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2015-01-26张斌渊于美娟李
■ 张斌渊于美娟李 军
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 张斌渊①于美娟②李 军③
医疗服务 信息化 监督管理
在新医改背景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典型国家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概况,总结国际经验对进一步做好我国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的启示,提出加强区域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注重医疗服务的过程监管、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的重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医疗质量改进等建议。
Author's address: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Suite of 710, Science and Teaching Building, No.227, Chongqing South Road, Shanghai, 200025, PRC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暴露出诸如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医疗服务缺乏可及性、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但与医疗服务监管乏力不无关系。因此,建立健全一个与我国卫生体系相适应的卫生监管体系是当前新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监管可有效降低监管成本,减少人为因素,实现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和医疗服务过程监控,应作为主要监管方式大力推广[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本文将对国际上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情况作一梳理,并结合国内现状,提出我国加快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进程的建议。
1 典型国家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概况
国际上,不少国家较早开始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方便病人就医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1.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健全质量信息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医疗服务监管。同时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医院的信息系统使医院管理者及时获取各类医疗服务信息。
在质量监控方面,于2000年1月成立的澳大利亚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在卫生部授权下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在网站发布各种医疗质量信息,及时公布不良事件的调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推介医疗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并定期向联邦政府和各州卫生部长报告各地区医疗服务质量,确定安全质量报告体制建立的方向,制定医疗服务质量的发展战略。
在绩效评价方面,澳大利亚于1999年成立的国家卫生绩效委员会,负责在整个卫生系统内开发和实施国家卫生系统绩效评价框架,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家公立医院数据库”和“国家医院发病率数据库”,提供各州评价和改善医疗卫生系统绩效的相关信息,评估卫生服务的投入、产出和结果的绩效。
在评估认证方面,澳大利亚卫生保健服务标准理事会于1974年成立,评估认证标准由澳大利亚医学院、专业协会、政府机构和顾客代表共同讨论决定,并组织了16个医学院和专业协会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和评估程序,利用以网络信息交流为平台的电子绩效评估报告系统,与医疗机构实施双向反馈临床服务绩效信息,并向医疗机构提供质量改进的方案。
在风险防范方面,澳大利亚构建了医疗安全预警网络系统,澳大利亚患者安全基金会于1996年l1月开始在全国54%的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统一的电子意外事件管理系统,该系统可监控、识别、收集、归类、记录和传送医疗差错、病人投诉、意外事件等第一手医疗质量信息,及时捕捉危机事件预警信号,并自动按严重程度的级别设置危险因素代码,为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在数据利用方面,1987年成立的卫生及福利服务研究院,负责为各医疗机构提供完善的卫生服务利用数据信息,并建立事件报告系统,为医疗机构提供网上信息交流平台;采取HIS采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各种医院信息,医院管理者、医务人员以及病人均可随时获得快捷、准确、可靠、完整的信息,以辅助和支持医院的管理决策;住院病人病案管理系统可根据病人的主要诊断、有无并发症、手术编码等指标计算出病人的DRGs分组以及权重,完成各种治疗方案的管理,并与财务、医技等部门管理系统有良好的接口[2]。
1.2 美国
目前,美国正在对医疗卫生体系进行深入的改革,并将信息化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支柱,通过标准化和电子化的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并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监管,实现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的目标。另外,在美国,对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的获取最主要是由国家质量保证委员会搜集的健康计划雇主数据和信息集(Health plan employer data and information set,HE.DIS)完成的,HE.DIS是一个巨大、复杂的数据集合,它对71项指标予以评判,这些指标可被归为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可及性、知情选择、满意度、应用、成本、相关描述性信息、健康计划的稳定性等8类。公众可通过互联网获得这些数据,对不同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加以评判,90%的保险公司通过这个数据集分析签约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绩效。由于该数据集的信息来源广泛,评判指标得到明确的界定,使得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比较各个健保计划的绩效成为可能。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则运用这些数据来协助自己选择符合需要的健保计划[3]。
1.3 新加坡
新加坡在信息化监管方面,通过卫生部内设的医疗信息司,负责数据定义和标准化、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出版、基本研究和预测,以及数据保护和医疗数据档案的管理,并成立了全国保健数据标准委员会,制定了医疗数据标准、管理守则和政策法规,这些都为信息化监管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作用。
同时,新加坡建立了公开透明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对医疗服务的信息化监管。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卫生部维持高透明度的医疗保健系统,对各医院提出强制性要求,医院必须公开各级病房、各项治疗的平均收费,以及医院接收各项治疗的数量;之后要求公开服务水平、住院时间和候诊时间。信息公开使落后医院受到压力,医务人员因此能够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迅速和有效的反应,从而有所改进,病人也因此可以更明智地做出选择[4]。
2 经验分析
国际上,利用信息化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管已逐步成为主流,通过对典型国家的分析,概括出在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方面的主要经验以供借鉴。第一,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体系。上述国家中,从国家卫生部,到州、各地的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都非常健全,而且能保证互联互通,这样就能确保各类数据能实现实时抓取、处理、传输,并且制定医疗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为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基础。第二,充分利用通过信息化监管获取的数据,开展评估评价认证等工作。除了通过信息化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控,还利用监管的结果对医疗服务开展绩效评价,对医疗机构开展评估认证,构建医疗安全预警网络防范风险,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应用为卫生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医院管理的现代化及医务人员医疗工作的便捷化提供了广阔的前景。第三,信息化监管结果方便患者和保险公司选择,倒逼医院改进服务和质量。监管结果中有关患者医疗服务和均次费用方面的数据,通过各种网络媒介,及时向社会公众和保险公司公示,方便对不同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收费加以比较,之后做出符合自己健康需求的选择。同时也使排名靠后的医院受到压力,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从而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最终使患者受益。
3 我国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现状与问题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基础差。虽然医疗服务监管在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以及监管领域和手段方面,都较以往有明显的改变,但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医疗服务监管,除了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内容外,在其他方面显得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医疗服务监管尚未普及推广
目前,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开始运用机构内部的计算机系统开展医疗服务的信息化监管工作,但在地市、区县一级层面上,由于过去的信息化基础较低,以及投入的相对不足等原因,不少地区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性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平台,信息化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在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监管时,仍沿袭传统的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形式,在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疗服务的工作量成倍增长的当下,只能造成监管的覆盖面越来越小、效果越来越差的后果,起不到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的作用。
3.2 通过信息化平台获取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许多医疗机构都建立了各自的信息化平台,但由于缺乏政府财政补贴,每家医院只是按自身的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和建设,因而信息化标准都不统一[5]。一方面各医院之间信息难以互联、互通、共享,另一方面医院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端口不一致,信息的上传存在诸多障碍,统计数据在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存在一定质量问题;而且由于政策关系,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财务、卫监、医保、妇幼等条线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往往采用的不是同一套信息系统,存在同一指标在不同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数出多门或一门多数,统计数据的可比性较差,给信息化监管带来一定困难[6]。
3.3 缺乏信息化监管的专业人才
我国信息化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滞后,在学历教育和职后教育中未设置相关专业,信息化监管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中均存在不少困难,远远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监管较强的专业特性对专门技术人员的要求[7]。信息化监管的专业人才需要有医学背景和卫生管理的经验,同时应对计算机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可以设计出本区域中的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的指标体系,对采集到的数据利用现代化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判断;并且根据每阶段的监管重点,随时调整信息化系统中的监管指标模块。但目前卫生信息化监管专业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均不能满足卫生信息化监管建设的需要,对医疗服务监管的信息化支撑作用有限。
4 对我国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工作的启示
事实证明,只有利用信息化技术,才能使医疗服务监管向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监管的及时性、高效性和便捷性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解决目前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当前我国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国际经验,将对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启示作用。
4.1 加强区域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应该认识到,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间接监管可有效降低监管成本、减少人为因素,可实现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和医疗服务过程监控,将逐步取代现场督导,成为最主要的医疗服务监管方式。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新医改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医疗信息化的投入,在原有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研究制定区域内卫生信息管理的统一规定和标准,建立监测与评价的指标体系,通过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开展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8]。同时要完善信息统计内容,对监测和统计的指标要明确定义及计算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及时性。根据问题导向开展专项评估,监管和评估结果分级分类定期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研究人员公开,推动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为政府和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督提供技术基础和保障条件。
4.2 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注重医疗服务的过程监管
传统的医疗服务监管以现场检查为主要手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往往是已经发生的结果,属于事后监管,难以挽回不良后果。信息化技术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手段、促使医疗服务的监管方式从事后监管到事前、事中监管的转变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监管部门不必等到违规行为发生后才能获知结果。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中,要注重反馈机制的设立,利用信息化的特性,建立医疗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强制报告系统和轻微医疗差错自愿报告系统,不间断地对医疗风险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发现医疗服务系统中的不合理因素和医疗服务中的偏差,及时向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预警反馈,采取必要的纠偏措施和干预行为进行调控,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医疗服务的过程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实现医疗服务行为的根本改变和优化。
4.3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的重视
虽然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派的专门机构,是医疗服务监管体系中最主要的环节,但必须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的重视。公立医院监管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客观上要求建立包括政府部门监管、行业组织自律,以及公众舆论监督参与在内的、完善的现代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医院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但由于监管的内容繁杂、专业性强,通过政府机构及人员对医院实施信息化监管的难度很大。而作为拥有专业知识和相应计算机能力的各种医疗行业协会,可以恰当的方式承担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弥补政府监管机构在知识结构和人员方面的不足。因此,政府应充分借用行业组织、学术团体等第三方机构,实现对医院的全面监管。
4.4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增加医疗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不仅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医药卫生信息的知情权,还将有利于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社会监督,从而促进医疗质量改进,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监管体制改革。区域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后,可以将监管和专项评估结果,通过官网、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信息平台,及时在系统内部或向社会公众公示。相关信息的公示,能真实反映各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患者在就诊前可以对各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进行一定的预判,有利于解决医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同时,医务人员也能够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及时弥补和改进,促使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平台,将会让公众成为医疗机构评价和监督的重要力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 林枫,徐志文,吴宝林.“管办分开”下公立医院监管透视[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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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华琳.医疗服务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09,2(4):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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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国红,夏景林,章滨云,等.完善卫生监管体系 保障“医改”目标达成[J].卫生经济研究,2010(9):18-20.
[6] 李国红,夏景林,章滨云,等.卫生监管体系框架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09,29(11):12-15.
[7] 薛秋霁,陈曼丽,姚岚.对我国公立医院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11,30(3):14-16.
[8] 李刚,高光明.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探索医疗服务监管新模式[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9,16(5):1-3.
The experience and inspiration of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based medical service regulation
ZHANGBinyuan, YU Meijuan, LI Jun// Chinese Hospitals. -2015,19(9):52-54
medical service, information, regulation
In the context of ongoing healthcare reform,it is very important to enhance the medical service regula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information-based regulation of typical countries, we suggested that we should establish the regional information-based medical service regulation system, us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latform focused on the process of medical service supervision,enhanced attention to third-party organizations involved in the Regulation,and build the regulation results publicity system.
2015-04-01](责任编辑 张晓辉)
上海市卫生计生政策研究课题项目(2014HP00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项目(WK-201418)
①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0025 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710室
②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125 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201112 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2000号
于美娟: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主治医师
E-mail:happymeiju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