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及养老机构的伦理问题探讨
2015-01-26纪昊一杨同卫陈晓阳
纪昊一,杨同卫,陈晓阳*
(1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catherineji@out1ook.com;2 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系,山东 济南 250012)
我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及养老机构的伦理问题探讨
纪昊一1,杨同卫2,陈晓阳1*
(1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catherineji@out1ook.com;2 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系,山东 济南 250012)
论述了我国养老模式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的现状,提出了我国养老机构现存的主要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旧的孝道思想根深蒂固;机构分配不公所致关怀服务不能平衡;人本思想主导的人文伦理关怀贯彻不到位;部分机构偶发不良行为。因此,生命伦理视角下我国养老机构改革建议是:对于老人及其子女,倡导新孝道思想;养老机构在提高硬件质量的同时应加强人文伦理关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把法律规章同道德伦理相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应坚持并强化公平公正的原则。
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养老机构;生命伦理;人文关怀
人口老龄化,即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逐渐上升的过程。[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明显。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万人,占总人口的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今后五十年,老年人口还将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4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人将达到近4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6%。[2]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数量庞大、老龄化进程快、城乡发展不平衡及老龄化现象与经济发展不符的特点。[1-3]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养老压力。如何解决养老问题,是我国社会目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1 我国养老模式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
根据养老资源的来源不同,可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三种基本模式。[4]家庭养老,即由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养老的经济来源,并负责照料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社会养老指养老资源来自于社会,即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生活;自我养老是指养老资源既不依靠子女和亲属,也没有养老金或退休金,而是主要依靠自己。在当今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养老模式也随时代所需,逐渐由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化养老模式过渡。
1.1中西养老模式的差异及其伦理基础
中西方养老模式存在较大差异,这源于二者不同的制度文化和传统观念。西方国家强调个体的独立与自由,家庭观念较淡。这种松散的家庭模式和疏远的亲子关系,使得养老并不完全是家庭的必然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制的健全,西方国家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国家与社会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养老的重任。[5]
我国千百年来深受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强调血缘关系与家庭观念,“孝,德之本也”“百善孝为先”“养儿防老”等思想深入人心,尊老敬老养老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不仅是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且也是子女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因此,中国传统养老模式一直是以家庭养老为主。[5-6]
1.2单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少子化现象的日趋发展,加之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我国出现了大量失独老人。人口年龄结构已经从金字塔形走向倒金字塔形,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挑战。[6]
1.2.1家庭供养资源减少与养老需求增加之间存在矛盾。
自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中国长久以来的四世同堂的家庭格局逐步被典型的“四二一”中国现代家庭结构所取代。[7]每个独生子女成年后将不得不供养4~6位甚至更多老人,于此,无论是在经济上、时间上还是精力上都将让人难以承受。[8]而传统代际关系的改变,使得核心家庭的重心逐渐偏移至培养下一代。同时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其对养老资源的需求与家庭供养资源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大,严重影响家庭养老模式的继续存在。[4,8]
1.2.2人口流动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劳动力逐渐向城市及沿海发达地区流动和迁徙,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空巢”老人明显增多。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情况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城乡合计“空巢”老年人占49.3%,城镇“空巢”老年人占54.0%,农村“空巢”老年人占45.6%。长期离家必然导致家庭成员间关系疏远,老年人即使经济生活能得到保障,日常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却无法得到满足。
1.2.3传统养老观念的淡化。
家庭养老的维系基于我国社会推崇孝道的伦理基础,“孝”不仅表现为对老人的物质供养,更表现为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西方交流的增多,现代人的独立意识不断增强,更注重个人利益的追求和自身的发展,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部分人群认为赡养老人只要经济到位就算“完成任务”,对老人的心理照护和精力投入非常有限,人文关怀则是少之又少。更有甚者,因为经济利益和责任关系而做出不赡养老人、乃至虐待老人的行为。
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社会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依,老有所终”的基本需求,中国现代养老模式必然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取得了较大进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日益规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有了一定发展。[9]然而,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与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不相适应,存在着体制、功能、经费、管理、质量、服务和伦理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尚难以承担起社会养老的重任。[10]
2 我国养老机构现存主要伦理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化养老机构主要有政府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以及近些年发展趋势较快的合资或个人投资的养老机构,如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10-11]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城乡养老机构已发展到4.18万个,养老床位36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19.7张。然而这一比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2011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12]机构养老在国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具有“支撑”地位而不仅仅是“补充”,对于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做努力。但是,我国养老机构的建设起步略晚、底子尚薄,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养老制度发展失衡,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①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13]按照国际标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计算,全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约900万张,与现有365万张床位相距甚远。尽管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很大,但入住率依然较低,造成一定意义上资源的浪费。②养老机构的功能较少、类型单一。[10,14]目前我国大多数养老机构仅满足于提供老年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对老年人需要的康复、医学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提供较少,服务质量有待提高。③养老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10]在美国,养老机构根据功能不同可分为技术护理照顾型、中级护理照顾型和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收住需要不同医疗护理服务和生活照顾服务的老人。[11]而我国相关政策尚不完善,导致老年人的收住范围不甚明确。④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14]我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教育的程度参差不齐,很多缺乏专业教育背景,针对他们的培训工作也相对滞后,且服务人员短缺,导致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不尽如人意,不良事件时有发生,也影响养老机构入住率。⑤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难以维持生存。[13]
2.1我国社会化养老机构尚存一些制约养老机构的建设及发展的伦理道德问题
2.1.1旧孝道思想根深蒂固。
受我国传统孝道思想的影响,许多人仍然认为“孝”就是要把父母放在身边供养,把父母送到养老院则为“不孝”的表现,将受到舆论谴责。而老人也固守传统家庭养老概念,抵触进入养老机构。这使得我国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偏低,养老机构更倾向于是一个社会福利院,以收住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三无”老人或“无保”老人为主,限制了养老机构的发展。
2.1.2机构分配不公所致关怀服务不能平衡。
政府对公办和民营养老机构的投入存在不公平现象,公办机构通常有固定的政府财政投入和人员支持,并在设备、税费及日常运营中享有更多的政府补贴或优惠待遇。而民营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入住老人缴纳的费用,基本上完全依赖市场来谋求生存和发展,尽管民营机构或多或少也得到了政府的扶持,其在市场上仍面临与公办机构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导致公办机构住不进,民营机构又住不起的现象。[15]此外,由于我国长期形成城乡二元格局,使得我国社会养老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的不公平现象。城镇人口享受社会养老的待遇和资源远远高于农村人口,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16]
2.1.3人本思想主导的人文伦理关怀贯彻不到位。
在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缺少亲人的关心与照料,置身于陌生环境中,易产生孤寂感。不同的生活经历、健康条件、生存需求乃至性格、心理状态,都会影响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照护质量。而我国部分机构养老尚处于摸索前进阶段,硬件和软件均不够完善,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多集中在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上,很少关注老年人个体独特的心理需要,更少给予个性化的心理支持与帮助。在缺乏精神慰藉的情况下,老年人难以适应养老机构的生活,长此以往极易产生心理沟通不良,从而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也不利于养老机构的长远发展。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需求,给予其必要的精神慰藉,使养老机构能逐渐满足老年个体的特殊需要,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中值得重视的问题。[13]
2.1.4部分机构偶发不良行为。
近年来,社会养老机构中逐渐出现虐待、打骂老年人等不良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①低工资、高工作强度导致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②有的护理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无护理知识及工作经验,缺乏预防和处理应急事件的知识。③我国尚未正式出台法律保护老年人免受虐待,对虐待老人的行为遵循的仍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导致虐待老人的现象不能从根源上杜绝。[17]
3 生命伦理视角下我国养老机构改革建议
3.1对于老人及其子女,倡导新孝道思想
“孝”即敬老、养老。孝道的思想作为子女供养老人的伦理基础,应该被赋予新的含义。在现代社会形势下,独生子女本身工作生活压力大,养老负担重,地域与时间问题使得儿女很难无微不至地照护老人,到养老机构进行养老成为一个不错的选择。其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保障老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和日常生活照料,而且可以通过集体生活减少老人的孤独感,通过专业化的康复、护理、保健使老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在经济上接济的同时,儿女应当给予父母情感交流和心理慰藉。因此,子女应经常通过探视加强亲情沟通,并配合养老机构专业人员做好老人的心理防护工作,既满足老人对亲情的渴望,又及时解决老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而老人自身也应该用发展的眼光诠释“孝”的时代含义,不要排斥养老机构,误解儿女的尽孝行为。这种新孝道思想与时俱进,不仅能真正体现敬老、养老的观念,而且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享晚年。
3.2养老机构在提高硬件质量的同时应加强机构人文伦理关怀
首先,养老机构应积极创建和谐的人文环境,机构内部应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休闲娱乐场所及设施,定期开展适宜老年人的活动,使老人在舒适的环境中,构成小范围内社交网络,消除其孤独、寂寞心理;同时,应当探索出能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文化养老新模式。当今我国大多养老机构仍处于一种封闭式管理状态,机构中的老年人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外界社会,在与来访亲友的交流中,出现因信息匮乏,思想落伍等原因产生的局促不安的心理症状,进而对个人存在价值产生怀疑。对此养老机构应当加强老年人与外面世界的交流,以扩大老人的社交圈,从而真正做到关注老人的身心健康,使人文关怀更加全面。其次,应当建立规范的分层、分类、分标准管理体系,根据不同老人的年龄分段、健康状况、生活需求等做出有针对性的分层有效照护,实现真正的“以人为本”。除此之外,在全社会创建尊老敬老爱老的大环境,加强群众伦理道德建设,增加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以进一步维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3.3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把法律规章同道德伦理相结合
与欧美等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在规范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方面的法律保障较少,目前的监督、管理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养老机构建筑设施、人员配备、分类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养老服务的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资格准入及持证上岗制度,以法律法规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其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推动社会养老行业的持续发展。
3.4政府相关部门应坚持并强化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核心价值,也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伦理基础之一。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公众在享有养老资源时面临着机会不平等的问题,如城乡之间、公办与民营机构之间均存在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政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16]使得全民享受同样的养老待遇,达到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与此同时,政府应继续在政策上扶持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公办和民营机构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其公平竞争、协调发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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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回日期 2015-01-05〕
〔编 辑 李恩昌〕
Ethical Issues in the Pension Institutions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of Pension Pattern in China
JIHaoyi1,YANG Tongwei2,CHEN Xiaoyang1
(Research Center of Humanistic Medicine,Qilu Hospit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012,China,E-mail:catherineji@outlook.com;2 Faculty of Medical Ethics,Medical School of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012,China)
This papermain1y discuss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pension mode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a1 fami1y pension to socia1pension.The existing ethica1 issues in pension institution inc1ude:o1d fi1ia1 piety thought deep1y rooted;institutiona1 care services cannot be carried out caused by unfair distribution ba1ance;humanistic thoughtof human ethica1 care imp1ementation does not do we11;some agencies have occasiona1 bad behavior. Therefore,this paper proposed some advices based bioethica1perspective:for o1d peop1e and their chi1dren,advocate the new fi1ia1piety;pension institutions noton1y improving the qua1ity of the hardware buta1so shou1d strengthen humanistic ethics concern;estab1ish and perfect the 1aws and regu1ations,combining the ru1e of 1aw with mora1 and ethica1;the re1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1d insist on and strengthen the princip1e of fair justice.
Popu1ation Aging;Fami1y Pension;Socia1Pension;Pension Institution;Bioethics;Humanistic Care
R-052
A
1001-8565(2015)01-0125-04
,E-mai1:18653199188@163.com
201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