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探析
2015-01-20罗典
罗典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贵州 贵阳 550025)
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探析
罗典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贵州 贵阳 550025)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民数量的增加,网络成为公民关注社会问题,参与政治过程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应对网络舆情问题时政府仍表现出了种种不适应,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本文试图通过对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便正确发挥网络舆情功效。
政府;网络舆情;问题探析
一、前言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可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网络舆情。
政府积极地、正确地应对网络舆情有助于促进政府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有助于促进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民意诉求的表达,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政府管理,有利于政府危机管理的开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然而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理念滞后,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的影响力、缺乏对网络舆情的科学的、完善的有效引导,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失当,最终导致了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产生,影响政府管理的有效发挥。
(一)对网络舆情的认识不到位。
政府有些官员还没有主动上网的意识。据一些调查显示,仍有不少政府官员常年不“触网”,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主要来源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2008年10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公布了一项调查问卷结果,在629名地方党政县处级以上政府官员中,33.05%的政府官员“从不上网”。从中可以,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力度还不够
一些官员对网络舆情事件的认识不足,对已出现的敏感矛盾和问题重视不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网上舆情信息缺乏权威性、专业性,二是视网络为洪水猛兽,其会把问题扩大,惧而远之;三是认为网络上不会发生大的事件,就是发生了在现实中补救也可以,采取消极的态度应对。政府官员对网络舆情认识上存在的误区,致使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热点事件时,不敢直面网络舆情,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少说话、少做,害怕承担责任,放任网络舆情的发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榜”的留言总数和回复总数,截止2011年8月14日共收到网友留言193105条,地级市政府回复数52405条,回复率仅为27%。2010年3月17号,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就山西疫苗问题发布公告称:“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而山西省卫生厅表示:相关报道“基本不实”。这种对事实真相的隐瞒和对网络舆情的忽视,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热切关注。
(二)忽视网络舆情的影响力,缺乏对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
在山西疫苗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的响应度,即地方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的响应和表达情况,包括响应速度、应对态度等;官员问责即对舆情关注的不作为或无良官员做出处理;动态反应及政府随着网络舆情的发展,矛盾的激化或转移,迅速调整立场、更换手法;网络技巧即很好地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熟悉网络宣传和引导技巧。2010年在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能力的十大事件中,山西疫苗事件的政府应对在排行榜中垫底。在应对中,政府响应山西疫苗事件得分-3.00;动态反应得分0.33;官员问责得分0;网络技巧得分1.00(标准分为100)。
从中可以看出。一些政府在观念、操作上还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给政府管理带来的重大影响。近年来,网络舆情不断高涨,有时候甚至左右了一些事件的走向,政府也开始关注网络舆情产生的重大影响,但是关注度还不深。政府的这种响应态度、动态反应、官员问责和网络技巧的不足,很可能导致个案事件走向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
(三) 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不健全。
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就是在舆情事件发生后,政府的响应,政府的动态反应,政府官员的问责以及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及引导等,沟通协调机制是防止网络舆情危机扩大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存在很多问题:一,缺乏网络舆情危机等级划分体系与报告、资源调配、跨部门协调、媒体引导以及善后处理等机制;二,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临时处理小组或机构处理突发事件。这些机构具有较强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危机事件的有效处理;三,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正规的培训。总之,由于我国政府网络舆情处理机构缺乏制度化、系统化的应对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对危机事件的应对水平。
(四)网络管理调节手段单一,缺乏针对性。
网络这个崭新的平台为公众提供了平等的话语权,发表言论的平等性和自由性,提高了公众通过网络参与政府管理的热情。公众关注社会上发生的事件,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社会和民主的进步,因此,我们应该鼓励网民的正当的言论发表。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一些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一些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对现实的不满在正常的渠道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会把这种不满情绪发泄在网络上,由此产生了负面的信息,这些负面的信息在网络中引起了共鸣会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对于这些消极的网络舆情信息,政府应当采取积极的手段进行引导。对于热点问题,不能只是一味地删、堵、封,还应讲究处理谋略,防止因处理不当引发新的矛盾。
(五)政府举措滞后于网络舆情的发展。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公开政务信息,与公众进行对称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管理信息的知情权。但是目前一些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对相关信息没有采取及时的公开或选择一个观望选择期的公开方式,这种处置方式成了网络舆情朝不良方向发展的根本原因。政府把自己放在权利的中心,对网络舆情不闻不问,与网络舆情之间没有很好的互动,当网络舆情不良信息出现时,相关政府官员只是对事件进行无关紧要的“澄清”、“解释”,应付而已.这样的做法根本满足不了公众的知情欲望。随着社会经济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公众参与政治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政务信息的关注也不断高涨。在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应该及时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发布,与公众进行意见沟通,采取有效的网络宣传和引导技巧,避免事态的不良发展。
(六)网络舆情不能有效反映公众的利益诉求。
在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分层加剧的背景下,需要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利益沟通协调机制,使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充分表达。现阶段我国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网民的数量呈增长趋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利用网络舆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由此而导致的网络事件逐渐增加,事件发生的原因也呈现多样化。我国制度的不完善、社会管理滞后等因素,造成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渠道的阻塞,致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来解决。另外,有些政府官员欺上瞒下,扭曲社情民意,往往用牺牲群众利益来换取自身的利益。由于执政理念偏差,许多群众就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诋毁政府的形象,如通过在网上发布谣言,借此发泄心中的怨恨。这些网上谣言会蛊惑、煽动那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导致产生“共振”效应,直至酿成重大的网络舆情事件。
二、结语
借用温总理常引用的一句话来说:“知屋漏者在檐下,知政失者在网络”。根据第29次中国互联网调查中心显示,我国目前的网民数量已突破5亿。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改革处在深水区,社会矛盾日益显露,政府管理难度不断加深。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网络舆情将会对政府管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如何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成为了政府和学者关心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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