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创作中音乐表现手段的作用
2015-01-17陈文玲
陈文玲
摘要:舞蹈是人类最早的行为艺术形式,是人类表现自身情感的重要方式。音乐作为舞蹈运动单元的一个存在因素,在舞蹈的各种表现形式中起到了突出作用。舞蹈在进行艺术表现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需要音乐元素的存在。因此,如何在舞蹈编创中巧妙运用音乐,成为了编舞人员必须深入探讨研究的问题。本文针对舞蹈作品创作中音乐所起到的作用,以及表现方式表现手段进行研究探讨,给舞蹈创作事业提供参考帮助。
关键词:舞蹈创作 音乐表现 艺术手段
一、音舞结合的必然性
在艺术领域中,各种艺术形式都是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并紧密联系的。作为两种主要的艺术表现形式,音乐舞蹈也自然而然的进行了交融与拓展。舞蹈艺术里,由音乐伴随着肢体语言的尽情表达,展现了两种艺术形式的综合魅力。它们共同作用,并融洽结合,使舞蹈表演有声有色。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音乐与舞蹈相似相生的特性,使得音舞结合成为了必然。
音乐和舞蹈结合的必然性有诸多成因,其主要因素是由于音乐和舞蹈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音乐因不受视觉形象的限制而长于抒发复杂而强烈的内心情感,舞蹈因借助形体动作而更便于表现情感的外部形态。由于舞蹈动作本身就有音乐的节奏感和旋律性,可以使音乐的情感内容表现得更加具体,因而更具感染力。
舞蹈创作中,需要拥有一个固定的节奏单元。节奏是舞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舞蹈创作通过对节奏的编排,协调各个表演者的动作,舞蹈形态用以达成创作时的目的。对于一个成功的舞蹈来说,应该能够达到协调多人内心节奏,按照创作要求来规范舞蹈表演进度,从而避免了没有核心节奏所带来的混乱场面。独舞舞者也必须根据舞蹈创作者的设计,既加入自身的理解,也要合理的发挥人物的内心情绪,使音、舞完美结合。
舞蹈创作则通过运用音乐来实现综合艺术作品的完成。舞蹈作品中,舞蹈形象是在音乐律动配合下,来深刻细致地体现人物内心的情绪波动。舞蹈创作需要根据音乐的配合,来烘托舞蹈氛围,刻画人物内心情绪。因此音乐与舞蹈是相辅相成,交融并举的,要认知到音舞结合的必要性,深入了解两者结合的意义与作用,才能创作出好的舞蹈作品。
二、音乐对舞蹈作品的作用
(一)音乐渲染舞蹈气氛
音乐的风格与主题是舞蹈渲染气氛的主要途径。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韵律则是音乐的形体,二者之间的结合将会给人们在舞蹈的世界中带来整体的美感和韵律的享受。观舞者正是根据舞蹈附乐的韵律来走进舞蹈者的内心世界。表演人员的动作都是根据音乐的节奏展开,肢体语言通过与声音的交汇传达,带给观众身临其境的感官体验,营造了编舞者所想要创造的舞蹈氛围。
(二)音乐组成舞蹈结构
在音乐方面,组成乐章的各个部分对于结构的要求非常严格,不同的音乐类型具有不同的结构特点。舞蹈的结构相对来说也非常稳定。因而在这一个特性上的共同点使得音乐和舞蹈具有了融合的可能。在舞蹈创作中,我们可以将舞蹈的结构构筑在音乐的结构范围内,利用音乐结构的合理来规范舞蹈动作,使得舞者能够根据节奏准确而有序的将动作与形体达到相应的要求。不仅如此,合理的音乐结构还能将舞蹈的风格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利用不同乐器组成的结构体衬托舞蹈进行,可以反映出编舞者对于结构的创作意识。
(三)调性影响舞蹈创作
调性是决定舞蹈与音乐风格最明显特点。舞蹈和音乐都是以调性的变化来突出风格的变化。在舞蹈中,音乐变化往往伴随着舞蹈的变化,其调性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改变了舞蹈语言风格的转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舞蹈的剧情发展和人物内心世界的深入刻画,都需要依靠音乐调性转换来推动和发展,音乐调性所带来的变化直接连接了舞蹈的进程。音乐调性与舞蹈创作相结合,更加能够使编舞者的创作意图准确的表达出来。
(四) 音乐决定舞蹈风格
音乐与舞蹈是相生相伴融为一体,烘托气氛又增强艺术感染力,最终决定出舞蹈的艺术风格。在舞蹈创作中,音乐和舞蹈紧密配合,音乐中包含了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借用节奏、韵律、调性的相关特征,创造出属于舞蹈独特的艺术风格。在创作中要想拥有自己的艺术风格,就要理解并充分利用富于变化的音乐,舞蹈的动态感才可以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使舞蹈音乐这样一种特有的艺术表演规律更加生动而富有活力,使编舞者的艺术风格得到突显。
(五) 旋律体现舞蹈情绪
舞蹈也具有独特的情绪与思想,在三三拍的音乐中,舞蹈表现出的多是轻柔与漫步,而四四拍节的音乐显得相应的激烈和振奋。利用各个节奏的不同来掌控舞蹈的情绪,这是每个编舞,每个舞蹈创作者都应该掌握的基本素质。好的作品一定需要相应的音乐旋律来配合物资,并利用旋律丰富舞蹈的内涵,创造舞蹈的灵魂,让音乐和舞蹈共同走进观众的心灵深处,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对于舞蹈者来说,相宜旋律的音乐除了丰富舞蹈本身外,也给舞蹈者带来了发挥的余地,让他们得以根据旋律的渲染下尽情释放,展示出他们心中对于舞蹈人物内心的理解。
三、舞蹈创作中音乐舞蹈表现手段相互渗透升华
音乐在舞蹈中起到了诸多作用,在旋律中渗透着节奏、在调式中影响着旋律、在节奏中决定着节拍、在音色中又演奏着旋律。没有哪个表现手段可以无条件的独立存在。我们仅仅讨论了一些关于舞蹈创作中,音乐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实际表现手法还应包括速度、力度、演奏法等等其他表现手段。在创作舞蹈作品时,我们可以利用音乐基本表现手段中,最突出的某一种或几种表现手段,来表现舞蹈作品中最鲜明、最富有特色的舞蹈形象。将音乐的细节与舞蹈的细节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音乐与舞蹈都属于艺术,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特质。在舞蹈作用中,音乐各表现手段,都对舞蹈起到了支持的作用。舞蹈与音乐一样都具有擅长抒情的特征,音乐不影响舞蹈本身的发挥,相反它还能够有效地帮助舞蹈表现其情感。舞蹈创作过程中,在音乐的配合下,能够深刻展示出人物内心的情感变化。正是因为他们具有相同的特质,触动心弦,吸引人们的注意,音乐可以在舞蹈创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朱红.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再思考[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7,(01).
[2]王禹奇.音乐语言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及其意义[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0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