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中学生报》是如何耕耘法治文化园地的

2015-01-29文/杜

中国法治文化 2015年8期
关键词:普法中学生法治

文/杜 立

《中国中学生报》是如何耕耘法治文化园地的

文/杜 立

【编者按】这是一篇很好的法治文章,它告诉了我们有这样一群编辑记者,在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做着认真负责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他们利用《中国中学生报》这个阵地,在为如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寻找和编辑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令人茅塞顿开的法治小故事,给广大青少年读者送去看似冰冷,其实内心火热、充满菩萨心肠的法治精神食粮。《中国中学生报》的这一做法值得国内许多报刊媒体仿效与学习,更是那些肆意利用媒介宣扬污垢、引诱青少年误入歧途的所谓“带毒媒体”的一面闪闪发光的铜镜。我们有理由相信,广大中学生只要能够认真地阅读每一期法治版的法治故事和法治新闻,就一定能够净化心灵,养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习惯。这样的法治习惯将使我们广大青少年在未来的人生青春里,迸发出多少灿烂的火花呀!青少年朋友们,要知道21世纪再过85年后的中国,必将是法治张扬、法治盛行的年代,现在多学一点法治知识,对你们今后的人生价值就增添了巨大的砝码,意义之大日后自会感知。感谢《中国中学生报》为中国法治文化所做出的默默奉献!

有一次去学校讲法律,我提出一个问题:“法律首先是干什么的?”大多数同学回答:“惩罚坏人的。”我说:“其实,法律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好人。”

世上为什么要有法律?因为有了法律,就有了公平、公正,就有了对弱者的扶助,就有了社会的秩序。这样,世上占绝大多数的好人才能生活得更好。

有同学说:“我又不干犯法的事,学法律有什么用?”针对学生的问题,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有个初中生叫小丁,他好心借给同学800元钱,谁知那同学不打算还了。小丁一气之下找来两个同学,把借钱不还的同学软禁起来。家长见孩子一夜未归就报了警,使小丁受到了处罚。小丁不明白,自己讨要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对?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因为他无权将他人拘禁起来。

暑运高峰期,初中生小彭被票贩子蛊惑倒卖火车票。他也犹豫过,觉得倒卖火车票是犯法的事,可票贩子说,你只管帮我买,卖多少钱是我的事,与你无关。就这样,小彭为票贩子买了20多张火车票,得到了300多元“提成”。后来票贩子被抓获,小彭也受到了处罚。小彭说,只怪自己法律意识不强,上了票贩子的当。

上述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无处不在。如果不了解法律,怎么知道做的事是否合法?

小东也遇到过一件烦心事,最后是靠法律才讨回了公道。那次他坐车上学,中巴司机是小东的同村人,他让小东免费乘车。没想到,由于司机走神,半路上车翻了,小东受了伤。其家长要求司机赔偿,司机说因为小东是免费乘车,所以他与小东没有合同关系,不应赔偿。后来,小东将司机告上法庭,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小岳不小心把学校图书馆的书弄坏了,学校按图书馆制定的章程让他照书价的10倍赔偿。他觉得这章程有些过分,可他不知道按法律规定学校是没有权力罚款的。如果他了解法律,就不会这样无助了,他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与学校理论。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护神,学好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法律本身是知识,更是理念。平等观念、权利意识、契约观念……这些都是法治的精髓。法律很大,无论是哪级政府、哪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离我们也很近,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面向中学生的媒体,《中国中学生报》有责任为中学生普法,为法治建设尽一份力。《中国中学生报》是团中央主管的全国唯一一份面向中学生的综合性报纸,创刊于1989年。报纸创刊后,我们深感向中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于是在创刊四年后,增设了法治版(当时叫“少年与法”,1998年改为“法治”)。前面叙述的故事,都是《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刊登过的。

青少年是我国普法规划的重点群体之一,中学生作为青少年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当是重点普法对象。中学阶段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期。中学学校担负着教育中学生成才、成人的主要责任,中学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中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

1998年,法律内容成为必修课正式进入中学课堂。这在我国普法历史上是一大进步,说明国家“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这句话落到了实处。然而,法律课与其他课有很大不同。数、理、化和语文、外语,其教材内容已经千锤百炼,进入教材后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动。法律则不同,新的法律不断颁布,现行的法律也会修改,而囿于内容相对固定的法律教材,新颁布的法律很难在短时间内进入课堂。法律课与其他课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干巴巴的法律条款一定要配合案例故事才能生动起来。于是,学生了解新的或修改过的法律、老师让法律条款生动起来,就必须依靠课外活动或报刊上的宣传。如此,“报刊上的法律”就成了中学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

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自创办以来,一直以普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法制新闻、法制故事和法律解读为主要形式,力图通过一个个新闻事件和法律故事以及对法律的解读,把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融入中学生的心底和行为方式之中,从而深受老师和学生欢迎。

1999年6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这是一部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其中把“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等若干行为列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把“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等若干行为列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这些都是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条款,作为教师和中学生都应该了解。然而,由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1999年6月颁布的,1998年编定的教材里自然不会有,许多老师对它也不甚了解,有的老师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部法律。教材里没有,考试也就不会考,加之没有相应的教学参考书,老师上课也就不会讲。这时,《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刊登了一系列相关文章,及时填补了这个空白。

2006年,立法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重大修订,增加了不少新内容,例如,申明未成年人享有参与权,父母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要听取他们的意见;针对学生学习负担重的问题,规定学校要保证学生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规定学校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等等。这些规定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这些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新规定,却无法显示在当时的教材里。为此,《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先后刊登了《六一,撑开更大保护伞——写在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之前》、《话说国家责任》、《漫谈未成年人的参与权》等系列文章,通过一个个故事解读新法,让读者了解法律对自己的保护。

法治新闻是《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的重要内容。我们选择的法治新闻,大多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为主,通过这些新闻事件来培养中学生的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

我们觉得,与其他普法形式相比,法治新闻的普法作用,尤其是在培养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更为突出。因为法治新闻既讲法律常识,更讲法治观念,一个故事就会让读者明辨是非,这样就可以很好地弥补通常普法过程中重法律常识而轻法治观念的遗憾。在我国的普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老百姓也都是通过电视和报刊上的法治新闻来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的。因为以法治新闻为主体的众多法治故事,有直观性、时效性和贴近性等特点,故事性强,更能吸引学生,因此成为课堂教学和法律教材的重要补充。

近些年来,《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本报特稿”、“警戒线”、“法官断案”等专栏刊登的《少年作案惊动三级公安》(三少年为了炸鱼盗窃炸药)、《花季少年跌入模仿深渊》(少年因迷恋武打影视而模仿打劫)、《小纷争惹出大麻烦》(少年因小矛盾导致暴力事件)、《花季少女误入青春陷阱》(因贪图小利被拐骗)、《31元网吧欠款险夺少年如花生命》(赊账引发暴力伤害)、《美少女致残,土郎中买单》等稿件,均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法治新闻既是媒体履行普法教育社会职责的途径,又是媒体争取更多受众的手段。随着报刊的市场化,法治新闻的娱乐化倾向日益严重,偏重市场利益而忽视普法职责的文章时有出现。有些媒体过分注重法治新闻的轰动效应,偏爱法治新闻里的猎奇因素,过分看重法治新闻给媒体带来的市场利益,从而忽视了法治新闻中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育作用,使法治新闻走向娱乐化。

《中国中学生报》是面向中学生的媒体,主要承担教育的职责,我们的法治版始终把履行普法职责放在首位。法治案件中的恐怖、血腥和涉及强奸、暴力的情节不利于中学生的健康成长,一些犯罪细节也容易被他们模仿。因此,我们在编辑法治新闻时,在保证案例可读性的同时,更注意案例对读者的引导,努力避免暴力恐怖情节和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形成负面影响。

新闻需要真实,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因此,我们刊登这类新闻时把握着三个原则:一是少登杀人、放火等恶性暴力案件,多选择非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民事侵权案件;二是不涉及具体地点(比如乡镇和学校),一般稿件只涉及案发的市级行政单位;三是简略作案细节。这样,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人的隐私。

法治新闻不仅仅是案件新闻,国家有关法律的重大决策也是法治新闻。多年来,我们通过“与少年朋友谈法”、“法治时空”两个专栏,对修改宪法,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大法治动态以及依法治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决策和政策的出台进行报道与解读,在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禁毒日”、“世界无烟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编写相关故事、作相关报道,让读者了解国家的法治进程和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被拐骗、遭遇暴力侵害以及校园安全事故的案件比较突出。相关专家表示,如果自我保护教育做到位,90%的危险完全可以避免。《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创办以来,一直把中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一个个成功避险的故事和放松警惕受害的故事,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我们始终认为,遵纪守法才能自护青春,大量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例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刊登了很多新闻事件和法治故事,来为青春护航。某年,湖南某县一位女学生在中考之后的闲暇时间里,贸然和一位“半熟脸”的朋友离家出走,结果被拐骗到广东一家娱乐场所卖淫。稿件寄来后,我们觉得这件事很有说服力,及时刊登后还加了点评。文章刊登后反响很大,一些学校把它作为法制教育的补充教材。另外,我们还通过新闻事件和我们编写的法治故事,解答了诸如“来路不明的手机能买吗?”“法律禁止去的地方(营业性娱乐场所)该去吗?”“校园门口小店给你赊账是不是陷阱?”“深夜不归家该不该?”“朋友行窃能帮着望风吗?”“窝藏赃物犯法吗?”“离家出走的路有多远?”等问题,让读者明白,遵纪守法是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即使遵纪守法也不是万事大吉,还要掌握自护常识,学会自护技巧。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大量生动的故事教给学生自护常识,如“自己的照片怎么上了食品包装袋?”“独自在家遇到陌生人敲门怎么办?”“独自行走时发现被跟踪怎么办?”“遭遇老师体罚怎样维权?” “企业的助学捐款能收回吗?”“12岁学生签订的合同为什么无效?”“受老师指派,骑车外出摔伤谁负责?”等问题,都是通过一个个故事来解答的。近些年,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诈骗越来越多,我们通过一些故事,教读者如何识别骗术,保护自己。

可以说,《中国中学生报》是我国最早开展自护教育的媒体之一,这些自护故事很受读者欢迎。我们认为,这些故事里透出的,就是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避险意识等法治文化。

媒体刊发的文章和举办的活动,既能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又能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是很有意义的。

1996年,编辑部接到重庆一个中学生的来信,反映他在上学、放学路上屡屡遭遇敲诈勒索的问题。是作为读者来信原文照登?还是以此为线索作进一步调查?我们选择了后者。我们以“上学路上安全否”为题,设计了调查问卷刊登在报纸上,又在全国各地选择了几十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大城市、中等城市、县城、乡镇)邮寄问卷。从1996年至1997年,调查问卷进行了将近一年,结论显示,超过一半的学生都有被敲诈勒索的经历,其中不少人经常被勒索。我们还就这个问题在学生中展开讨论,并作了专家访谈。最终,根据调查和讨论写出的新闻调查《上学路上问题多——对中学生上下学治安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于1997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中学生报》头版头条,引起巨大反响,媒体纷纷转载,有关部门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促进了这个问题的初步解决。

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活动是不可或缺的。《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自创办以来,举办了很多活动,其中2002年与全国人大内司委工青妇室、司法部宣传司、团中央权益部等联合主办的“法在我心中”全国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2003年与教育部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的“预防校园伤害事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国中学生法律与安全知识竞赛最有影响,参赛学生都达到百万人。这两个活动,不仅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也受到了家长和学校的好评。很多老师表示,活动起到了课堂教学起不到的作用,大大提升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作为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已写入宪法。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以广大公民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为基础。法律素质要求不仅具有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要有把法律意识转化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行为能力。可以说,法律素质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的基本要求,而这些都有赖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广泛开展。近些年,我国对法治教育抓得比较紧,中学法治教育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这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大目标而应该达到的法治教育要求还相去甚远,因而,普法报刊也应该与其他社会力量一样,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

20多年来,《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身体力行,很好地起到了辅助学校进行法治教育的作用。《中国中学生报》是周报,法治版自1993年创办以来,基本保持在每月三四个版的发稿量,20年来刊发了近千万字的文章。从2013年1月起,《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扩大为《青春斑马线》月报,每月28个版,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张面向中学生的以法治、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报纸。

法治文化就是一个法治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20多年来,《中国中学生报·法治版》以鲜活的内容、细腻的文风、活泼的语言与读者互动,为青少年普法教育、为国家法治文化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本文作者系《中国中学生报》主编、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理事)

猜你喜欢

普法中学生法治
2022年高考,《中学生数理化(高中版)》高考理化与您同行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2022年高考,《中学生数理化(高中版)》高考理化与您同行
2021年高考《中学生数理化》(高考理化)与您同行
《发明与创新·中学生》征稿啦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普法
普法
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