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大学生失联看当前大学公共安全教育的缺失
2015-01-29马振超
■ 马振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侦查学院 ,北京 100038 )
从女大学生失联看当前大学公共安全教育的缺失
■ 马振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侦查学院 ,北京 100038 )
2014年女大学生失联频发,反映出公共安全面临严峻的形势,也暴露出女大学生对安全问题认知的缺失。导致安全问题认知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大学教育的缺陷和安全教育的不足。从女大学生频频失联被害看,当前大学安全教育的缺失成为我国高校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尽快从安全管理向安全教育、从宏观安全向微观安全、从校园安全向学生安全、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等方面拓展,是弥补安全教育缺失、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的当务之急。
女大学生失联 公共安全 教育缺失
2014年女大学生失联(或遇难或被伤害)事件频发:8月9日重庆女大学生高渝失联,后被强奸杀害;8月12日苏州吴江19岁的女大学生高秋曦失联后遇难;8月16日南昌女大学生王卓琳失联后被强奸杀害;8月17日沈阳市女生田雨苗去山东上学失联;8月21日女大学生金某在济南被绑架、囚禁、性虐;8月27日湖南戴健等3名女大学生在山东旅游时一同失联;8月29日北京女孩穆立影在济南失联后遇难,浙江女大学生王金芳失联后被害;8月30日海南大四女生林方冠与同学做暑期工失联;8月31日河北保定女孩刘辉失联后被解救;9月1日四川大二女生曾丽君返校途中失联;9月2日河南女大学生张琳琳返校途中失联后被害;11月16日,浙江金华25岁姑娘吴某失联;11月19日广东女大学生熊仪失联后被伤害;12月11日杭州女孩吴晶晶失联……2014年女大学生失联事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引发媒体、学校、专家以及社会公众的热议和讨论,不仅成为公共安全领域关注的新问题,而且拷问着高校安全教育的缺失。
一、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发的启示
从女大学生失联的案例可看出,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失联,作为个案,也许是偶然因素所致,但失联频发则透露出一些必然,给我们的公共安全及安全教育一些启示。
(一)女大学生失联反映出公共安全面临日趋严峻的形势
当下中国逐渐进入高风险社会。现代社会的风险,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环境和自然风险等,几乎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影响到宏观层面的国家安全,而且影响到公共安全空间,进而在微观层面影响到每个个体的安全。当前,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大量新旧矛盾和问题如权力异化、发展失衡、利益矛盾、价值冲突、信仰迷失、行为失范等,为诱发违法犯罪提供了社会土壤;全方位的开放和社会信息化给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和条件;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空隙和漏洞、防范意识淡薄,客观上给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违法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新的犯罪主体和类型不断涌现,犯罪活动的极端化、暴力化、组织化、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1]。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急剧增多,公共安全面临越来越多难以预见的挑战和风险。
(二)女大学生失联暴露出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的缺乏
诚然,失联的发生与社会治安大环境有关,与公安机关的打击犯罪活动不力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失联的发生与大学生个人的防范意识也密切相关[2]。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生活阅历浅,社会经验不足,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以及危机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差,对各种安全隐患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警惕,是失联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而这一深层原因在某种程度上透视出当前大学安全教育的缺失和不足。安全教育的缺失应该是导致失联悲剧频频发生的最深层问题。
二、当前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缺失和不足
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发,花季女孩频频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得不令人深思。近期,一些关于自我防护的“安全手册”以及危险应对技巧走红网络。然而有关专家表示,这些“安全手册”以及危险应对技巧并不具有指导价值和防御作用。因为一个人在危急情形下的“应激反应”是一种“本能”行为, 而这种“本能”是长期教育意识的积淀而形成的习惯,绝非短时间的临时速成,更非“急中生智”的随机应变。归根结底, 是我们传统教育的缺陷和安全教育的缺失所致。
(一)传统教育的缺陷导致行为方面的失误
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发首先折射出我们大学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模式的某些缺陷和不足。一是过分的溺爱导致孩子自立性差,无法独立地面对社会。当今90后大学生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在校依赖老师, 在家依赖父母。过度的“溺爱”导致孩子们缺少认识社会的机会,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的教育,不放手,不让孩子自立、独立地去面对社会[3],导致应对危险时缺乏足够经验。二是童贞化的教育导致社会风险意识的缺失。大学生从来都被全方位地置于“温室”中,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被严重地“童贞化”[4]。“阳春白雪”式的传统教育和备受“宠爱”的生活体验,让她们很难了解和认识社会的复杂性。封闭教育所导致的“童贞化”缺陷使她们对社会的危险缺乏直观的体悟和感受,从而导致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缺少应有的警惕和防范心理。三是教育的缺陷使学生无法面对社会风险。掌握专业知识成为教育大学生未来社会生存的需要。教育就是为了考试分数,学生成为一个考试机器。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答案或者书本的标准答案考试。这种应试教育让学生变成一个不会思考的人。死记硬背束缚了思想,束缚了思考能力。思考能力的弱化导致创新能力、想象能力、应变能力的缺失。这样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注重的只有分数,忽视了人生最应该注重的其他东西包括道德、法制、伦理等价值观念以及诸多生存技能等。一旦面临社会风险,尤其是孤立无援地面对犯罪侵害时不知所措,进而导致行为方面的失误。
(二)安全教育的缺失导致悲剧频频发生
女大学生失联并遭侵害,透视出大学安全教育的缺失和不足。对危险情况发生的估计不足,自我保护能力严重不足,是导致悲剧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而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行为习惯是更深刻的原因。
1.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不少高校老师表示,尽管近年来学校越来越重视安全教育,但大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还是相对不足[5]。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包括:一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形势的认识不足。与大学生的社会交往越来越多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大学生对社会环境与公共安全的形势变化缺乏直观的体验和认知,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发案率、发案特点以及规律一无所知。二是风险意识不足。对社会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形势的认识不足导致对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缺乏应有的防范和警惕,尤其是女大学生的情况更为明显。三是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不足。认为各种媒体报道的那些发生在他人身上的危险或侵害,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6]。当遇到危险或不法侵害时,要么茫然不觉,要么不知所措。据南京栖霞公安分局民警在仙林大学城的测试:一名民警驾驶迈腾轿车,以找不到路为由搭讪女大学生。结果,被搭讪的5名女生中,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7]。女大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可见一斑。
2.危险应对知识缺乏
安全意识的培养不是仅仅通过个别典型的案件警示、法制节目、安全讲座等就能实现的,而是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系统的安全常识教育。然而在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里,很少有最基本的危险辨识、防范知识和技巧等安全常识教育,以致于当面对犯罪分子临时起意或蓄谋进行侵害行为时, 女大学生或因缺乏应对危机的自救常识或因应对不当,招致悲剧发生。2014年8月9日重庆女大学生高渝失联被害的主要原因,就是面临危险境地应对不当——与黑车司机发生矛盾、争执。
3.脱离困境技能缺失
长期以来,由于大学生在校期间缺乏系统的安全教育,不仅安全常识缺乏,安全意识薄弱,而且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我保护技能普遍缺失。安全技能成为大学生能力结构体系的空白点。面对突发的侵害或灾难,不能做出合理应对,其后果不堪设想。2014年8月下旬女大学生金某在济南被绑架、囚禁、性虐案例,充分说明日常生活安全技能的极端重要性。一方面,悲剧发生本身是由于金某缺乏防范心理和生活经验所致。金某从晚上6点多上黑车到错过时间(晚上8点济南西站去泰安的火车发车),中间有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金某既没有觉察到异常,也没有采取相关措施——说明缺少应有的警觉意识。稍有生活阅历的人一眼就能觉察到异常,而缺乏生活经验和临险救助能力的金某却遭受到意想不到的侵害。但从另一方面看,正是经历了备受凌辱的残酷现实激发出金某的自我救助能力——用犯罪嫌疑人代某的手机给自己的朋友发出求救短信,才最终获救。
4.安全行为习惯不当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大学生不仅需要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危机识别和应对能力,更要养成和内化为自我保护的行为习惯。因为所有的安全观念、意识、能力在危险来临时,都最终以一种行为表现或体现出来。无论是一种“本能”还是“习惯”,都是意识和能力的积淀。然而,由于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危险应对知识的缺乏、脱离困境技能的缺失,大学生普遍没有养成日常生活安全行为习惯,使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危险的境地或招致悲剧。如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披露或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处境等都属于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2014年8月9日重庆女大学生高渝、大学生金某搭黑车,与其说是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不如说是一种不良的安全行为习惯。事后,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提醒:“女性在外,切记不坐黑车、不与不认识的人拼车,夜晚打车记牢车牌,电话告知家人。”[8]这种提醒不仅是一种警示,更是一种养成安全行为习惯的要求。
三、女大学生失联给大学生安全教育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
安全问题一直都是所有高校十分关注和高度重视的问题,但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尚未作为经常性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自1992年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以来,北京、上海等地部分高校开始逐渐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但就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整体来看,大学安全教育尚未纳入高等教育体系之中。安全教育现状大大滞后于形势变化的需求:一是将安全问题仍然视为高校的管理工作,以安全管理代替安全教育;二是对安全教育侧重于宏观层面的国家安全问题上;三是将安全教育停留在要求大学生遵纪守法等维护高校校园安全上;四是安全教育内容局限于大学生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对人身财产伤害等传统安全问题上。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人类已经处于风险社会时代,中国也逐渐进入风险社会。基于国际国内环境的相互影响,合理诉求与非法行为的交织,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交织,社会的矛盾和冲突都可能最终以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呈现出来,社会公共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尤其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凸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日益严峻、复杂, 高校安全教育的观念、内容、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从女大学生频频失联被害看,当前大学安全教育的缺失与不足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尽快从安全管理向安全教育、从宏观安全向微观安全、从校园安全向学生安全、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方面拓展,是弥补安全教育缺失、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和正规化的当务之急。
(一)从安全管理向安全教育拓展
目前,多数高校仍然将安全教育视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以安全管理代替安全教育——通过学校职能部门制定规则,学生工作部门组织活动进行落实、督促、检查来管理大学生的公共安全。安全问题归根到底也是管理问题。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安全教育才能很好地落实。但这种强调安全管理而忽视安全教育的理念模式,不可避免地使得高校的安全教育始终置于高校教育体系之外,停留于文件指示与领导讲话之中。安全教育应属于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迄今,大学生安全教育仍然未能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列入教学计划,成为正规的教育内容,更没有正规的教材、课程以及专业的师资力量。因此,从安全管理向安全教育拓展,必须将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体系,直接或间接地渗透于大学教育。一是将安全教育列入教育计划,纳入正规教学体系中,真正构建安全教育的课程体系,通过正规而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培养安全意识,训练安全技能,进而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二是将安全教育与形势、实例、环境、季节结合起来,把安全教育融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体现出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训练安全技能和培养行为习惯。
(二)从宏观安全向微观安全拓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安全教育的内容也在悄然改变。从宏观层面来看,有关国家安全内容的教育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越来越多的高校逐渐开设了国家安全理论、国家安全专题的课程。大学生中的国家安全意识在逐步增强,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从微观层面看,有关大学生个体心理、社交、生命等安全问题虽然得到一定的关注,但成效还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安全教育的需要。随着大学生的科研、见习、实习、就业等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的拓展,社会交往的增多使得大学生接触不安全环境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大学生(个体)遭遇到安全风险的几率日益上升。对大学生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因此在安全教育上,不仅要有大学生宏观层面的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而且要在微观层面拓展和充实个体安全教育的内容。
(三)从校园安全向学生安全拓展
当前,相当一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主要借助于案例剖析、安全形势讲座以及行业“宣传日”形式进行,安全内容主要集中在诸如大学生遵纪守法、预防事故、避免过激事件发生等等校园安全问题上——把安全教育等同于校园安全教育。当然,安全教育离不开校园安全和安全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校园安全有利于安全教育。但安全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校园安全,而校园的安全毕竟不是学生的安全,也不一定能保障学生的安全。把安全教育等同于校园安全的教育不仅是对安全教育认知上的误区,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学生安全的忽视。随着社会交往和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多,大学生安全问题涉及的社会空间越来越广泛,安全教育内容不再局限于校园以及周边范围,而延伸到整个社会公共空间。由此,安全教育的目的不再局限于校园安全,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人身安全。只有将安全教育的对象从校园安全拓展到学生安全,才能不仅保障校园安全,而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拓展
长期以来,大多高校的安全教育还局限于传统领域里,诸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身财产伤害、遵纪守法等安全内容。在高校教育体系里,大学生的生存教育、防范生命侵害、性侵害等安全教育一直不被重视,甚至忽视[9]。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不仅有传统领域固有的常态问题,还有固有的常态问题在新环境下的变化,更需引起注意的是新环境下大量出现的诸如网络安全、极端暴力事件等非传统安全问题。面临日益复杂而多变的内外部环境,面临日趋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影响人的安全的非传统安全因素急剧增多,公共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变得更加广泛。目前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已不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学生对安全知识的需求。尽快从传统安全教育向影响大学生个体生命的非传统安全教育拓展,对大学生进行非传统安全教育,让大学生对风险社会背景下公共安全形势、社会治安形势有切实的直观体验和理性认识;普及非传统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大学生所应该具备的非传统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以减少对大学生(特别是女生)的不法侵害,已成为避免悲剧重演的必修课。
[1]樊在勤:《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几点思考》,载《公安研究》,2006年第9期。
[2][6]张楠之:《女孩失联背后的风险意识缺失》,http://blog.ifeng.com/article/33818747.html?touping
[3]《“女大学生搭错车失踪”的反思》,http://help.3g.163.com/14/0818/15/A3UJ79K600964JJI.html
[4]刘远举:《〈辽日〉事件,什么是好的公共讨论》, http://news.ifeng.com/a/20141121/42535193_0.shtml
[5]杜 丁:《女大学生屡遇险因安全教育缺失?》,载《新京报》,2014年10月27日。
[7]栖文轩 周爱明:《南京警方测试:男子驾车搭讪女大学生 5人中有4人上车》,http://news.ifeng.com/a/20140911/41943348_0.shtml
[8]杨 锋:《女大学生搭黑车遭囚禁性虐》,载《新京报》,2014年8月26日。
[9]肖 平 李睿鸣:《女大学生悲剧接连上演谁之过?》,载《苏州日报》,2014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王俊华)
2014-12-25
马振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