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困惑与解困思路
2015-01-27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玉琴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张玉琴
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困惑与解困思路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张玉琴
摘 要:民营企业与国企、外企一样,既是市场主体,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但民营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其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往往看重利润的增长,而忽视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因此,破解民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困局和思路必须立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治理机制创新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
关键词:民营企业 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可持续发展
1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阐释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因此,作为一个盈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在依法完成自身的经营目标时,还应承担高于经营目标之外的社会义务,这个义务通常包括:维护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体现并遵循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以一系列善举回报社会。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对其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整体应该承担法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道德责任,包括生产、盈利、满足消费者、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等。[1]
众多研究成果和企业实践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消费者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营销手段要合理合法,广告宣传要真实可信。
第二,对股东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股东是企业的信用支撑,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此,为了保证股东资产的安全,取得股东的长期信赖与支持,企业应该适时向股东提供真实的投资与经营信息,使股东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三,对员工的责任。员工是企业忠实的伙伴,也是企业真正的主人。因此,企业要科学配置劳动力,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给员工提供稳定的工作,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的卫生与安全,运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与福利制度。
第四,对政府的责任。依法经营,合法纳税,遵守政府的有关法令,配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并接受政府的监督,支持政府的社会福利事业。
第五,对环境和资源的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始终要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研发绿色无公害的产品,减少有毒物质的排放,坚持走循环发展之路;理性对待环境问题,积极建设环保设施,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六,对社会公益活动的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福利院、贫困地区等提供捐赠,多为残疾人和需要救助者提供就业岗位,积极支持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机构,举办各种公益性的教育宣传活动等。
2 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困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从曾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成为市场经济平等的主体。相关调查报告表明,就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而言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领先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质量最差[2]。
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之所以差评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民营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认知差异较大。规模较大的企业相对来说更加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动员组织企业员工持续开展相关的社会活动,尽力兼顾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而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尤其是传统制造行业,仍然在追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问题上处于矛盾的状态。
(2)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受企业家(决策者)个人经历和价值观影响较为明显。尽管在任何组织中,领导和决策者对组织内员工的行为都会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但是,在民企中这样的影响更为直接和重大。
(3)部分民企诚信意识缺失。近年来,社会上屡屡发生“三鹿奶粉”、“双汇瘦肉精”、“上海染色馒头”、“重庆假药案”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很大程度上是企业诚信意识缺失所致。一些民企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非法追求高额利润,竟知法犯法,漠视消费者权益,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损人利己,进行不正当竞争。其结果是既坑害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又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使企业形象大打折扣。
困惑一:民营企业的经营理念缺乏前瞻性。受限于民营企业的成长阶段和发展历史,很多民营企业家在经营理念上缺乏前瞻性,对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等方面的本质关系缺乏清醒的理性的认识,这就直接导致实践中的行为偏差,使企业发展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典型地表现为发展缺乏后劲,社会责任评价不高,社会认可度较低。
困惑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很多民企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简单地理解为“做好事”、“做实事”,在实践中就表现为很多企业都去做同样的一些事情,而没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所处行业特点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辨识,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创造社会价值的活动,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
困惑三:相关责任人员的困惑。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民营企业都没有专属独立部门负责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民企中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事务的工作人员大都身兼数职,他们在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时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按照企业家和高层管理者的态度和指示去做,而较少能对企业家和高层管理者的决策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这些工作人员本身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在哪些领域开展、以何种方式开展。这些都最终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有效性和创新性[3]。
困惑四:民营企业对相关政策和法律存在一定的困惑。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制定政策和实施宏观调控,相关政策的制定应该公平、公正、透明,应该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但目前,政策的滞后性仍然是企业经营者颇感困惑的问题,法律层面上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困惑五:战略层面的困惑。在一些民企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履行,常常体现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种战术行为,是为了企业声誉、形象、产品营销、公共关系等目的而开展的。
3 破解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困局的思路与对策
3.1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
1984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曼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该理论的基本价值判断是: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为了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实施的行为,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个或某些主体的局部利益。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由股东、债权人、消费者、交易伙伴等多方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契约共同体,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重要性和影响不同,需求期待也有差异性。比如员工,他们期待的是企业能提供安全、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较好的薪酬福利和培训机会。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来审视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由于每个利益相关方都对企业产生影响或者形成利害关系,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关注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现实需求和预期诉求,通过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和对话机制,满足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不仅仅只考虑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要求企业创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善待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协调并处理好其间的利益关系和责任关系,这既是企业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破解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困局的思路与对策之一。
3.2 基于治理机制创新的视角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自我约束和自律,同时也是在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约束下的多主体协调和合作的过程,这就涉及到治理机制创新的问题。治理机制的作用力通常表现为:将约束条件、压力传递、目标和激励等规定明确,并设计与这些相匹配的惩戒和考核机制,最终保障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完善,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落实。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已然成为各级政府着力进行创新的共识。在这个过程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多种力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是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重要环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特别是激发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力,是新常态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应有之意。
3.3 基于可持续发展管理的视角
当前,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倒逼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经营方式,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路也必须做出根本转变,实现由求生存到求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到内涵式增长、由追求利润最大化到追求企业和社会价值统一、由低成本到管理创新、由竞争到合作,企业经营必须满足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三重底线标准。面对以环境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绿色竞赛”,如何引导企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即通过企业自觉地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外部性问题,也是当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着重解决的大问题。为此,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基础性工作。
第一,引导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以发展的眼光来看,企业自觉履行环境社会责任体现了一个区域和国家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较高发展诉求。但理性审视我国的民营企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然停留在以慈善、捐助为主要特征的低级社会责任发展阶段,这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民企自身成长的愿景相去甚远,必须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向着绿色发展的目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量化可持续发展管理的指标体系。建立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来建设。要突出基于价值链整体来考虑评价体系的构建,对企业及其客户在价值链上下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负荷的影响进行评价。通过核定量化指标,适时地对相关利益方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识别评价和监督。
第三,推进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和监督。在战略层面,政府需要尽快制定相关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通过法规来约束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在立法和执法层面,需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司法体系的促进作用;在技术层面,需要考虑通过建设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信息平台,促进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及认证,并鼓励专业机构开展审计和认证业务。
第四,完善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要加大奖励和政策扶持力度;对那些履行社会责任不作为的企业,要给予曝光并进行惩处。同时,要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形成良性循环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 辛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9.
[2] 黄群慧,彭华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3)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R],2014.
中图分类号:F7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8(b)-042-03
作者简介:张玉琴(1967-),女,江苏无锡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民营经济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