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
2015-01-21吴之如
财政监督 2015年12期
●吴之如
据新华社报道,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坚持权由法授、权责法定,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逐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在立法中新设行政许可,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
部门利益法制化,其实是变相的以权代法,是谋求小山头小团体固定私利的违规乃至违法行为。在今天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气候下,某些地方某些部门多年来惯行的部门利益法制化错误倾向,是到了该坚决彻底摒弃的时候了。
有些部门的当家公仆对“权由法授、权责法定”的规则很不以为然,甚至内心深处总是持一种顽固对抗的态度。他们觉得自己把持了一个部门,大权在握,官威赫赫,理当说一不二,一言九鼎。谁若非要议论“权大还是法大”,那么,明白告诉你,老子一张口,或者拟个“红头文件”,这就是法,你们非照着办不可。
不用说,类似的“以言代法”或“以文代法”,都是对法治精神的粗暴亵渎。哪个地方哪个部门有这样的歪风盛行,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就必然会遭受严重侵害,而得到法外好处的只能是以权谋私的小山头小团体中的极少数人。因此,李克强总理直言“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正是对政府工作十分及时的提醒和忠告,也反映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对于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值得人们深思领会。有道是:
部门利益法制化,
特权横行祸无涯;
反腐还须靠制度,
公仆廉政幸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