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监测的技术要点
2015-01-27何潇邢明敏徐玉芳
何潇邢明敏徐玉芳
(1浙江嵊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浙江嵊州 3124002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32)
2009年4月1日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颁布并实施,以取代了旧的导则,但是在导则实施的过程中很多环境监测单位在对新导则中的各技术要点理解方面还不甚明了,因此影响了新导则的应用和推广。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也是一个较大的障碍,所以笔者就通过对新老导则中各技术要点的比较和归纳,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中相关技术要点进行了分析。
1 监测对象的选择
1.1 更加明确了监测对象的选取标准。
在2009年颁布的新导则中,对于监测对象的选取标准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增强了在监测对象选取时的可操作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其两条重要的原则:首先对于建设项目中的污染物排放测有了更加明确规定,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或标准文件等,只要有相关限值的污染物都应该给予监测;其次在国家缺少制定的相关标准文件的时候,对于那些毒性和污染较大的污染物排放也应该给予监测。
在新旧导则的对比中,我们发现旧导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显得较为模糊。只是将监测的侧重点放在了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和对于当地环境已经造成了较大污染物上,这是其不足之处,由于其规定的较为模糊,对于当地环评单位在制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方案等相关的文件时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因为旧导则放的尺度较大,所以对于环评文件的严肃性并没有得到认真的对待。由此可见新导则在这方面还是做了很大改进的。
1.2 新导则的执行标准更加严格。
新导则在环境监测对象(或称因子)的数量方面没有设置上限,规定只要符合前两个标准的对象都必须纳入监测范围中。而旧导则对于监测对象的数量有着数量上的限制,并规定一般不多于5个,由新旧导则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新导则在执行标准方面是更加严格化,对于环境监测和保护日益严峻的今天,是一个适应性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思想。
2 更严格的监测频率
对于监测频率的执行,新导则在制定的过程中对其要求更加严格,主要是使对环评现状的监测更具有代表性,在扩大其样本范围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更能真实地反应出来。
2.1 对于不同评价等级的项目,其监测天数在新导则中规定都要至少监测7天,而此项规定在旧导则中怎没有这么严格,对于二三等级评价的项目只需要监测5天即可。
2.2 在每天监测的时频方面新导则也更加严格,与旧导则规定中一级评价项目只需涵盖6个时段相比,新导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时段至8个规定时段;在二、三级评价中新导则规定要涵盖4个时段,而旧导则只需涵盖3个时段而去掉了其中的02时的监测。
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新导则的实施过程中得到了有效的应用,新导则规定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应该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某些物质相关数据有效性的规定,如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监测时数要达到18小时。而旧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则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技术原因,部分监测站要达到此项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在改进和升级相关监测站技术设备方面仍需做出更大的努力,使其能跟上我国对于环评监测的具体要求,不至于是新的环评标准的制定成为一纸空文。
3 细化和严格了监测布点的设置
在旧导则中对于监测布点的设置有的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有的则是对于设置点的数量要求达不到今天对于环境监测的要求,所以新导则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实施和颁布,在监测点的布置方面做了更加详细和细化的规定,弥补了旧导则相关规定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空白。
3.1 新导则在对监测布点的规定中更加具体化了,除了引入了极坐标的概念,还在其布点原则中增加了风向、环境保护目标、功能区等因素。而旧导则在这方面的规定则是尺度比较大,没有新导则这么细化。其中对于监测点的设置,新旧导则在规定方面也不一样,这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在旧导则中对于监测点的设置需在拟建设项目的地点设置;而此项在新导则中则是必须在拟建项目地点的上下风向设置监测点,对于在拟建项目的地点是否应设置监测点并没有做出规定。
3.2 在新导则中增加了对于监测布局点的数量规定,尽管在一二级评价项目中的数量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对于那些环境保护目标较多、地形复杂和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的地区可酌情则加监测点的布局数量。在三级评价项目的监测中我们要适当的增加监测点的布置,一般是2~4个;而在此项规定方面旧的导则只规定了1~3个。
3.3 在新旧导则的对比中我们也会发现在新导则中新增了一些内容,如具体规定了对公路、铁路和城市道路类的方面建设项目布点及其周围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审批的依据之一,因此其科学性要引起我们的注意。环评现状监测不仅对于在表明环境现实状况的同时,有构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技术基础,而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颁布并实施正是体现了环评现状监测的重要性,值得我们在此基础上一步步完善环评监测的制度。而相关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于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各项现状监测的技术要点的掌握不仅是对其自身职业技能的要求,同时也是新形势和新环境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1]史啸勇.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监测的技术要点[J].能源环境保护,2009,23(6):56-57.
[2]杨淑英,王栋成,郭少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空气质量监测布点技术方法[J].环境工程,2011,29(4):1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