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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西省武宁县林权抵押贷款情况的调查

2015-01-20郭星廷

金融经济 2014年5期
关键词:武宁县林权证林改

郭星廷

近期,通过对全国林改先进示范县——江西省武宁县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进行的调查发现,在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林业发展的背景下,当地金融部门积极配合国家政策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积极支持林业产业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偏高等情况显现,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支持的积极性。如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汲取过去的成果经验,以更加有效的手段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值得认真思考。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用地3735万亩,占总面积的71%,是一个“七山二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区县。几年来当地政府积极响应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林改当作一项“惠及当代,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全县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县19个乡镇、198个政村、1945个村民小组、林业人口2861万人,全部参与了林改,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武宁县也因此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林改百强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近几年来通过大力实施林业工程建设,建立了自然保护区108处,目前全县森林面积3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7%。

丰富的林业资源为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奠定了基础,辖内各金融机构主动融入,紧密配合地方政府,加大对林业生产的信贷投入和林木企业的资金扶持。如武宁县联社与林业局共同制订了《武宁县林农授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有效解决林农及林企发展生产的资金短缺,增强林业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林农的增收和涉林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07年,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武宁县,对该县的林权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带动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林改高潮。为积极配合地方林改,武宁县联社大胆创新,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武宁县联社共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4笔、金额1197万元。但从2012年初开始,武宁县联社除发放一笔还旧借新贷款外,未发放任何一笔新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陷入停滞状态。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搭建“四大平台”,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一是以林权登记管理为手段,搭建法律确权平台。在确定为林改试点县后,该县首先狠抓林权证发放工作,通过发放林权证来明晰林地的权属。在经过大量前期的分山、勘界、张榜、公示等工作后,经乡、村、组盖章,林农提出申请,报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心受理后在林农所在乡、村、组公示无异议后,再以电子及纸质两种文本分别归档,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发给林权证书。据调查,武宁县目前是江西省内发证率最高的县之一,全县共发放使用权林权证79万本,分户持证率达97%,分山到户率达932%,林权证合格率达952%,群众满意率达99%。

二是以林业产权交易为中心,搭建林权流转平台。为推动林权流转,该县成立了专门的林权交易中心,负责林权交易工作,并针对不同的交易方式,设计了不同的交易流程。对有林地流转需要的林农或林权证持有人,可向林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买卖双方签协议(乡、村、组盖章)、中心受理后,再在林农所在的乡、村、组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办理过户手续。对拍卖林地的林农或林权持有人,由其提出申请(乡、村、组盖章)、中心受理,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关媒体刊登拍卖公告再挂牌竞价拍卖,拍卖成功后,中心为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到目前为止,当地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现已成功办理林地流转交易76起,交易面积24万亩,涉及交易金额4500余万元;办理林地拍卖7起,拍卖面积1500亩,金额200万元。

三是以森林资源评估为基础,搭建抵押品价值评估平台。 在林改过程中,该县对相关评估机构进行了明确,确定了具体负责森林资源的评估工作。因林地流转或有贷款需求的林农,由其提出申请和授权委托书,中心受理,安排评估人员实地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工作时间要视林地距离远近及数量多少而定,一般为1周左右,距离近林地面积不大的林地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是以林业科技与法律咨询为内容,搭建服务中介平台。作为林改的配套措施,当地设立了林业科技与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为林农科学养护林地,实现林地的保值提供了支持。为满足广大林农发展林木产业及养林护林的需求,当地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先后开办了毛竹、油茶、病虫防治等为内容的培训班10期,林农参训3000余人次;同时中心还接待了前来咨询、林业相关法律政策的林农2000余人次。

(二)金融创新“三种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林农小额授信贷款。该品种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主要用于满足林农小额融资需求。该贷款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林农持有林地的考核内容,对愿意将林地在信用社办理抵押的林农,适当提高信用评级,增加授信额度。这一贷款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将林地拿到中介机构支评估,由农信社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对林地价值进行估算,林农对估算价值认可后,直接将林地抵押给信用社,农信社按照增加的抵押林地估算价值,确定提高的授信额度。这一作法,省去了评估环节,简化了贷款程序,节省了贷款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二是大额林农林权抵押贷款。这类贷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由武宁县农信社办理,用于满足林农较大金额的资金需求。有贷款意愿的林农,向农信社提出贷款申请,按照不同的贷款金额,分三个不同级别由不同的评估机构对林地价值开展评估。对林农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当地林管站评估;10万元至1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由县林业局具有资质的林业评估师出具专业评估报告后再办理;100万元以上的由省市具有专业资质的林业评估师评估后办理。评估结束后,将林权在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再由农信社向林农发放贷款。

三是龙头企业超大额农林抵押贷款。这类贷款适用涉林企业生产和非林业生产的融资需求,只要能提供贷款行认可的合法林权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合法合规的评估及抵押担保手续,经贷款行审核按规定抵押率即可发放数目不等的贷款。通过这类贷款,可盘活林业龙头企业的林权资产,极大地提高龙头企业兼并收购林地的积极性,推动了当地林地向规模化、产业化集中发展的进程,提升了全县林业养护开发的水平。

三、突出问题

(一)贷款风险偏高,风险缓释措施不到位。一是不良率偏高。截至目前,武宁县联社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29万元,不良贷款余额95万元,不良贷款率高达736%。二是林业保险配套不到位。林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较大,银行普遍将购买林业保险作为贷款的重要条件。但保险公司因利润偏低对林业保险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县林权保险率低于30%,保险缓释风险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二)价值评估难,缺乏规范定价评估平台。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只能依靠林业部门进行评估,但由于对林业部门的评估行为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可能出现受利益驱驶而虚增评估价值的现象,给贷款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武宁县林业部门对林权的评估价格每亩在1000元左右,而在实际市场交易中,每亩的市场交易价格仅为200—500元。

(三)处置变现难,处置林权受政策限制。因林权实际交易价格远低于林权估价值、林权证合法流转不顺畅、林业部门对林权采伐指标严格控制等原因,银行业林权处置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如武宁县联社对石渡乡柳山农林综合开发公司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45万元,已全部进入不良,而在处置工作中面临着林权证不能流转、砍伐指标受到限制等困境。

(四)林农信用意识不强,存在恶意拖欠贷款现象。一方面,部分林农信用观念淡薄,认为既然是抵押贷款,有一种“我不还款,林权任处置”的思想,主动还贷意识不强。另一方面,虽然落实了贷款抵押,但林权仍实际处于林农控制之下,部分林农通过盗砍滥伐仍可获得收益,且部分林农了解到有关林权证不能流转、砍伐指标受到限制等情况,抱着银行拿不走、卖不掉而林农个人却可以正常获益的心态,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导致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

四、建议

(一)加快配套改革,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建立专门的林权资产评估公司、规范的林权交易市场和法律咨询及中介服务平台等,促进林权评估、登记、确权的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解决林权贷款评估、处置、变现难问题。进一步推进林业保险业务,对林权抵押贷款等林权实行强制保险机制,并由政府按照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调动保险公司积极性。

(二)提高林农收益,落实还款来源。以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契机,积极发展新型农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实体,如通过建立林业信用共同体,创办林业经营合作社等形式,形成专业化经营,提高林农产权收益,为林农还款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落实政策要求,创新经营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出台细化措施,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积极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着力探索支持林业发展的新机制、新产品,积极支持林改事业,大力支持林农创业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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