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村落终结及其治理
——以苏北越里村为例
2015-01-21王媛媛付翠莲
王媛媛 付翠莲
(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 316022)
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村落终结及其治理
——以苏北越里村为例
王媛媛 付翠莲
(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 316022)
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变革以及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必然引发城乡关系结构转换和村落社会的发展变迁,我国部分村落及其所承载的传统习俗和乡村的内在价值面临终结。文章以苏北越里村为个案,分析该地区村落变迁及原因,提出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自然生态人文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对策措施。
城镇化;村落;变迁;发展;越里村
在城镇化如火如荼的当下,村落的命运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变。李培林指出在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时间里,我国的行政村数量,由于城镇化和村庄兼并等原因,从100多万个锐减到64万多个,每年减少1.8万个村落,每天减少约50个。[1]在新一轮城镇化的浪潮下,大量村落走向终结似乎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它们中的一些在现代化与工业化的浪潮下完成了自身的转型,逐渐由传统的农业村转变为工业村(企业村),另一些则因人口的减少而自然消亡或者被周边大的村庄兼并,还有一些正行进在终结的道路上。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其经典著作《农民的终结》中也曾断言:“技术进步和经济进步的要求最终宣告了农业文明的必然消亡。”文中所列举的苏北越里村便属于最后一种类型。
一、城镇化进程中越里村的变迁
越里村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东南部,是一个典型的苏北村庄,该村下辖11个村民小组,村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人均耕地3亩,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和小麦,少量种植玉米、花生和红薯,但基本都用于自给,很少出售,无其他特色产业,无村办企业。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村里开始出现外出打工的潮流,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愈演愈烈。一小部分有手艺的村民前往北上广和苏南一些发展较好的城市谋求工作机会,另一些青壮年劳动力流转于附近县镇的各个建筑工地,成为建筑工人,少部分妇女进入城市从事家政服务等工作。
(一)土地流转,人地分离
越里村的土地流转是伴随着村民进城打工的过程而逐步成型并发展的。该村村民与土地的剥离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起初是一小部分村民进城务工,土地或闲置或给亲戚邻里耕种,并象征性地收取一定租金或不收租金,逢年过节耕种土地者会以土地上的部分收成如粮食或蔬菜瓜果作为答谢,此阶段的土地流转形式并不成熟,没有正规的合同契约,收取的租金数量也没有统一标准,只有口头约定,一旦进城务工人员回流农村,仍可以随时收回土地继续耕种。第二阶段从2013年起延续至今,开始的标志为村里大半以上的土地以集体的形式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据笔者调研,在村委会的组织和协调下,越里村的土地于2013年被一位外来的种粮大户承包,并签定了为期10年的土地流转合同,租金为每亩地每年600元,租金每年结算两次。
失去了种地的收入,村民们自然要寻找新的收入来源。第一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外出较早,基本上已经适应了城市打工的生活,因此土地流转对他们的生活而言看上去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甚至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流转的租金收入远高于亲戚邻里们耕种这些土地所给的回报,并且合同契约也免去了一些人情往来。但对另一部分长期以种地为生的村民而言,生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新的收入来源,并尽快完成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型。而这部分村民往往文化水平不高且无一技之长,因此他们进入城市只能从事诸如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这样的体力活,或者流转于附近县镇的建筑工地。进入城市的妇女们一般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不愿离家太远的妇女则在乡镇或县城的衣帽厂或箱包厂做手工活。这些改变对于在外上学或上班的孩子们影响似乎也不大。
(二)经济收入明显提高,生活水平得到改善
在土地没有流转之前,越里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一年一季的水稻和小麦种植以及国家对农村的粮食补贴和农资补贴。根据江苏省财政厅2015年4月公布的数据,全省粮食直补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20元,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每亩补贴82.8元。[2]按此补贴标准,江苏省农民能够从国家获得每亩地102.8元的粮农补贴。即便是土地经营权流转之后,这份补贴收入依然属于原土地承包权者即农民所有,因此土地流转对农民的粮农补贴收入而言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据越里村村民介绍,除去化肥农药种子等各项成本后,种一亩地粮食的年收入约1500元,而土地流转之后,每亩地每年的租金为600元,村民外出打工的收入高低不等,以每年20000元计算,基本上外出打工的收入是原来种地收入的1.5—2倍,因此土地集体流转以后,村民的经济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
生活水平的改善首先体现在住房上。收入提高以后,村民们对住房的要求也有了相应的提高。原本离集镇较远的村落住房已无法满足村民的需求,于是他们纷纷到附近的镇上或县城购房,并且在乡镇购房者占绝大多数。他们选择去镇上买房定居主要是基于乡镇的房价低于县城,村民通过一定的途径如贷款或向亲戚朋友借钱能够支付得起;另外,集镇的生活更方便,购物地点集中,同时方便孩子读书上学,也能给村民在附近工作提供便利。目前,村民在衣食出行等各方面,也都在向城市化靠近。如今每家每户至少有一辆电动车,家电家具添置齐全,在房屋装修上更注重舒适和美观,日常饮食也不会像从前那么节省,每天去菜场或超市买菜已成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朝着城市化方向发展。
(三)村民离村,人村分离
有研究者指出,中国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期,投资、产业在城镇的集中、城镇化基础设施的发展等,直接带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带动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人口向城镇的流动。[3]以2013年村里土地集体流转为节点,越里村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向城镇的流动。青壮年劳动力或进入北上广等大城市或苏南发达城市打工,或流转于附近的建筑工地,更年轻的一代继续在城市打工或上学。受重教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家长在经济收入提高之后,更愿意将钱投资在子女教育上,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父母往往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便将其送往镇上或县城读书,村里的部分老人便代替父母承担起照料孩子的职责。目前,长期居村里的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少,人村分离现象愈演愈烈。
(四)基层治理难以维持,农村基本秩序日益松散
农村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场域,但随着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正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在现代性的强势话语下,当前随着城市文化的强势影响,传统文化基础上的乡村秩序面临碎片化的危险,在传统与现代的双重影响下,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更加复杂化。”[4]人口的大量迁出使得基层治理面临重重困难,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内生秩序日益松散。
随着越里村土地流转的逐步完成,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村社社会功能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经济的推行和城乡流动壁垒的破除,使村民对村集体组织的依赖性大大减弱,乡村治理对外出就业的村民影响越来越小,尤其是对越里村这样缺乏村集体财产的村落而言,村民对谁当村干部他们并不关心。这样就导致村委会的职能正逐渐弱化,基层治理很难维持。
村庄内生秩序是村庄内部自发出现的态势和指导村民的行为准则,这种以内生力量为主的秩序生成模式,以较低的成本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稳定。[5]传统的乡村内生秩序在基层治理中往往发挥着一种无形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又是有形的制度规范所无法替代的。但改革开放后,持续加速的城镇化进程打破了农村固有的社会秩序。在破而未立的农村社会秩序中,基于传统礼俗、道德的传统性乡土秩序的整合作用日益消弱。[6]农村基本秩序既包括村庄内生秩序,又包含行政嵌入秩序。无论是哪一种秩序,都是以人为主体,并且依附于人的理念和行为得以存在和延续。随着越里村村民的迁出,这些农村社会的基本秩序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和土壤,自然难以继续存活。
(五)传统习俗日趋衰落,乡村内在价值面临终结
农村很多习俗是几千年形成的,这些习俗维系着农村的和谐与稳定。”[7]伴随着村民的迁出,包含传统习俗在内的乡村内在价值也面临着终结的命运。当村民们逐渐离开村庄,很多传统习俗也日趋衰落。例如传统的祭祀上坟,每逢春节和清明节,越里村都有上坟祭祀的传统。随着年轻一代村民的迁出,他们离村庄的距离变远,加之打工生活的空闲时间不再像种地那样多且灵活,回村上坟祭祀祖先的次数便越来越少。当村里为数不多的几位老人离世后,这样的传统习俗显然很难在年轻一代的子女身上继续传习下去。此外婚丧嫁娶等仪式正朝着简化的趋势发展,通讯工具的日渐发达冲淡了传统拜年的礼节。
民间传统手工业正逐渐没落。改革开放前,越里村有竹匠、木匠、铁匠等诸多手工艺人,他们在种地之余,通过自己的手艺,既给家庭增加了收入,又给乡亲邻里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工业制品的低价入侵,传统的手工业面临巨大挑战。耗时又耗力的手工制品在低价的工业制品面前失去了竞争力,传统的竹器木器更多地被塑料制品所取代。
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也在不断解构着乡村集体意识和传统乡土文化。搬进城镇高楼的村民们无法再延续村庄的生活方式,开着门端着饭碗就能串遍邻里的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很难像从前一样一声吆喝全村人都跑过来帮忙。传统乡土文化有着别具一格的诚信体系。城市是移民性的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靠契约,乡村社会是聚族而居的熟人社会,靠的是诚信。以诚信和道德作为相互利益关系的抵押品,看起来没有法律的威严,感觉虚无飘渺,实际上比实物抵押更具约束力。因为在这种熟人环境下一旦违约,不仅要被整个熟人社区集体抛弃,还将付出祸及子孙的沉重代价。[8]当村民离开乡村社会,传统的乡土文化很难在一个新的以契约关系和利益原则为纽带的生人社会里继续传承发展。
二、越里村走向衰落的原因分析
越里村的衰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缓慢出现的过程,其衰落的背后也不是某一两个原因所致,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外部的,也有其自身的原因。
(一)经济规律和经济法则的作用结果
随着市场经济对乡土社会的强势入侵,经济规律和经济法则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影响甚至决定着村落的变迁和发展走向。当农民发现种地收入远低于打工收入时,在城市优越的环境和高额的收益诱导下,村庄人口大量外流,造成村庄常住人口的锐减。劳动力减少,村庄经济进一步衰退,造成恶性循环。[9]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是农民最朴素的诉求,因此在经济法则的作用下,选择离开村庄走向城镇。
(二)村自身环境的影响
村庄的自身环境包括自然禀赋、地理位置、人文环境等诸多方面。越里村土地资源丰富,村民世代以种粮为生,由于粮食能够带来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收入,因此村民很容易安于现状,难以突破已有生活,去寻找其它的发家致富之路。此外,越里村离集镇较远,地理位置偏僻,外来资本进入成本较高,因此村庄没有发展起任何工商业。随着村民的外迁,村庄内的传统手工业也随之衰落。村庄的自身环境导致村民的收入来源过于单一,当粮食收入成为村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时,一旦土地完全流转出去,村民便趋向于去村庄外寻找收入来源而很难立足本村资源谋求发展。
(三)乡村治理人才缺失
一方面,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由于历来的重教传统,从村里走出去的优秀人才和乡村精英为数不少。但是受到传统思想和家庭教育的影响,村里大多人都认为读书就是为了摆脱农民的命运,因此一旦离村,便很难出现人才回流的情况,这导致村庄的后续发展动力不足,难以靠自身力量找到一条较好的村庄繁荣之路。另一方面,人才引进匮乏。越里村没有自身环境的优势,国家对乡村的人才政策也不足以吸引外来人才的进入,这给人才引进造成了较大阻力。因此鲜有人才愿意来到越里村发展。
(四)乡村教育的衰落
上世纪九十年代,越里村的乡村小学还比较繁荣,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在内的越里小学让村里的孩子可以在家附近读书。随着离村人口的增加和家庭收入的提高,有条件的家长纷纷把孩子送到镇上或者县城接受更好的教育。这直接导致越里小学学生数量的减少。与学生数量减少相对应的是乡村教师的匮乏,由于乡村教师薪资待遇低,稍有能力的教师都通过各种途径离开村庄小学,寻求更好的发展,同时政府也没有相应的人才政策鼓励年轻教师来基层任教,久而久之,越里村的乡村教育逐渐衰落。如果说土地流转直接导致青壮年劳动力的离村,那么乡村教育的衰落便是老人和孩子离村的最大诱因。孩子们为了上学离开乡村进入城市或集镇,身体尚好的老人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跟着孩子一起离村,扮演着陪读者的角色。
三、终结抑或重构:村落共同体发展之未来
总体看来,当前农村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村落共同体,为农民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全面支撑,而只是生产生活意义上的互助型社区。所以很多学者预测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乡土社会最终将走向终结。[10]然而在短时期内,将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全部转移到城市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作为农村社会的依托,村落的长期存在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需求。但现状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很多类似于越里村这样的村落走向衰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此时一部分自身发展力不足的村落将面临终结的命运,更多的村落或可通过合并、重构等途径避免终结,乃至走向繁荣。
(一)合理规划,走村落合并道路
村庄撤并是应对村庄过小和人口过少问题的有效方法,将人口较少的村落合并到周边较大的村庄,重新分配给村民宅基地,这对村民而言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办法。这样既可以为不适应城镇生活的老人提供相对容易适应的生活环境,又给无法在城市继续生存的农民工返乡提供了可能,对于维持整个社会稳定而言是大有裨益的,同时能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但村落合并主要依赖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政府部门的合理规划,村民无法自主决定是否撤并或撤并到哪里。
(二)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民选择离开村落向外谋求发展,归根结底是因为种地收入过低。按照传统的方法很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伴随着老一代农民的逐渐退出,新生代年轻农民成为农村社会的主力军,他们必将不满足于传统的耕种方式。因此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将成为乡村社会的必然需求。
国家可加大对农林业类高校的投入力度,鼓励高校开设更多的农业相关专业;提高农业技术在职业类学校中所占的比重,培养更多实用型农业人才;建立更多的农业实践基地,建立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紧密对接;国家也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热爱农业的青年进入乡村发展。
(三)利用自身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如越里村这一类远离城市喧嚣的村落,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树木环绕,这为其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可能。可以在种植农作物的同时,开辟出部分农田用于果蔬种植,发展集观赏和采摘于一体的观光采摘农业,吸引城市游客。利用村落尚存的传统手工业,开发民间手艺的观赏传承和工艺品销售路径,以增加旅游项目,传承乡村文化。另外还可以留出一些土地发展体验农业,给身居城市无地可种的人们提供耕种的身心体验。适当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消费产业,增加乡村收入。当然,发展乡村旅游不仅需要村民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外部力量尤其是资金和人才力量的注入。发展乡村旅游也需科学合理规划,循序渐进,切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村民居住环境为代价。
(四)发挥村民主动性,重构村落文化
村落文化是维系村庄共同体和村落自治的重要保障。一般而言,村落文化概指农业人口在特定的地域长期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形成的集体意识,乃是信仰禁忌、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现象之总和。[11]村庄的衰落不仅是传统小农经济的没落,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和城市思想的涌入更是让村民的精神生活无所依托,失去归属感,如此,他们便会无奈出走,离开村落。村落的主体是村民,重构村落文化,需要发挥村民的主动性。这需要村民找回对传统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并将这种认同感体现在具体的实践层面,用他们自身喜爱和易于接收的方式进行表达和传承,从而让村民在精神层面更加离不开村庄。
[1]李培林.从“农民的终结”到“村落的终结”[J].传承,2012(15):84-85.
[2]关于下达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EB/OL].(2015-05-28)[2015-10-20].http://www.jscz.gov.cn/pub/jscz/xxgk/ gkml/201505/t20150528_75681.html.
[3]李强,陈宇琳,刘精明.中国城镇化“推进模式”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2(7):82-100.
[4]张红霞.农村现代化变迁与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会治理路径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5):82-87.
[5]宋小伟,楚成亚.村庄内生秩序、国家行政嵌入与乡村秩序重建[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4(3):49-52.
[6]张红霞.论农村现代化变迁中社会治理的秩序整合[J].大连干部学刊,2015(3):14-17.
[7]张英洪.重新认识乡村的价值[J].中国乡村发现,2015(2):134-139.
[8]刘奇.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价值该如何定位[J].中国发展观察,2012(9):37-41.
[9]太原市勘察设计协会.城镇化视角下“衰落型村庄”的未来——以山西省原平市楼板寨乡北部区域为例[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3(3):19-22.
[10]李俊.我国农村未来良性发展的基本构想[J].理论月刊,2013(11):170-172.
[11]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4.
The Ending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Traditional Village during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ake the Village in the Northern Jiangsu Province as an Example
WANG Yuanyuan FU Cuili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Zhoushan 316022,China)
The market-oriented change of village economy and the deepene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will change the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 struc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village society.Some of our country’s village and its traditional customs and the village’s intrinsic value are faced with the ending.This article takes the village in the northern Jiangsu Province as a case,analyzing the village’s changes and reasons,and offering some measures on how to efficiently protect and reasonably use the village’s culture heritage and na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urbanization;village;change;development;Yue Li Village
D693.62
A
1008-8318(2015)12-0070-05
2015-11-10
[基金来源]国家社科基金“基于利益博弈的农民集体行动及乡村治理研究”(编号:15BSH072)阶段性成果。
王媛媛(1989-),女,江苏淮安人,硕士研究生;付翠莲(1973-),女,内蒙古乌兰察布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