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2015-01-30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赵 波(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赵 波(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广西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对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深入和发展。
一、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必须增强法治信仰,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建设必须把增强法治信仰作为先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法律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区上下形成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成效,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巩固和发展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广播电视、媒体、手机短信平台和文艺宣传队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积极开展具有广西少数民族、边关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培育和打造法律服务工作者释法权威品牌。同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真正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必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环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把权力纳入法律制度框架,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司法机关要坚持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防止公权滥用,防止任何形式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执政、执法公信力。
三、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确保群众获得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专门队伍,提高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市县“一平台六中心”建设(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拓展和延伸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法律服务站点,提高法律服务网络覆盖率;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构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派分流、投诉接处、数据分析于一体的“12348”法律服务综合平台,把“12348”建设成为司法行政的“110”,努力打造“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要大力加强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普遍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服务便民化措施,简化受理程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要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快解决我区贫困偏远地区律师、公证资源不足问题,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分布、均衡发展;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发展,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努力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标。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区和左右江革命老区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成效,为自治区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紧紧围绕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服务农民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的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力争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管理,不断提高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同时,要加强与东盟、越南、港澳台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四、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必须强化平安建设,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就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重要批示,为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要全面加强监狱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推进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建设,狠抓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管,深入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严格执行“六个一律”铁规,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狱务公开,探索建立完善监狱分级管理、罪犯分押分管制度和罪犯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推行新的罪犯计分考评奖罚办法,深化“平安 法治 文化”监狱创建成果,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二是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治,切实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失管、漏管,顺利回归社会;大力推进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加大派遣监狱戒毒警察参与、指导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度;按照区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均保障经费标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新。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作为中心任务,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方式,推动建立新的组织机构体系、新的工作标准、新的管理规范和新的政策保障体系。要完善场所功能设置、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收戒能力;要强化医疗戒毒工作,把戒毒人员当做特殊的病人,注重人文关怀,推进戒毒专科医院、所内医院、社区戒毒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指导社区戒毒、戒毒康复工作,搭建戒毒机关指导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戒毒工作链接平台,共同开展戒毒工作探索实践,把戒毒工作从墙内向墙外延伸、向社会综合治理领域拓展。四是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和联席会议作用,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作用,全面提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质量和效果;继续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征地拆迁、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领域延伸,深化中越陆地边境和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民间联调联解机制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
五、全面深入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必须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要求,深刻揭示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坚决抵制“七个有之”行为,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党委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以创建“五好党支部”、组织工作创新等载体,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强化法治人才建设。把专业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娴熟的专业技能、较高的专业水平的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加强中央专项编制的管理,完善公务员招录和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机制,探索聘用文职人员和辅警办法,缓解基层人手不足问题;要真诚关心爱护干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更加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干警生活,千方百计帮助干警解决医疗、住房及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四是要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更不能有盲区。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