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工作的政治空间
2015-01-29■吴庆
■ 吴 庆
(中央团校 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所,北京 100089 )
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工作的政治空间
■ 吴 庆
(中央团校 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所,北京 100089 )
维护青年权益工作在共青团工作布局中越来越重要。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工作的政治空间由自身空间、秩序空间、社会空间、传播空间、文化空间等构成。要从共青团组织核心功能上开展研究,特别是随着国家政党、政府的新发展,团组织维护青年权益工作的政治空间应进一步系统规划,稳步推进。
共青团 维护青年权益 政治空间
一、意义:新的历史时期要高度重视青年权益维护工作
共青团组织的四大职能即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步完善的,其中,维护青年权益的工作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一)来自于新时期政党的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中国共产党只有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而赢得青年的根本之法在于三“关”(关注、关心、关爱)和真心实意地倾听心声、鼓励成长、支持创业,在青年关心的根本利益上大做文章,从而不断产生感情、深化信仰,而青年权益恰恰是青年根本利益中最核心的部分,亟需得到维护。
从中国共产党发展的战略任务看,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的作用,维护青年权益已成为推动该组织发展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时指出,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可以看到,推进党建科学化、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都需要共青团组织发挥作用。
(二)来自于团的基本职能和职能发展的要求
从共青团本身的职能来讲,权益功能也是共青团组织发展的应有之义。团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从当前提高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扩大有效覆盖的要求来看,团的权益工作是激活基层活力的重要路径。团章中对团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明确规定:要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这是基层团组织吸引基层团员青年的重要方面。
对共青团历史的纵向研究表明: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功能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其深刻的逻辑内涵。从1922年到今天,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紧跟中国共产党的步伐在夺取政权、开展建设、走向改革开放中发挥了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从政党的宏观角度来看,共青团经历了从一个夺取政权的革命党的助手、后备军转向执政党的助手、后备军的变化。从人民利益和青年利益互动来看,它经历了强化青年利益——强化人民利益——再次凸显青年利益的一种螺旋上升,走向回归的变化[1]。通过研究团的职能发现,从2003年团十五大开始至今,共青团服务青年的职能愈发受到重视,维护青年权益问题开始被重点提出,团的职能稳定为: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十五大报告强调,共青团组织要带领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报告指出,共青团要引导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引导青年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发挥好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作用,积极向人大、政协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值得注意的是,继团十五大报告以一个章节写服务青年的问题之后,团十六大报告又拿出单章阐明“代表和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问题,对该领域的工作做了详细的描述。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好青少年的具体利益。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青少年权益意识明显增强的形势下,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继续坚持法制化、规范化,更好地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十六大后,共青团权益工作力度加大。2007年以来,共青团组织就开始加大在人大和政协中参政议政的力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系列活动(后改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目的是发挥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建立共青团与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广大青少年的联系,畅通青少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诉求的渠道,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主题是倾听青少年呼声,反映青少年诉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团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共青团继续做好青年权益代言人的工作,首次确定团组织青年权益代言人的角色。新时期,共青团要围绕青年权益代言人的角色开展工作。
团十七大后, 青少年群体出现了明显的分化, 权益工作的领域和方式都面临着新的变化和要求,团组织对权益工作更加重视。“从长远讲,共青团不能在维护全国人民的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职责就没有尽到、凝聚力和吸引力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2]当前团组织权益工作的现状是有认识、有创新、有发展。但总体上说,在声势和影响力上还比较缺乏,离党对团的要求、离青年群体对团的愿望还有不小差距,亟待改善和加强。
二、概念:对政治空间的初步认识
政治空间并不是政治学中一个常用的概念。所谓政治空间是指能够综合发挥政治效应的场域,这种场域既是现实政治所要求的,同时也反作用于现实政治。人要参与政治必须借助一定的空间,政治要影响人也要借助一定的空间,由此可见,空间联系着人和政治。政治影响空间和空间影响政治是一个辩证的关系。
政治空间最核心的问题是进入问题,不是人人都可以进入政治空间的,因为空间具有条件性。因此在探讨政治空间问题时,根据现有的政治环境、政治基础进入或者影响生成因素至关重要。如果进入不了政治空间或者不能对空间生成发生影响,就不可能发挥政治效应。研究政治空间发现,政治空间具有以下特点:(1) 政治空间既包括关于政治权力、政治结构、政治运行的机制因素,即静态的秩序形态状态,同时也包括动态性、过程性的政治过程、政治意识等因素。(2) 政治空间既存在于国家政治领域,也同样存在于社会领域。从国家和社会的边界看,政治空间不仅生存于政治领域内,也会在国家和社会的边界变化中改变空间的大小,政治空间的界线会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3)政治空间包括不同政治主体间的互动关系,特别是人民代表机构、政党、政府、政治团体等的互动关系。政治的综合效应是在这些因素之间的分立、冲突、竞争、谈判、合作与磨合等过程中产生的。(4)政治空间既要考察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变迁,同时也要考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空间和由于政治参与扩张的空间大小,特别是在公共领域所造成的影响及对政治的未来推动。(5)政治空间既有具体空间,也有抽象空间。具体空间是指现实存在的某一具体地域、领域,抽象空间是指诸如网络空间、思维空间等。当前抽象空间对政治空间有了越来越多的影响。以上对政治空间的理性思考是我们思考和分析共青团维护权益工作政治空间的重要出发点。
三、路径: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工作政治空间的构成
共青团的实践告诉我们,要更好地维护青年权益工作,政治空间是关键。共青团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工作的政治空间是以维护青少合法权益为宗旨的政治空间,是由共青团总体建立、推进、带领、发动、激活、渗透的空间。这种政治空间既立足于团组织自身,又不局限于共青团系统本身,是共青团组织可以进入或者可以影响生成的空间。政治空间的建立应该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内涵:第一,共青团自身的空间打造;第二,利用现有政治权力、政治结构、政治运行机制的现有秩序空间进行打造;第三,通过带动相关权益维护社会组织的打造; 第四,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的发动打造;第五,通过介入政治社会化过程进行打造。
(一)自身空间建立
该空间是在现有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共青团自身进一步深化相关工作,特别是在了解青年权益诉求、建立沟通机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建立的。可以做的工作包括:青年代表联系制度(建议模仿人大建立“青年人大”制度,开发青年聚议会),全国青年权益调查制度(将相关调查结果提供给不同层级党的机构和相关部门), 全团社会监督品牌工作(如青少年维权岗等品牌),青年稳定评估工作(如建立权益监测体系, 积极开发监测系统, 建立基层监测站点和队伍, 会同专业机构进行分析研究),团的领导机关直接面对青年群众制度,结合团组织强化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完善青年信访制度、完善青年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领域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
(二)秩序空间推动
该空间是共青团推动政治空间的重中之重,是最能发挥作用的空间,要努力推动和实现。
1.政党空间
政党空间的着眼点是实现“及时把青年的温度告诉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在基层,要将推动此规定的实现和青年权益工作结合起来,逐步确定和青年重大切身权益相关的事项,并明确要求涉及此类事项的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团委书记需要参加。 在团的县级以上机关,逐步推动党建带团建中权益汇报的专项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年至少要专门抽取一次时间听取团组织关于青年权益和青年稳定情况的汇报。
2.立法空间
立法空间的着眼点是充分使用法律的利器。 团组织要在国家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进一步完善通过法律保障青年权益的政治路径,充分发挥共青团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主动代表所联系的青年群众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推进健全协调青年和社会的关系制度机制,从源头上保障青年权益、维护青年利益。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法律的落实,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推动地方立法配套工作。进一步做好“共青团与人大(政协)代表面对面”活动。作为共青团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诉求的重要载体, 该活动在推动制定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解决青少年权益保护实际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可以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界别提案、社会协商对话等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可通过“青年人大”在人大工作中发出更强音。共青团要推动立法,进而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人大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共青团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目前可考虑制定《国家青年组织法》,将共青团内容涵盖于内。同时及时向立法机关反映立法或者修法诉求。支持青年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劳动权、婚姻自主权和其他权益,为青年当事人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3.协商空间
协商空间的着眼点是在政治协商上做文章,共青团要在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中发挥作用,在国家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有所作为。共青团是青年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依靠。在党组织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制度化发展进程中,团组织应进一步拓展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和形式。就涉及青年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
4.政府空间
政府空间的着眼点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力量。共青团没有直接承担行政管理的职能, 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 必须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把青年的实际需要(身心健康、学习成才、就业、住房、恋爱婚姻、社会参与、文化娱乐等)纳入到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推动制定地方青少年发展规划。在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涉及青年利益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性法规时,团组织应积极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使政府和行政部门能及时了解和照顾青年的具体利益 。要推动建立政府的青年工作联席会或工作委员会。继续用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的平台。在综治部门的领导下,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专项组组长单位的职责, 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沟通, 全面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在青年的具体利益、合理要求与政府和行政部门发生矛盾的时候,共青团应该作为青年的代表与政府和行政部门协商,建立协商制度,促进问题的解决 。要发挥共青团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作用,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引入专业社工力量, 广泛联系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工作。
5.政治团体空间
政治团体空间的着眼点在于寻找青年权益维护的“同盟军”。要和相关社会团体建立合作机制,特别是寻找与工会、妇联在权益维护上的联动机制,关注青年职工和青年妇女的切身利益;与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建立合作关系,推动青年权益保护。
(三)社会空间带动
该空间是青年权益的社会化路径。最核心的是发挥社会维权组织的力量,建设青年权益维护的枢纽型组织体系。可以做的工作有:成立团中央及各级青年权益维护中心(或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寻找社会公信度高的权益维护组织,形成合作关系;关注青年权益社会热点,挖掘典型案例,集体发声;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和活动;发挥青年的主体性,引导青年政治表达,特别是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青年社会维护权益组织的联系服务,培养和孵化新兴社会维权组织,以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传播空间发动
该空间是充分利用传媒政治的力量。最核心的是尊重政治传播规律,积极使用网络和新闻媒体空间开展权益维护活动。当前网络空间对政治的作用越来越不容小视,共青团要加以利用,形成声势。可以做的工作有:精心设计,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反映青年的意愿、要求,支持青年参与社会民主监督,同官僚主义和各种不正之风做斗争;同损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推动运用微博等新形式、新工具维护青年权益;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建设共青团维权网站,推动互联互通,加强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建立群众网宣队伍,办好维权热线服务平台。加强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把服务台作为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的重要平台, 加强专家队伍和志愿者力量, 提高核心服务能力, 探索多样化发展模式。
(五)文化空间渗透
该空间是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将青少年权益维护观念系统植入青少年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并达成共识。可以做的工作包括:在小学少先队组织和中学团组织中加入权益维护、法律普及等相关内容,重点开展宣传和文化传播工作。
以上五个空间形成了共青团维护青年权益的系统空间,需要特别关注。从推动过程讲,当前要以自身空间建设、文化空间渗透为基础,稳步推动秩序空间和社会空间,有序发展传播空间,保障维护青年权益政治空间系统的优化和发展,形成声势,取得实效。从推动工作的角度看,当前团组织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机构改革:一是建立一个从全团角度推动权益维护的综合“指挥部”(建议成立团中央及各级青年权益维护工作委员会或直接放权给维护青年权益工作部门),基于合力的要求统一设计全团权益工作方向,该机构是政治性的机构。二是考虑成立更具专业化水平的团属事业单位:青年权益维护中心(协会),综合负责推动青年权益政治空间的打造工作。两个机构的建立,最终将形成政治性、专业性和社会性紧密结合的青年权益工作维护工作新局面。三是要重心下移,推动各县、区、乡镇、街道、村( 居)设立青年权益保护工作机构,真正实现青年权益维护的全覆盖。
[1]吴 庆:《利益格局的变迁与政党青年组织的策略》,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2]宋德福:《共青团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版,第300页。
(责任编辑:邢 哲)
2014-11-16
吴 庆,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共青团等青年组织发展、青年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