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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强化科技对文化支撑作用的渠道与路径

2015-01-21傅才武,蔡武进

关键词:十三五规划科技

“十三五”强化科技对文化支撑作用的渠道与路径

傅才武蔡武进

(武汉大学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文化与科技历来如影随形。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新科技的迅猛发展更是极大地丰富了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发展样态,拓展了文化的传播和传承方式,为文化的改革、创新、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十三五”期间,必须从国家宏观战略的高度,重视科技对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要从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文化领域技术标准的制订完善、文化科技平台及文化资源库的建设等方面,配合国家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两大战略规划,形成“十三五”国家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

关键词:文化;科技;融合;规划

收稿日期:2015-10-27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软科学项目“推进我国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与路径研究”(2010GXS5B137)的前期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傅才武(1966-),男,湖北崇阳人,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化经济史、文化产业、文化创新和文化体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

“作为文化发展重要引擎的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当代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并成为当代前沿文化和高端文化本身。”[1]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科技支撑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文化与科技融合逐步推进,现代科技在促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有必要立足于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成绩,面向“互联网+”的时代环境,把握新科技革命的契机,回应新常态下我国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新诉求,进一步强化文化科技支撑,提高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一、提升文化领域科技支撑力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文化发展的引擎和驱动力。强化文化科技支撑首先要从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文化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善、文化科技平台及文化资源库的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文化领域科技支撑力。

(一)推进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

文化科技支撑以关键性科学技术的支撑为前提。当前我国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特别是自主性、创新性高新技术尚极为薄弱。因此,应当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加强技术攻关,全面并着力推进文化科技基础技术的研发,加强高新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加强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技术的攻关,不断提升我国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第一,推进文化产业领域关键性技术的研发。面向文化产业的科技需求,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推进为核心,深入开展关乎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管理、传播与消费等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文化产品的创造力、表现力和传播力。其中,重点研发增强舞台艺术表现力的声光电综合集成应用技术、基于虚拟现实的舞美设计与舞台布景技术、移动舞台装备制造技术和演出院线网络化协同技术等演艺关键支撑技术;研发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广播电视网关键支撑技术、地面数字电视与有线和直播卫星协同覆盖与综合管理技术、影视动漫生产与集成制作技术以及新媒体集成管理与分发传播技术等广播影视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全媒体资源管理与集成技术、语义分析搜索及自动分类标引技术、多介质多形态内容发布技术、彩色电子纸等新兴数字显示技术、数字印刷和绿色环保印刷技术、数字版权保护关键技术等新闻出版产业关键技术。

应当重点加强彰显文化创意设计与展示自主文化品牌的核心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形成整体技术集成解决方案;研究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科普、教育、体育、建筑、旅游、商务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加强动漫衍生品综合开发及文化娱乐装备的集成制造,促进动漫创意文化元素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研发网络原创文学、微博、网络剧、微电影等新兴网络文化形态、网络信息集成传播技术及前沿引导技术;研发基于互联网群体互动的新型文化生活服务集成应用技术;研发网络社会系统安全监控监管技术,引导新兴网络社交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立足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诉求,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文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的研发。重点研发智慧公共文化场馆体验与分享技术、公共文化空间全视域虚拟体验展示技术等等。

第三,推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加强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针对文物、典籍、民俗、宗教等各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需求,研发突破文化资源数字化关键技术。开展出土出水文物保存、无损检测及保护技术研发;加强高新技术与传统工艺结合的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法与技术的研发,提高文物保护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四,推进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的研发。针对多种形态网络环境中各种形式文化内容的传播安全需求,研究文化安全信息监管、文化安全评价及文化传播平台安全管控技术,形成文化安全监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强化文化执法科技化手段,推进文化执法裁量评估和规制技术的研发。

(二)完善文化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善对文化科技发展极为重要,科学技术对文化领域的支撑最为基础的反映为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的支撑;文化科技国际竞争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为文化领域技术标准之争。

当前,完善我国文化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其一,加强文化技术标准的研发制定,促进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文化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动中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其二,完善文化产品评估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文化资源统一标识、核心元数据、分类编码和目录体系、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等通用技术标准规范,促进文化资源整合和共享。其三,研究制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重点文化行业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引导和规范相关产业和行业健康发展。

(三)推进文化科技平台建设

科学技术对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支撑以文化科技平台的支撑为核心。推进文化科技平台建设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平台打造、强化文化科技支撑的针对性、带动性,集成化、效能化和现代化。

第一,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科技平台建设。其中,构建专业化媒体超算与协同式创意设计云服务平台,面向广告、会展、工艺品等文化创意设计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文化创意设计的表现力和创作力,提高创意设计效率和质量。推进版权公共管理与举证服务平台建设,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文化资源与旅游服务业态融合的OTO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新型网络娱乐化学习模式与云服务平台建设,在促进文化娱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聚合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学习资源开展应用示范,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文化科技平台建设。其中,推进文化消费平台建设,回应民众的公共文化消费需求,强化文化消费激励;重点针对农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及工地等的精神文化生活实际需求,实现对公众文化产品的普惠和精准投放,推动全社会文化共享,提高国民文化消费力;促进文化市场消费与公共文化消费的互联互通,带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充分利用官方和民间文化交流渠道,聚合国际文化交流资源,推进网络化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平台建设,架设国际文化互通的桥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应用数字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资源、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一站式”。

第三,推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文化科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推进文物保护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文化的登记管理、保护,提高文化管理的效率。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多媒体资源数字化、资源元数据、资源对象、资源关联、资源组织管理、资源长期保存等现代多媒体资源与技术,加强我国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媒体数字资源保护。

(四)推进文化资源库建设

文化科技资源库是支撑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关键。只有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相应的文化资源库,对文化信息、文化数据、文化资源等进行采集、保存、分析,才能提升文化政策的科学性,确保文化发展路径、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当前,应当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数据库建设:

推进国家公共文化大数据库建设,构建涵盖公共文化参与人口统计、公共产品竞争力分析、文化财政投入绩效评价等公共文化评价与管理功能的数据库子系统,着力打造以全网方式覆盖全国,在全国范围内以数字转化加工、数字化传播、数字化管理为主要业务的“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融合中华民族地理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推进中华地理风情和民族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开展红色旅游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走廊旅游服务应用示范,繁荣文化旅游服务经济。

加强高新技术与陶瓷、漆器、织造、印染、雕刻等中国传统工艺有机结合,推进文化艺术品知识数据库建设,在传承民族传统工艺特色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增进我国文化艺术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二、提高文化科技应用水平

科学技术已经在促进我国文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大的作用了。十三五时期,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也必然要以提高文化科技的应用水平为要件,只有把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贯穿到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才成为可能。

(一)应用现代科技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传统文化产业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只有提高科技含量,加快转型升级,才能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获得新的发展空间。要适应广播电视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改造,跨部门集成文化资源、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拓展广播电视的服务业务。要进一步提高数字电影制作生产能力,加快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发展数字院线,实现电影产业的升级换代。充分应用互联网和数码技术,引导和促进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有声阅读,鼓励印刷复制企业加快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改造,逐步实现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的转型。要加快高新技术在演艺业中的应用,加强舞台艺术的数字化采集和传播,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文化生产模式的转变。

(二)运用现代科技促进新的文化业态的培育和发展

新兴文化业态是文化与现代科技结合的最新产物,是文化产业中最具潜力的部分,也是我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时期,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断衍生出各种新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新兴文化业态增长势头迅猛。十三五时期,有必要充分依托“互联网+”的时代背景和科技环境,及时掌握高新科技发展最新成果,大力发展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动漫游戏、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产业,拓展文化产业发展领域,不断提升新兴文化业态的比重。要加快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提高我国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文化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科技进步不仅大大提高了文化生产的效率,而且可以大大拓展艺术想象的表现空间。事实上,舞台艺术借助现代声光电技术和影视特效,已经为我们呈现出了气势磅礴、美轮美奂、精彩纷呈的舞美效果。数码电影技术极大丰富了电影的表现手段,球幕电影、交互电影等,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审美体验。十三五时期,有必要更加充分地运用高新技术,增加现代科技元素,为文化创意的实现提供强大技术支持,增强文化产品的思想表现力、艺术冲击力、内容感染力,使内容与形式、艺术与技术有机融合、相得益彰,不断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品味、价值和内涵。

(四)应用现代科技提升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水平

其一,以现代科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覆盖。即积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数字网络技术,突破传统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时空、渠道、手段的局限,推广在线远程提供、实时同步提供、专用装备就近便利提供,以及交互式、体验式、跨区域提供等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覆盖之实现。

其二,以现代科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不仅仅是推进地域空间的有效覆盖,还必须逐步深化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不同人群之间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运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灵活采用“数字文化一体机”、小型无线发射装置、远程实时辅导系统、专用视听设备等技术手段,实现大量、快捷、精准、低成本地传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并且在更宽阔的领域实现产品远程更新、服务实时同步、需求和评价即时反馈,从而为下一步快速有效地提高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实质性地创设新的技术环境。

其三,应用现代科技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应当积极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改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的服务方式,提高其服务效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互通、信息互联、服务共享;应当积极运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在时空上的便利性。

其四,应用现代科技创新拉动文化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近年来,随着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的快速推进,多家大型知名高科技企业以及一批“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开始大举进入文化科技领域,文化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制造在激发和拉动文化消费的同时,又不断孵化出一大批新兴行业。更重要的是,实践表明,科技创新实质性地改变了过去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孤立发展的格局。当前,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现代科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带动产业发展的“溢出效应”,进一步转变文化经济方式、调整相关产业结构。

三、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

科技支撑文化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都必然要建立在良好的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尤其紧要的是要加强以下三个层面的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

(一)优化文化科技创新的法律制度环境

加强鼓励和保障文化科技创新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指导性目录,树立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典型,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现实导向;建立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制度机制,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更大的制度支持和优惠政策扶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机制,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注入内在动力。[2]

应当以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为目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跨部门合作新机制,鼓励地方科技部门、文化部门建立文化科技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文化科技发展的工作体系。加强文化科技工作统计制度、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的研究,逐步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文化科技创新评价制度体系。

(二)加强文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选择若干文化产业特色突出、条件好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文化科技产业集群建设,探索集群式发展、创新链和产业链互动结合的新模式。研究完善促进高技术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文化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促进文化产业的集聚发展。加强项目、基地、人才和政策的统筹,加速推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三)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以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为目的,建立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建设若干文化科技国家级工程或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文化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文化领域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文化科技专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文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和扶植文化科技类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加强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构建以技术创新型企业、文化综合服务运营商及骨干文化企业为主体的文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面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品与设备测试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测试服务体系,提供社会化检测和咨询服务。[3]

四、加强文化科技支撑的保障措施建设

文化科技支撑的实现根本上依托于相应的保障措施的推进。十三五时期,尤为重要的是从以下几个层面保障文化科技支撑的落实。

(一)推进文化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当前,我国文化科技领域的体制机制较为滞后,多头管理、过度干预、效率低下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这已经越来越严重地阻碍到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因此,推进文化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就成为强化文化科技支撑的关键性环节。

其一,建立健全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文化科技创新工作涉及面广,既有跨部门、跨区域的共性技术研究,又有行业和区域协调的应用示范,需要各方面密切协作,整体规划推进。建立由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参加的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创新组织方式,加强整体协调,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推动工程各项具体工作,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其二,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并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下放和转化政府的部分行政管理权。文化科技审批事项应限定在重大公益性层面,文化科技行政管理应坚持必要性原则,能够通过行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自律管理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干预,以减少行政束缚,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自主、宽松的环境。

(二)完善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在国家规划及文化、科技等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常态化的列入文化科技重大项目并予以持续稳定支持。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活动的政策支持。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一步向文化科技企业倾斜,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文化科技类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鼓励文化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多重政策优惠。支持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技术成果向文化企业转移,支持文化企业提升科技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能力。

(三)建立健全文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金融是现代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文化科技创新的基础。我国文化科技融合的推进离不开科学的文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的支撑。当前,尤为重要的是积极的综合运用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支持方式,进一步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引导、支持民间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科技担保机构搭建文化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为文化科技类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贷款担保和银行融资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促进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建立文化科技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

(四)加强文化科技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文化科技的融合创新“属于跨学科、跨领域的专门技术,强调精神与物质相统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4]因此,有必要着力加强文化科技创新领域综合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要加强理工学科与人文、管理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高校设立文化科技交叉学科,支持科研院所开展文化科技专业研究生培养,培养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综合性研究中心。依托国家各类人才计划,注重对高端文化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造就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与团队,为文化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加快推进文化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不可否认,相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科技建设,我国仍处于较大的劣势地位,借鉴、学习他们的经验、做法乃推进我国文化科技长效发展的必然选择。当然,文化科技的国际交流合作既要注重政府之间的互动,更重要的是支持文化科技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民间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且,应当鼓励、保障和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过程中的文化科技引进、吸收和再创新,提升我国文化科技整体水平。搭建我国与周边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文化科技领域的合作机制,深化双边、多边和区域文化科技合作;支持我国文化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文化科技领域自主标准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 于平.科技强文助力文化强国建设[J].艺术百家,2012,(2):4.

[2] 蔡武进. 我国文化产业法体系建设的进路[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0):61.

[3] 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Z].2012-6-27.

[4] 李凤良,谢仁敏. 文化科技融合:现状·业态·路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64.

The Supporting Rol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ulture during

the 13thFive-year Plan Period

Fu CaiwuCai Wujin

(Nation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Development,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China)

Abstract:Culture accompan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specially in the modern era, the rapid progress of new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iversifies the cultural manifestations and development patterns, expands the cultural transmission and inheritance, and provides possibilities of reform,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During the 13th National Five-year Plan period, we shoul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supporting rol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ultural refor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macro strategy. We should map out a 13th five-year plan and courses of action in national culture and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hrough researching and developing the key technologies in the cultural field, laying down the technological criteria for culture, and establishing the technological platform and resource database in order to support the two national strategie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culture innovation.

Key words: cultu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gration; planning

责任编辑: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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