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蹈演员二度创作中的形象塑造
2015-01-22刘囡囡
刘囡囡
摘 要:一部舞蹈作品中的某个或某些舞蹈形象,经常会把我们带入到一个心旷神怡的境界,有时,这一形象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个眼神都会传递给我们一种不同的享受。那么,这个舞蹈形象是如何塑造出来的呢?
关键词:舞蹈演员;二度创作;舞蹈形象
中图分类号:J7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12-0201-02
艺术来源于生活,舞蹈作为艺术的一种,当然也不例外。舞蹈编导从千姿百态的生活中,感受到某一形象,随后在头脑中构思一个新形象,但这个形象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舞台上的形象。舞台上的形象,是在此基础上通过舞蹈演员的再一次精心塑造而展现出来的,也就是我们说的二度创作。下面我们就来论述一下舞蹈演员是如何对舞蹈形象进行二度创作的。
一、二度创作的内涵及舞蹈演员二度创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二度创作的内涵
二度创作,顾名思义,就是在原创的基础上进行再一次创作。无论是旋律优美的声乐作品还是器乐作品,如果没有表演者的再次创作,它始终只会停留在纸上,不会被观众所感受到。舞蹈作品也不例外,一段舞蹈如果只是储存在编导者的大脑中,没有舞蹈演员的再创造,把它所需要表现的形象塑造出来,也就始终不会被观众所知晓。因此,舞蹈演员如何在二度创作中有效的塑造形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舞蹈演员进行二度创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舞蹈基本功。舞蹈演员想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就必须进行严格而规范的舞蹈基本功训练。舞蹈基本功训练内容一般分为把上和把下两部分。为解决和克服学生的自然形态,就要保证把上练习的数量和质量;在此基础上,为使学生增加表现力,就要多做把下练习和各种组合练习。在舞蹈基本功训练中,不但要训练腰、腿的软度,还要训练身体各关节的柔韧性,控制力量与稳定性,协调性与灵活性。舞蹈演员将长期的基本功训练视为保持舞蹈艺术生命力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从而我们得出结论,如果不经过系统地、专业的基本功训练,没有良好的柔韧性和软开度等能力作为支撑,那就无法淋漓尽致的表现舞蹈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演员,必须通过系统、规范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克服自然形态的各种毛病,从而掌握准确而规范的舞蹈动作。
2.舞蹈技巧。舞蹈技巧是以舞蹈基本功训练为基础,在解决柔韧性、力量、速度、耐力等各种基本能力前提下,强化体能和运动技能的一项技术。舞蹈技巧训练是实现舞蹈运动的直接形式,其包含了动作技术和动作技巧两方面的训练。只有它们二者的有机结合和渗透,才能真正体现舞蹈技巧的风貌及审美的精髓。舞蹈技巧是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运用技巧是为了更加形象、更加生动地来表现舞蹈作品中的一些情绪场景,尤其是在表现舞蹈作品的高潮时。舞蹈技巧不仅仅是指跳、转、翻,或是快速的连续技巧、地面翻滚、空中转体、大幅度的腾空等,也包括民族民间舞蹈里面的技巧,诸如我国蒙古舞中特有的抖肩、顶碗跪转、打碗、抛碗,东北秧歌中的手绢的运用等。这些都可以算是独具一格的技巧,这些技巧可以给观众带来惊艳之美。
3.舞蹈艺术表现力。一个好的舞蹈作品,除了需要用规范、优美的舞蹈动作展现它的独特的风格特点外,还需要融入表演者内心对舞蹈的感悟,用激情将舞蹈的美感表现出来,使观众受到舞蹈者情绪的感染而得到一种美的享受。为了达到这种舞台效果,就要求表演者具备有舞蹈艺术表现力。舞蹈艺术表现力主要包括舞蹈演员的想象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首先,在舞蹈的二度创作中,想象能够加深舞者对舞蹈所要表达的潜在情感的感知。其次,在舞蹈的二度创作中,作为一名舞者,既要运用形象思维,也要运用抽象思维,这样才能深刻感受到形体运动的美感,将艺术形象表现的更加充分,同时也有助于自身舞蹈艺术向更高层次发展。最后,在舞蹈的二度创作中,舞者要具有创新能力,这种能力是建立在深刻理解舞蹈动作和内涵基础上的,同时,它也是伴随着舞者对舞蹈作品的理解、想象而发展的。
二、舞蹈演员在二度创作中的形象塑造
具备了以上基本素质是一个舞蹈演员能够塑造舞蹈形象的前提,在舞蹈演员开始真正着手对舞蹈形象塑造时,还要具备以下能力。
(一)舞蹈形象典型化的提炼
艺术不是生活本身,艺术不可能也不需要包罗万象和穷尽人间百态。相反,作为艺术,却应该而且可以创造出“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而更带普遍性”的艺术形象。这种艺术形象是具有艺术真实的,是高度概括的,因而特别具有艺术感染力和教育意义。创造艺术典型(舞蹈典型)的过程就是典型化的过程。典型化的过程包含两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即个性化和本质化,就是说,舞蹈家在创造艺术典型时既要突出个性又要反映本质。所谓个性化,就是赋予形象以鲜明的个性特征,成为独特的“这一个”,以便区别于其他类似形象,以个性来充分表现普遍性,从而更能反映本质;所谓本质化,就是提高形象的概括性,扩大形象的思想内涵,使形象更充分地反映生活的本质规律。如果说,个性化的过程主要是选择与强化,那么本质化的过程主要是概括和集中。
(二)人体动作的加工
不同的艺术形式有不同的物质载体和不同的物质手段,舞蹈的物质载体是人的身体,舞蹈的表现手段是人的身体动作。但这个人体动作又不是一般的、日常生活中的人体动作,而是经过提炼概括加工和美化的人体动作,也就是一种艺术化了的人体动作——舞蹈动作。舞蹈动作,即舞蹈语汇,是塑造舞蹈形象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构成舞蹈形象的基础材料,类似文学语言中的词,是舞蹈语言中的最小单元,由能表现一个意义的单一动作或复合动作所组成。从它的功能和作用的角度可分为:表现性动作、再现性动作和装饰连接动作。在塑造舞蹈形象时,舞蹈动作要符合以下标准:(1)舞蹈动作的形象要鲜明,其内在的涵义易于观众感受和理解;(2)舞蹈动作之间的连接要顺畅,注意高低、轻重、刚柔、动静的起伏对比变化,使其具有舞蹈的形式美;(3)舞蹈动作的排列组织,要根据自己独自的表现情谊的方式进行建构,而呈现出不同于别人的个性特色。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舞蹈形象的塑造中,主要人物的主题动作除了具备以上条件之外,还应当表现出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及其时代生活环境所给予人物的思想和情感的印记。
(三)主体情思的表达
从舞蹈艺术的内在本质属性方面来看,舞蹈的一个重要的艺术特性是舞蹈的抒情性。因此,只有舞蹈动作是远远不够的,在表现舞蹈形象时还需要舞蹈动作感情饱满、表达的情思凝练集中。《诗经·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见舞蹈是人的思想感情在高度激动状态下的形象反映。它应当像诗那样用尽可能精炼集中的语言,表现广阔丰富的生活内容。
(四)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和高度统一
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舞蹈作品是没有生命的,也是不美的。舞蹈演员要创造舞蹈美,必须使舞蹈作品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并配之以美的形式,二者相互融合,才能成为观众具体可感知的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象。所以必须处理好舞蹈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舞蹈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内容就不存在形式,没有形式,内容也无从表现。这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制约,各以对方为存在条件。但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不是并列的,在两者之间内容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这是舞蹈作品内容和形式的一般关系。内容的主导作用,首先可以从创作过程中看出。一般来说,创作一个作品时,总是先有了一定的内容,然后才有用来表现这些内容的艺术形式。舞蹈编导对于生活中的某些事物有了深刻的感受,在脑海里逐渐形成生动的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酝酿和构成作品的主题,然后才用一定的舞蹈手段把这些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组织起来,表现出来,构成舞蹈作品。其次,形式又具有反作用。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并不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因素,它反过来可以给内容以影响。从舞蹈创作本身看,完美的、适合于内容的形式,不仅有利于作品内容的充分表现,而且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总之,舞蹈作品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又反过来给予内容以影响,两者是不可分割、辩证统一的。只有处理好了两者的关系,才能创造出舞蹈美。
三、舞蹈演员在进行二度创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舞蹈演员在进行舞蹈形象的塑造时还要注意一定要尊重编导者的意愿,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一)尊重编导者意愿
舞蹈编导是舞蹈作品创作、排练和演出过程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舞蹈编导从深入生活捕捉舞蹈形象、创造和组织舞蹈语言、编排设计舞段,到将其艺术构思通过排练最终由舞蹈演员表演于舞台之上,舞蹈编导作品的创作发挥了主要作用,为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舞蹈演员在进行舞蹈形象的塑造时,一定要尊重编导者的意愿。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舞蹈演员不能脱离编导者想要表现的舞蹈形象而单纯表现自身的身体美;其次,舞蹈演员不能脱离编导者想要表现的内容而单纯炫耀自身的技巧;最后,舞蹈演员不能脱离编导者所要表现的人物的心理状态而单纯宣泄自身的喜怒哀乐。
(二)发挥舞蹈演员的主观能动性
舞蹈演员在尊重编导意愿的同时,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即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塑造出一个包含自身特性的舞蹈形象。例如,舞蹈演员张平在舞剧《鸣凤之死》中表演的鸣凤的形象。在此舞剧中,张平抛弃了演员的“自我陶醉”,她去掉了“往日习以为常的舞蹈习惯”,摆脱了“轻盈漂亮”的“芭蕾舞剧的诱惑”,找到了下沉的、内含的、柔慢的动律,怀着欣喜而又惊恐、希冀而又畏缩的复杂心情接受者觉慧的爱。她终于发现眼前的地板变成了透明的“湖水”,并在“湖水”中看到了自己和觉慧,她心里一阵慌乱,下意识的一弓身,低头掩面地跑了开去。这一跑不是乌兰诺娃所扮演的朱丽叶式的跑,而是婢女鸣凤在少爷面前“充满爱和羞的躲避”。张平在这里充分发挥了一名演员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了一个有鲜明个性的鸣凤的形象,从而得到了观众的一致认可。
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演员,必须具备以上基本素质,也只有这样,才能塑造出完美的舞蹈形象。
参考文献:
〔1〕隆荫培,徐尔冲.舞蹈艺术概论[M].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
〔2〕胡小杰.舞蹈形象塑造的流变性轨迹[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2,(4).
〔3〕陈禹西.谈舞蹈形象思维的情感活动[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03,(1).
〔4〕冯百跃.论舞蹈训练方法[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6,(3).
〔5〕乌日嘎.漫谈舞蹈演员的修养[J].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报,2007,(1).
〔6〕林琳,李伟.舞蹈形象的产生——浅谈舞蹈编导、舞蹈演员与观赏者三者之间的关系[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2).
〔7〕谢芳.浅议舞蹈形象的塑造与展现[J].今日科苑,2007,(4).
〔8〕蔡霞.浅谈舞蹈的创作[J].内江科技,2009,(1).
〔9〕朱畅.“言传身教”——浅谈舞蹈示范教学[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2).
〔10〕焦霞.论舞蹈演员的“舞蹈形象”塑造[J].艺海,2009,(6).
〔11〕王娜娜.浅谈舞蹈基本功训练方法的的创新对策[J].青年文学家,2009,(7).
〔12〕王艺.谈舞蹈艺术创作[J].众文艺,2010,(5).
〔13〕周教贤.浅论舞蹈创作来源于生活[J].丝绸之路,2010,(6).
〔14〕陈敏霞.浅谈对舞蹈创作的认识[J].职业,2010,(7).
〔15〕纪华林.舞蹈演员腿部肌肉线条训练的基本方法[J].北方音乐,2011(3). (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