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信息
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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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在以专章部署的十三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一揽子”建议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建立市县空间治理体系,培育和发展排污排放权交易市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建议要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查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1月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方案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由审计署牵头负责实施,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是主体。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于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
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基础工作,坚持边改革实践边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方案要求试点工作应遵循坚持整体设计、突出核算重点、注重质量指标、确保真实准确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按照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的考虑,试点地区主要是探索编制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有条件的试点地区还可以探索编制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方案提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15年1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
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要求通过试点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清除污染的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试点地方可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提出细化赔偿范围的建议。
中国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会议要求,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