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与答案
2015-01-24
习题与答案
【第九期习题与答案】
1.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的案由”填写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本习题0.2学时)
答:本案执法人员在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时,将案由填写为“蒋某: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猪肉”不正确。案由区别于文书归档时制作的封面中载明的题名,封面题名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关于蒋某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分析本案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本案的案由应定性为“涉嫌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
2.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认定违法事实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本习题0.4学时)
答:案件处理意见书中认定违法事实的法律依据不正确。本案中,执法人员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而第三项和第五项分别规定了四种违法情形,以经营动物产品为例,即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检疫不合格的、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但从“案情概述”和查明的事实来看,蒋某的违法行为应当定性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蒋某不存在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病死的、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只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禁止经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规定,未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3.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建议罚款1 500元”存在的问题。(本习题0.4学时)
答:建议给予“罚款壹仟伍佰元整”(执法文书中的编号、时间、价格、数量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行政处罚意见,由于案件中缺少认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证据材料,故“罚款1500元”缺少计算依据,同时未写明罚款的计算方法,也未说明给予罚款幅度的倍数和理由,通俗的讲,就是罚款1500元的计算基数是什么、罚了几倍、自由裁量的理由是什么。执法实践中不能以当事人供述的动物产品批发或零售价格,作为认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依据。
【本期习题】
(习题的参考材料见本期“培训园地”文章)
1.简述简易程序的含义及其特点。(本习题0.4学时)
2.简述简易程序的内容。(本习题0.6学时)
编者按 :为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动物卫生法学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贯彻《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提出的“创新方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习题与答案”,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习题,并以当期刊问题下期刊答案的形式,供执法人员自学。执法人员可以自选习题进行作答,凡将答案反馈的,《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共同出具学时证明(请将答案邮寄至《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
白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