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嵇康《声无哀乐论》中“和”的思想内涵
2015-01-20张晓艳
张晓艳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 青州 262500)
试论嵇康《声无哀乐论》中“和”的思想内涵
张晓艳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 青州 262500)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以“和”为贵,“和”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一直在追求的艺术哲学的核心,也是当今音乐美学界一直信奉的和最终走向。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对“和”的理解远远不同于儒家对“和”的理解,本文就嵇康《声无哀乐论》中的种种观点,详尽阐述其对“和”的见解。
嵇康 《声无哀乐论》 和
一、嵇康《声无哀乐论》中“和”思想的重要性
嵇康是魏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玄学家,对音乐颇有自己的见解。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就是《声无哀乐论》,在当今文学和美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音乐理论著作,同时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许多重要的玄学和美学知识。重点强调“自律”的观点,主要是通过书中的“琴客”和“东野主人”这两者之间的对话逐步引出,并且提出声音的本质在于和谐而无关乎哀乐的观点,哀乐是主观的人赋予音乐的,而不是音乐本身自带的,奠定了“和”思想在我国音乐美学发展中的坚实地位。
鲁迅先生对其有着高度评价,曾赞美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勇于向儒家学说发难,敢于直面儒家关于音乐是为政治服务的观点。提出音乐与政治无关,是单纯的自身的美,也与意识形态毫无关联。儒家观点认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道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音乐在社会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无可取代的,是统治阶级的政治传声筒;并提出音乐的重要性源于音乐自身是具有各种情绪的,是有哀乐之感情的。音乐可以体现人的内心世界和情感,是与欣赏的主体密不可分的。通过音乐的情绪,人们相互交流情感或者宣泄某些情绪等,最终使社会走向和谐。
二、儒家“和”思想与嵇康“和”思想的不同
儒家由此制定了“和”这一标准,以用于治理国家、教化民众,最终为政治服务,谨防一些靡靡之音和乱世之音在治理国家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思想是逐渐成长起来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于西周末年的太史史伯,他通过体验生活,逐步意识到“和”与“同”之间的不一样,认识同仅仅是将不同属性的事物统一在一起,并没有使其融洽,而“和”则是将有差异的多种事物的属性从根本上统一起来,只有真正达到“和”之后才能发展,也就是“生物”。由此得出结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和”实际指从人最基本的需要出发,使审美中的主客体相一致,最终相互结合,逐步趋于完美。后来的《尚书尧典》也有相似的有关“和”的认识。提出:“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认为音乐中的“和”具有不偏不倚的特性,同时阐述音乐的真正作用是达到 “神人以和”的目的,中国的文化主要源于家族观念,以安定团结为出发点,因此着重强调“以和为贵”。“和”本身有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表示政教、人伦之和。在儒家的音乐思想中,“和”的审美范畴与当前社会道德同步,儒学的各种文学诗学都在强调“和”思想,其结论就是音乐中的“和”思想是与人的各项感情和伦理道德紧密相连的。并且阐述音乐中的声是建立在生物这个基础上的,源于人心并体现人的喜怒哀乐之各种情感。
魏晋时期的嵇康在著作《声无哀乐论》中,明确提出音乐中的“和”思想是从音乐本身出发的。他是站在玄学角度论述音乐中的“和”这一问题的。他在《声无哀乐论》一书中提出“天地合德,万物滋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认为音乐的问题会上升到本体这一观点上,认为本体就是通过运动产生万物的。他对世界的看法可以分成两面:一方面虚幻的超越的本体,认为世界源于这种本体。另一方面是具体的实在的现实世界。这两个方面是被完全分裂开的。总而言之,嵇康眼中的世界不是单一的,而是二元化的,并且认为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并不是不能并存的。认为那些具体的、现实的、低级的世界之外,还存在抽象的、虚幻的、高级的世界;并且在运动变化之外,还存在一成不变的超时空。因此,对于音乐的论述就出现了神秘的“至乐”、“无声之乐”、“至和”等本体这些字眼,并且认为音乐还是宇宙的本体中最具体的一种表现方式,并与普通的“音乐”和“和谐”一一对比。嵇康在书中体现企图脱离“常”的现实的世界,目的是向他所向往的超越的世界飞升,以此脱离眼前这种物质甚至现实中伦理道德对他的束缚。为了真正达到他所向往的这种境界,逐渐跳出儒家根深蒂固的传统观点,为以后艺术的发展和对人生的看法埋下伏笔。
三、嵇康“和”思想的内涵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一书中关于具体声乐的观点主要从他的本体论和二元论出发,还特别说明:“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内筲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筲不因慧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他认为人的心情与声音是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的,而且完全可以同时存在。甚至明确提出声音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人的情感却是瞬息万变的,正如本体的世界和具体的世界不相背离,同时存在一样,这都是合理的。
在书中有着这样一段关于音乐的本质“和”是与人的哀乐之感情没有任何关联的描述:“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夫会宾盈室,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不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字里行间中不难看出嵇康对于音乐之“和”观点,无论是现实中具体的音乐还是超越本体的抽象的音乐,认为声音本身是没有任何情感的,是由作为主体的人的情感活动通过声音一一表达出来的,尤其体现了音乐的功能和作用,仅仅是人的一种人为精神的寄托。
“和”作为音乐的本质,同样有着美与不美的区别,并存在哀乐等感情。嵇康的言论在当时是非常令人震惊的。他提出的“和”作为音乐的本质的主要特征是它本体上的存在,并且这种本体存在的音乐之“和”就是我们真实中的自然,而且自然之“和”又与之前儒家一直强调的“和”是为政治服务的、主要发挥着社会的功能等观点是针锋相对的。
嵇康认为音乐之“和”首先具备自然的种种特性,而且是不能够具体分析的,其原因就是自然本身是一个本体,是无法分析的。作为具备自然特性的音乐之“和”同样是无法分析的。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中对于自然之和的观点不仅涉及音乐本体论,还提及自然本体论的种种问题。认为具有“自然之和的音乐对于作为欣赏者的主体的功能就是让人感觉兴奋或者平静,使之精神上集中或者注意力分散等。音乐本身的变化及美不美等问题与作为主体的人的哀乐等情感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顺序应该是人首先心中有了悲哀或者高兴的感情,而音乐仅仅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让人的这种情感通过音乐表现出来,却没有其他功用。
在嵇康看来,音乐中人的情感和音乐是两码事,是不能混为一谈的,音乐是一种单纯的本体,没有任何个人情感和内涵在其中。音乐之“和”按照一定的顺序,将本体的个人情感与单纯的音乐完全分离开来,明确切断音乐与政教的关联。努力将音乐引向审美这条道路上,打破以往儒家文化过度强调音乐对政教的作用等观点。使艺术本身脱离儒家礼乐条条框框的束缚,突破诗教的局限,终于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审美的功能,找到完全独立于政治压迫和伦理道德以外的自身的价值所在。虽然当前中国美学史尚对于嵇康的言论贬褒不一,认为他的部分观点过于片面和夸大,完全抹杀情感和声音的关联,但是我们不可否定嵇康的音乐言论对我国音乐美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尤其在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和创新上,其开创意义和价值不容忽视。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9.
[2]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3]李重光编.音乐理论基础.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10.
[4]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中华书局,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