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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2015-01-29冯美玲,邱雨

知与行 2015年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冯美玲1,邱雨2

(1.西南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1120; 2.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2)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它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前进方向和精神动力,发挥“导航器”和“黏合剂”的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并将其贯彻到各项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之中。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64;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2-0000-04

[收稿日期]2015-07-10

[作者简介]金兴伟 (1978-),男,黑龙江哈尔滨人,教师,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这是党中央从国情出发,在继“四个现代化”之后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命题,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那么,如何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1]106。这实际上肯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作用,也指明了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深入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指导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离不开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国家治理体系包括制度体系也包括价值体系。具体说来,制度体系就是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核心的系列制度之构建,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逐步实现党、国家和社会等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我国治理体系中的价值体系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公民的精神支柱。我们所说的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兴国之魂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价值认同和价值共识作用,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对于国家治理体系说来是不可或缺的。

在国家治理具体实践中,以价值体系为基础的治理是以实现价值认同为终极目标,通过对文化和价值理念等精神资源的有效运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进而实现价值认同的柔性治理方式[2]。在国家治理中,既要见物也要见人,既要讲制度也要讲精神,精神力量是靠价值体系尤其是核心价值观来激发和凝聚的。价值体系与制度体系相互配合,形成有效治理格局,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习近平强调,“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1]163。

应该看到,价值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构成,价值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在当下社会转型和人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唤起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的认同与信仰,最终建构和谐稳定有序的价值秩序。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大力推进价值治理,不断提高价值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价值治理的功用。同时,价值治理还是国家治理的软实力。价值治理能力突出表现为整合社会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如同“看不见的手”引导国家治理围绕共同的价值目标展开。在国家治理实践中,与单纯依靠强制性的治理手段相比,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力量更有利于加强国家整合治理能力,实现长效治理。

所以,把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之中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的“导航器”

我国的国家治理理论本土化于西方罗森瑙等学者创立的治理理论,英文中的治理(Governance)一词本来就有“掌舵”之意,如果说良好的国家治理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发展,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国家治理的“导航器”,对国家治理实践起着定向导航和精神旗帜的作用。

首先,就国家层面而言,我国的核心价值观有一个标明其属性的定语“社会主义”,“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精神文明最根本的体现”[3]。这表明我国的国家治理不同于西方的国家治理,不会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走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路。具体而言,“富强”是一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富强,而不是少数人富强、多数人贫弱的不协调的富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24个字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便是“富强”,它对国家治理的要求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而非资本主义式的、三权分立式的民主,它集中体现为人民当家做主。在国家治理上,就是特别强调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证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文明”则是社会主义的文明,在国家治理中集中体现为建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并且要处理好与传统文化、西方文化以及指导思想的关系。“和谐”则要求在国家治理中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发展与生态等各种关系,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其次,就社会层面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对于国家治理起着导航器的作用,即国家治理所要建设的是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自由”意味着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以促进人民自由全面的发展为目标,“其在政治社会意义上是指法律规定之下的人身行动、个人发展、利益表达、思想和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权利”[4];“平等”意味着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消除特权现象,比如公务员制度中的凡进必考制度便是平等之体现。“公正”意味着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对于“平等”“公正”的维护更要发挥“法治”的作用。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表明我们党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将法治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

再次,在公民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和践行将引导公民更好地扮演好治理者的角色。在我国以往的政治实践中,“中国政府在国家治理中以管理型为主,强调自身在经济完善和公民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5],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公民从“被管理者”向“治理者”方向转变,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表述,从国家观、事业观、处世观、人际观等方面对公民更好地实现这一转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的“黏合剂”

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的“黏合剂”,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竭动力。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形成价值共识,才能凝聚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任何一种缺乏价值共识的国家治理都不会得到社会层面的广泛认同和普遍拥护,无法激起强大的社会力量,也难以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一项凝聚价值共识的基础性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就多数中国大陆社会学家的理解,“社会转型就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包括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等等,在中国的场景下还特别指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6]。伴随社会转型,各种价值观也在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头脑和心灵,出现了价值的多元化现象。各种新思想新观念不断涌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迷信主义、非理性主义等等不同程度的存在;原有的主导价值观念逐渐丧失解释域,新的价值观念正在确立中;原有的道德规范和思想观念被打破,新的思想观念尚未形成。正是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倡导”以凝聚社会“正能量”,形成正确价值共识。在国家治理的语境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大有可为。我们讲国家治理要求其主体的多元化,但是无论是政府、市场还是公民,归根到底还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治理主体,其治理活动受其价值观的影响而进行。反映我国价值追求“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精练、通俗的语言“黏合”社会价值,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在行为治理方面大有可为”[3]。其实这两点同样可以用于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因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其精神动力、价值导向和衡量尺度的作用。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航器”和“黏合剂”的作用。

第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各级政府日常运转与管理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和治理体系良性运行的思想支撑,国家治理能力建设要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归根到底,就是国家治理主体要以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治理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每一成员都要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与推动者。首先,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并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让全体公职人员在活动中深入领会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内涵,找到自身岗位与要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促使其形成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良品质。其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制度建设当中,贯彻到治理活动中去,各级政府所制定的大政方针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相适应。只有充分发挥“政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多元治理主体才可以尽好各自践行之责,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融合才会扎根于实践的沃土。

第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民心,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性、长远性对策。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内化于国民之心、融入整个社会,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认同、自觉意识与民意诉求,广大人民群众才会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有机统一的积极推动者与践行者,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此,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机构要千方百计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1]165“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7]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每个人生活的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段立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J].湖北社会科学,2015,(4).

[3]胡宝荣,李强.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2).

[4]孙向军.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培育[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2).

[5]邵鹏. 国家治理模式演进与国家治理体系构建[J].学习与实践,2014,(1).

[6]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丛书”总序[M]//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层.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1.

[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责任编辑:常延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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