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对策
2015-01-27叶军
叶军
摘要:指出了乡土树种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泰州市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种质流失和遗传侵蚀严重、开发利用滞后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广泛宣传、科学规划、创新科技、落实政策和完善机制等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对策。
关键词:乡土树种;保护;开发利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2003002
1引言
乡土树种是指长期生长于当地,自然分布、自然演替,已适应并融入当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树种[1],具有适应性和抗病虫能力强、生态优越和安全稳定性高、易于繁殖和管理、文化内涵丰富、能反映当地的自然景观特色等特点[2~5]。泰州市地处北亚热带北缘,乡土树种种质资源较为丰富,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已探索出一些成功经验,但总体还不平衡。为积极保护和开发利用乡土树种,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了泰州市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对策。
2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
泰州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北岸,地处江淮冲积平原下游,属北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区,是长三角16个中心城市之一。全市光、热、水、气资源协调配套,适宜多种林木生长,2013年末林木覆盖率21.95%,林木种质资源较为丰富。
2.2资源状况
泰州市自然植被类型为北亚热带落叶针阔混交林,2007~2010年森林资源一类、二类清查成果表明:全市有银杏科、杨柳科、胡桃科、榆科、桑科、豆科、蔷薇科、楝科、梧桐科、杉科、禾本科等50多科200多种木本植物分布,其中乡土树种有银杏、枫杨、朴树、榆树、榉树、构树、桑树、国槐、臭椿、苦楝、皂荚、香橼、丝棉木、乌桕、麻栎、枳椇、柿、桃、梨、槿、淡竹等30多科70多种。
2.3数量分布
银杏和女贞是泰州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乡土树种,成片定植面积3.1万hm2、数量3100万株,占森林资源总量的30%;境内成片分布的乡土树种还有枫杨、构树、榉树、朴树、香橼、柳树、桑、桃、梨、柿等近20种,总面积0.5万hm2;其它乡土树种如苦楝、国槐、皂荚、榆树、臭椿、乌桕、淡竹等以路、渠、沟、堤和村、宅等大、小四旁零星分布为主,数量在500株~10万株不等,丝棉木、枳椇、麻栎等树种分布不足1000株。
2.4种质保护
全市就地保护银杏、榔榆、乌桕、榉树、朴树、皂荚、槐树、麻栎、桧柏、木槿、柘桑等古树名木26种455株;建立8个县(市)以上森林(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20多个生态园、植物园,园内保存了银杏、榉树、朴树、榆树、香橼、皂荚、国槐、乌桕、苦楝等木本植物40多种;市、县(市、区)两级林技部门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银杏、臭椿、苦楝、乌桕、香椿等树种种质资源进行了较全面的收集、保存,建立种质基因库7个,累计收集、保存品种(家系)、种源近300个、4000余份。
2.5开发利用
积极与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银杏、苦楝、乌桕、臭椿、香椿等乡土树种遗传改良工作,取得了多项重大成果。受益于绿色泰州现代林业工程的实施,乡土树种在造林绿化中的使用比例逐年上升,种苗发展开发方兴未艾,生产繁育单位超200个,面积1600hm2,靖江市香橼,泰兴市银杏、榉树,姜堰区苦楝、臭椿等乡土树种开发利用初具规模。
3存在问题
3.1种质资源流失
泰州市森林起源均为人工林,种质资源可评价性差、可保存性不高[2]。一段时间内对乡土树种的保护意识差,特别是辖区各地曾先后实施大规模“去杂树”活动,加之近来城镇化和村居改造,乡土树种被大量采伐,种质资源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3.2遗传侵蚀严重
“绿色泰州”建设初期的造林绿化多注重量的扩张,忽视品种多样化,选用的树种集中在银杏、意杨、女贞和香樟、广玉兰等少数几个品种。树种单调重复使用,一方面挤占了乡土树种生存空间,造成生态景观的雷同、乡土树种遗传侵蚀严重[2];另一方面导致大面积病虫害频繁发生,造成“夏树冬景”,森林生态、景观、经济等功能急剧下降。
3.3开发利用滞后
一方面造林绿化工程决策和设计、施工人员对优良乡土树种的形态、生物学特性不了解,在决策和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中很少选用,造成市场需求少;另一方面,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人员短期行为相应突出,开发利用局限少数几个品种,而对于适应性、抗逆性很强和材质优良的具有潜在价值的乡土树种较少涉及,特别是优良乡土树种的广泛推广需要5~10年甚至20年时间的积累,很少有人愿意去选育、繁育。优良乡土树种开发利用陷入“没苗没市场、没市场没苗”恶性循环的尴尬局面[4]。
4对策措施
4.1广泛宣传,严格管理
乡土树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事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 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乡土树种的优势和保护、开发利用的重大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识。在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林木采伐、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等相关规定,不折不扣地保护好古树名木和具有代表性的乡土树种生态群落,有效遏制乡土树种种质资源的持续流失。
4.2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把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开展资源普查,全面摸清种类、数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依据近期与长远、原地与异地、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纳入林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稳步实施;建立林业部门牵头,发改、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进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4.3创新科技, 强化支撑
建设一批乡土树种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和抗逆性强、集中连片的优良乡土树种采种、采条基地;建立种子库、田间基因库、幼苗库等形式多样的种质资源保存库,条件成熟时利用组织和细胞培养技术保存分生组织、愈伤组织;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乡土树种基础研究,不断提高保护手段和良种创新、开发利用水平;完善林业科技开发、信息网络、推广服务与科技培训体系,鼓励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承包、指导和服务,提升乡土树种保护和良种开发利用的科技支撑水平。
4.4落实政策,强化投入
把乡土树种使用纳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和建设成效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乡土树种在城乡造林绿化中的比例,力争通过10~15年努力,使乡土树种在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中的比例不低于60%、30%,真正成为“当家”、“基调”、“骨干”树种;设立专项资金并力争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对乡土树种种质资源调查及收集保存、良种选育、基地补助等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
4.5完善机制,规范市场
加快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林业科研和推广单位、龙头企业、良种生产基地等开展林木育种和良种繁育,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快实施乡土树种种苗品牌战略,培植专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育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专业交易市场;建立种苗“两证一签” 和质量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行为,为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曹申义.乡土树种为何成濒危物种[N].中国绿色时报,2010-2-9(B2).
[2]窦全琴,季永华,韩杰峰,等.江苏乡土树种种质资源的保存与利用[J].江苏林业科技,2003,30(2):34~36.
[3]王其松,王金明,王才良.浅谈乡土树种的保护与利用[J]. 江苏林业科技,2007,34(1):41~43.
[4]熊祚元.关于推广应用乡土树种的思考[J].湖南林业科技,2006(4):89~92.
[5]张金玉,周蕴薇.乡土树种在植物造景中的应用现状探析[J].北方园艺,2007(4):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