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河道治理成效及对策
2015-01-26张欣欣刘国军
张欣欣,刘国军,刘 波
(北京市水务局,100021,北京)
一、总体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道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防洪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中小河道治理。随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又发布了 《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明确了北京市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和各项保障措施。
为确保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完成,北京市明确以构建“渗、蓄、滞、排”防洪排涝体系、支撑国际一流和谐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堤坝加固、岸坡整治、截污治污、清淤疏浚为主线,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尊重河流自然规律,增强河流水系连通性,为实现河道防洪安全、恢复生态系统奠定基础的治理思路。在组织保障方面,市级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保、园林等部门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并加强监督指导;区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发挥内部统筹协调的优势;按照相关法规和水利部文件,中小河道治理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确保项目实施“又好又快”;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质量监督、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资金筹措方面,创新投资模式,落实中央要求,提取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设专项资金,用于中小河道治理等水务工程基本建设。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搭建融资平台方案,成立市水务投资中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中小河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区县多渠道筹措土地征收、违法建设整治和工程运行管护所需资金,探索PPP模式治理河道。
经过三年多的治理,中小河道的防洪能力得到了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具体表现在6个方面。
一是城市排水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中小河道治理中采取将干流与支流连接、管道与河道连接、积水点与管道连接的措施,有效解决了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大兴等区的积水排除不畅问题,完善了河道与周边地下排水管道系统。
二是开展截污治污有效解决污水排放和收集。本着“治河先治污”的原则,完善城市和城乡接合部的河道截污治污方案。围绕清河、凉水河治理,同步治理其支流,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调配合,增强治理的系统性,目前已完成934个污水口的截污,铺设了120余km截污管线,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三是修复水毁河道实现达标治理。“7·21”特大暴雨,房山水毁严重的大石河、刺猬河、哑巴河、吴店河等治理达标。4个阶段的河道治理实施完成后可全面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全区骨干河道基本实现防洪达标治理。预计河道蓄水面积将达341万m2,蓄水量 1 109 万 m3,新增配套污水管线约1.47万m。新增绿化面积约378万m2,可形成69 km的水走廊和121 km的绿化走廊,为周边百姓改善了生活环境,提供了休闲之地。
四是防洪与蓄水相结合构建和谐宜居城市。充分考虑蓄滞结合,建设蓄滞区约580 hm2,可蓄滞洪水1000万m3。顺义、通州区在治河的同时结合森林公园地形条件,建设蓄滞洪区,满足洪水蓄滞功能,实现林水相依。
五是加强水系循环连通形成良好水生态环境。门头沟城区5条22 km河道与永定河同步治理,全部实现疏浚、连通,形成“五水联动、一湖十园”城市生态水系;平谷区40km水系连通,形成了环抱新城的循环水系;延庆结合世园会构建新城水网,形成良性水生态循环体系;顺义区通过中小河道治理将区内北部水系连通,形成南水北调回灌地下水的重要通道。通过治理,各区县逐步形成水系循环连通的格局。
六是美丽乡村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乡村人居环境。密云、怀柔、延庆等山区河道附近险村险户得到保护,在有效提升了全县河道防洪能力的同时,水清岸绿的乡村河道也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打造和旅游等各项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基础条件,有力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据2012年水利普查资料,北京市流域面积在10 km2以上的河道有425条6 414 km,其中承担防洪任务的河段长 4 587 km,2012 年“7·21”暴雨以前已治理 1 390 km,“7·21” 暴雨后继续治理1 460 km,河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淤积、环境脏乱、防洪不达标的问题。
1.防洪基础设施薄弱
中心城部分中小河道原主要功能为农村排水,河道断面狭窄,因周边城市快速发展,难以适应径流系数增大的新情况,排水能力严重不足。
平原区部分中小河道淤积严重,堤防未达标,加之连续十多年干旱,很多河道长期无水,存在私搭乱建、倾倒垃圾、挤占河道等现象。尤其在城乡接合部地区,明渠改暗沟、河道沟渠被挤占、坑塘被填埋等现象较为突出,导致行洪断面缩窄、行洪能力降低。
山区部分中小河道存在行洪通道被侵占,影响行洪能力;部分村庄没有建设护村坝、护村堤防,村庄安全受洪水威胁。
2.中小河道防洪排涝规划欠缺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持续十几年的干旱,城乡建设与防洪规划的实施衔接不够,中小河道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不够,排水管道建设与中小河道治理衔接不够的现象日益明显。为应对局地极端天气频发带来的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小河道治理规划。
3.中小河道水质恶化严重
根据2013年北京市水资源公报,地表水监测总河长2 545.6 km,其中有水河长2 314.7 km。有水河长中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河长1 014.9 km;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河长111.9 km;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河长89.7 km;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河长145.7 km;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河长952.5 km。有水河长中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河长1 059.1 km。河道受污染状况堪忧,河道出现黑臭、水质指数超标、水体富营养化、河道垃圾增多等现象。人口增长和城市开发建设规模与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不匹配,管网覆盖率较低,是河道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
4.河道水生态环境堪忧
除河道水质恶化,河道还存在水量少、垃圾倾倒、河道硬化等影响水生态环境的因素。河道治理中存在两方面的误区,一是为了行洪安全采用硬质护砌,割裂了水土的联系;二是河道治理园林化,虽然美观但是减少了自然修复能力。
三、河道治理实施中面临的难题和对策
1.河道治理要应对好拆迁问题
北京市在中小河道治理中,涉及大量拆迁问题。拆迁难直接阻碍河道治理进程。一是城市河道拓宽时需要拆除滨河而建的建筑物和绿地;二是平原河道拓宽和修筑堤防时需要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和林地;三是河道穿越铁路公路,需要对铁路桥、公路桥进行拆建;四是跨河的管线需要改移。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落实拆迁的责任主体,由属地政府负责拆迁工作,可以更好地协调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二是针对占用林地和耕地,提前做好调查并与林业和国土部门进行对接,由于有些审批条件是不可以突破的,所以需要进行优化设计。三是针对跨河建筑物改建、管线改移,提前做好方案,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改移工作可以单独作为一个专项进行,提前单独招标投标,加快实施。
2.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河道污染
由于河道污染存在战线长、污水口分散、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系统治理。
针对城市和城乡接合部河道污染问题,一是要做好污水口调查,非法排污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区域污水管网不健全的,要做好管网建设,将污水截入管网;二是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三是短时间内难以覆盖管网的地区,可以建设小型或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北京市2013年启动“三年治污”行动,计划3年时间内新建改建再生水厂62座、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3座,新建再生水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新建改造污水管线1 290 km、新建再生水管线484 km。三年治污任务完成后,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以上。
针对农村地区的河道污染问题,需要加强源头治理,同时采取“大中小”并举的措施,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北京市多年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五同步治理。
3.加强管理推进生态保护
中小河道治理实现防洪达标是目标之一,但是往往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会出现防洪与生态的矛盾。例如,有的河道现有空间狭小,为了减少占地拆迁更多地采用矩形断面和硬质护砌;有的河道因为规划调整,进行了裁弯取直;有的河道裁弯取直后,增加了流速,为了抗击冲刷,增加硬质护砌;有的河道在河道治理中只关注环境美观,进行不生态的绿化美化,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方还增加环境用水量。
在河道治理保护中,要加强管理手段,首先要依法划定河道空间。综合考虑河道行洪、排涝、水景观等需求,结合城市整体规划,确定中小河道的蓝线、滨水绿线的范围,将河道空间落实在城市总规图斑上,作为河道建设、管理与生态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依据;二是要贯彻落实“以水定地、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的原则,对河道进行科学规划,处理好区域发展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三是要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在满足河道功能的同时,要采取更为生态的措施,例如减少护砌、增加河道空间、建设滨河保护带、种植低维护成本的本地植物;四是要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广泛的树立生态保护的意识和观念,自觉维护河道清洁。
4.开展“水合作”增强河道治理的协调配合
跨省(直辖市)河道要进行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加强在科技、环保、经济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激发新的思路和理念,以保障中小河道治理的成效。同时,要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得到广泛的支持。中小河道治理涉及面广,短时间内单纯依靠政府投入难以实现治理目标,需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中小河道治理。北京市积极探索PPP模式,以凉水河治理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中小河道治理,同时加强“京津冀”合作,推进跨省(直辖市)河道的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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