
一是查处违规行为。细化各个工作环节的职责,着力完善投诉的受理、立案、调查、听证、处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有案必查,件件落实。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妨碍司法公正、扰乱公共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对极个别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信息,将行业评价转化为社会评价和市场评价,使行业评价最终体现为利益的增减、信誉的升降。
二是开展专项评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针对突出问题,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评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自觉性,保持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年度考核等形式,对影响行风建设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和惩戒工作与执业考评、专项治理、查办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教育、监督、惩戒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快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体系,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律师实习培训、继续教育的必修课,改变重业务培训、轻职业道德培训的倾向,并形成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制定长沙律师公约,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完善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制度,将律师的诚信体系考核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重要标准,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加快建立完善运作监控体系,采取向当事人发放服务质量监督卡、检查业务案卷、查看谈话记录、工作日志等有效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方位监管律师服务质量和诚信服务状况。加快建立完善运作公示系统,通过网站或其他有效形式,如实向社会公开律师机构、律师的基本情况、律师管理资料等信息,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六)实施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工程
一是探索完善青年律师培养的机制和方式。启动青年律师培养工程,设立“青年律师扶持和奖励基金”,改善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状况。制定出台对青年律师执行最低工资保障的指导意见,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对青年律师的传帮带,规范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制度,保障青年律师执业权益。
二是提供创新青年律师交流的载体和平台。定期开展主题文体活动,给予青年律师更多的人文关怀,强化青年律师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青年律师沙龙,组织青年律师相互交流,共同探讨业务经验、执业困惑和社会热点等问题。成立青年律师联络员队伍,加强青年律师的沟通和合作。开展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展现青年律师队伍的良好风貌。
三是丰富提升青年律师成长的阅历和素养。强化人才培养选用,邀请青年律师代表旁听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推荐品行兼优的青年律师在协会中任职。组织青年律师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定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青年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搭建青年律师与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相关组织良好的沟通平台,建立青年律师与相关社会组织良好的交流渠道,帮助青年律师拓宽视野,全面认识社会。
(七)实施继续教育与业务拓展工程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以提高律师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水平。成立长沙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团,科学统筹年度培训和四年培训工作,丰富专业培训的形式,开展有计划、分类别、系统的律师教育培训。完善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培训体系,优化基础培训、高端培训、网络培训“三位一体”的培训方式,将律协培训与律所培训相结合,大型培训与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综合性培训与菜单式培训相结合,强化对律师执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律师综合素质。鼓励、推动律师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进修活动,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组织律师与省内外同行开展广泛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
二是搭建发展平台。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通过组织架构创新、业务合作、战略联盟等形式,与相关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拓宽律师服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 融合发展。认真研究律师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的发展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分层级、分领域、分门别类制定和完善业务规范和业务指引。密切关注我市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济政策的规划,通过推介会、洽谈会和签约会等多种方式,推动以顾问团、专家团的形式为实施地方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细致、完整、优质的专项法律服务。
三是拓展业务领域。充分利用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契机,推动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在巩固诉讼、调解、法律顾问、房地产等领域的律师业务基础上,积极向知识产权、医疗、投资并购、金融证券、资本市场、反倾销、反垄断等领域拓展业务,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努力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依托各专业委员会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培育律师业务增长点,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与律师业务拓展有关的经验做法。推动律师事务所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保障律师开展业务创新、服务产品创新。
(八)实施权益维护与法律监督工程
一是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律师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与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体制和对话平台,共同研究对策,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工作会商和重要情况沟通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建立并严格执行个案维权的立案、结案及报送制度,将维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拓展维权工作空间,设立律师维权热线,确保律师协会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组织代表和委员就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等事项在两会上分别提建议和提案,从较高的层面解决困扰律师行业多年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及时有效地向党政机关反映律师诉求。
三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引导广大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通过提供证据,发表辩护、代理意见,帮助审判人员客观公正地掌握有关法律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积极参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收集、反馈律师行业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九)实施资产财务与律所建设工程
一是改善协会基础设施。积极适应长沙律师业发展需求,精心调研,科学预算,合理支出,加强市律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律协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能,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升长沙律师业的整体形象。
二是提升财务工作效能。不断推动协会财务工作创新,扎实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实现本届市律协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更加有效的财力支撑。
三是推动律所全面发展。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将规范化建设与年度考核、律师工作督查相结合,形成督促规范管理的常态机制。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管理职责,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举办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培训班,开展律师事务所优秀行政人员评选活动,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和基础管理能力。强力推动律师事务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律师事务所品位和形象。鼓励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专业品牌、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增强律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
(十)实施参政议政与公益服务工程
一是拓宽参政议政渠道。编制《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实录》,宣传律师参政议政的优势、做法和成效。建立与人大、政协、统战部等沟通协调机制,推荐优秀律师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各级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特邀监督员以及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为优秀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各级人大、政协和立法工作机制,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推动律师介入国家政治生活,提高律师政治地位。进一步支持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丰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平台,为律师参政议政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参考。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建立健全律师参政议政引导管理机制,引导律师参与人大、政协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调研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举办律师参政议政工作论坛和汇报会,组织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及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提案。积极探索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动在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律师关注民生疾苦,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认真撰写提案议案,帮助传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
三是组织公益法律服务。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整合行业资源,成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发起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机制化、组织化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积极开展民事、商事、行政纠纷调解。认真总结律师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发布年度《长沙律师社会责任报告》,进一步提高长沙律师自我社会责任意识,树立律师行业热心公益、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