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预算单位资金结余努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2014年底湖北省荆州市直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情况分析
2015-01-17李明
●李 明
摸清预算单位资金结余努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2014年底湖北省荆州市直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情况分析
●李 明
近年来,随着地方财政收支规模的增长,地方各部门结余资金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市直部门预算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量预算资金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有些资金长期沉淀,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已成为地方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对湖北省荆州市直预算单位2014年结余资金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和分析。
一、结余资金基本情况
(一)结余资金的构成及含义
按资金结构分析,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包括当年预算指标结余、历年指标结余、金库资金结余、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未下达办案费和预算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结余,共六类。当年预算指标结余是预算单位当年未执行的预算指标,是财政部门下达指标与单位预算执行存在时间差而形成的指标结余;历年指标结余是预算单位历年预算未执行完毕而形成的指标结余,主要是跨年度的项目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金库资金结余是预算单位纳入金库管理的收入项目因实现收入超预算而形成的资金结余;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是预算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项目中安排的预算支出计划小于实现的收入而形成的资金结余;未下达办案费是罚没收入执收单位办案费未下达部分,是财政部门核算与收入入库存在时间差而形成的资金结余;预算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结余包含预算单位基本存款户、基建专户、工会专户等的存款,由财政部门拨付给预算单位未用完的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未结清基建款以及历年结转和利息等组成。
上述六类结余资金中,前五类结余资金留存在财政部门,第六类结余资金留存在预算单位,也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二)资金分类结余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市直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共计194289万元。按项目结构分析,当年预算指标结余28139万元,占总量的14.5%;历年指标结余6723万元,占总量的3.5%;金库资金结余18363万元,占总量的9.4%;财政专户资金结余 14983万元,占总量的7.7%;未下达办案费7535万元,占总量的3.9%;预算单位自有资金账户资金结余118547万元,占总量的61.0%。
按单位类别分析,行政单位资金结余56090万元,占总量的28.9%;公检法司类单位资金结余18419万元,占总量的9.5%;公益一类单位资金结余51144万元,占总量的26.3%;公益二类单位资金结余35588万元,占总量的18.3%;学校类单位资金结余28036万元,占总量的14.4%;其他单位资金结余9605万元,占总量的0.8%;未分类单位资金结余3490万元,占总量的1.8%。
表1 2014年市直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存款余额分布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二、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形成的原因
(一)预算安排不够合理导致结余
由于一些单位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甚至代编预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与实际支出需求不相称,从而导致预算执行缓慢,预算资金滞留。同时,部分单位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高,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大部分项目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频繁地调整、追加预算,有的预算调整、追加较晚,甚至到年底才能确定。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方面,存在“前半年等钱用,后半年催钱用”的现象,致使单位难以按进度执行,形成结余。
(二)项目资金结余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导致财政资金结存在单位账户
一方面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间过于滞后,大部分集中在年终,下达到部门后项目根本无法执行,导致年末账面余额较大;另一方面是部分项目开工不及时或未启动,工程进度慢所造成。大量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长期留存在单位,未纳入财政统筹安排、有效利用,影响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严肃性,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甚至被挪用。
(三)预算管理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不衔接造成的结余
现行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因此在“暂付款”中虚增一部分结余。如:有的工程虽已完工,但因财务未能在年终前结算,列暂付款;或者工程未完工,但现金已开支,因财务未结算,列暂付款,虚增结余。
三、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从源头控制项目结余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编制,尽可能将项目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结合财力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
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在执行中控制项目结余资金。预算单位对其部门预算资金及分配使用的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负责,对部门所管理的资金支出进度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督促部门合理使用预算资金。
加强部门预算专项结转和净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结余与预算挂钩制。一是预算编制同结余资金管理的挂钩,对于基本未实施的项目结余资金,查明原因后视情况核减以后年度项目预算,并对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二是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挂钩,项目执行不到位的,要认真复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后年度支持方向。
(二)加强结余资金的消化处理,缩小结余资金规模
对于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要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根据结余资金形成原因的不同,建议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人行、市财政局等部门成立专班开展专项清理,分清资金性质和来源,划分类别,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三)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努力压缩结余资金沉淀规模。财政部门应全面了解预算单位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一是要调动主管部门参与预算执行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要夯实单位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督促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杜绝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互相挤占以及虚列支出等问题的出现。三是要加大对单位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利用结余资金安排部分支出,减轻财政负担。四是建立科学、可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各预算执行单位主动提高预算执行率。
(四)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水平
提升预算执行水平的关键在于加强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只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要进一步细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制度;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审批和备案办理程序公开;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定期自查、清理整顿工作;坚持财政负责的银行账户年检制度;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联接,避免“以拨作支”,财政资金直达最终收款人,实现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方位、实时动态监管。
(五)构筑全过程监督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构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体系,要从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开始。一要建立健全项目库动态更新机制。严格项目实施的动态考核,对于在建项目,要把资金拨付流程、资金到位情况实时反映在动态项目库中。二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追踪反馈机制。加强对拨付资金的追踪反馈,建立健全相关考核验收制度,通过绩效考评办法等,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制度约束。三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变更备案机制。严格资金使用规定,确保专款专用,避免资金闲置、挪用、滞留等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建立起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情况挂钩的激励奖励机制。既要鼓励部门和单位按预算规定及时有效执行,避免形成大量的结余资金,又要鼓励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精打细算,努力节约财政资金,防止大把花钱、突击花钱,恶意减少结余资金的情况发生。■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财政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