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中部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
2015-01-15隆雁翔
隆雁翔
摘要:通过时间序列数据的演算,采用因子分析法,从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切入,定量衡量长江经济带中部整体及空间格局上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协调发展度。在分析其演变规律及特征的基础上,运用Arcgis软件对人口-土地城镇化失调等级进行可视化表达。
在二者发展不协调的影响因素中,直接原因是四省发展协调度之间的差异;根本原因是户籍二元结构、土地二元结构和投资驱动模型作用。为解决长江经济带中部存在土地城镇化滞后、土地城镇化速度远高于人口城镇化速度、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不协调且空间差异大等问题,提出了缩小四省内部差异、进行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城镇发展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致性等建议。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度;空间格局
长江经济带是长江流域最发达的主干地区,也是我国除沿海地区以外经济密度最大的经济拓展带和增长轴,而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也是现阶段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以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所组成的长江经济带中部为例,对其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以长江经济带中部为例,从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两个维度出发,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文献检索、经验总结、要素归纳、模型建立等研究方法,研究二者的时间演变规律及空间格局演变特征,并对其不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析。
一、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
二、 模型构建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综合评价协调发展指标中,除了恩格尔系数为负向指标外,其他全部为正向指标。 通过对两个目标层评价指标进行因子分析之后,得到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KMO和近似卡方值。KMO值是用于检验因子分析是否适用的指标值,若它在0.5-1.0之间表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小于0.5表示不适合。Bartlett的球体检验是通过检验来完成对变量之间是否独立进行检验。若该统计量的取值较大,因子分析是适用的。相应的显著性概率(Sig)小于0.001为高度显著,适用于因子分析。
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KMO值分别为0.654、0.767;近似卡方值分别为115.460、132.599;显著性概率(Sig)都为0.000,因此两个目标层均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分别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主因子,其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分别如表1.2-1所示。同时得到各评价指标的因子载荷矩阵(表1.2-2)。
人口城镇化指数评价指标通过因子分析之后得到两个主因子,土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得到一个主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率分别为84.623%和99.113%,可以较好地概况各指标所涵盖的信息。
(二)协调发展度整体演变特征及规律
自2005-2011年,长江经济带中部土地城镇化指数的增长率一直远远高于人口城镇化指数的增长率。在2008年二者指数差距还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2011年土地城镇化指数还出现了赶超人口城镇化指数的现象。2013年两会期间,经济学家辜胜阻教授指出,在过去十年,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是人口城镇化的速度的两到三倍,而新型城镇化更强调的是“人”的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的市民化。这与本文所得到的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增长关系基本吻合,同时也说明了长江经济带中部也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土地城镇化滞后现象。
上述数据中反映出了长江经济带中部四省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城镇化通病”,即土地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速度。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中部四省2005-2012年的协调发展度水平在空间格局上具有如下特点:(1)协调发展水平较低,但总体上升较快;(2)协调发展水平空间差异大
四、长江经济带中部人口与土地城镇化不协调发展的因素
本文将结合前文的数据及分析结果,从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来分析长江经济带中部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之间不协调发展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1. 历史基础差异
建国以来湖北、湖南相对快速崛起,安徽、江西相对落后,这些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基础设施及其他辐射条件的差异,使得地区之间的发展包括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度之间产生了差异。
2. 资源禀赋差异
湖北省作为整个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城市,在整个经济带中得“中”独厚、承东启西、连接南北和水陆空立体的交通优势,构成人流、信息流、物流、人才流、资金流的大通道。这种资源禀赋差异导致了四省在后续的经济发展中出现了内部发展的不协调性。
(二) 根本原因
1.户籍制度二元结构
户籍制度的二元结构,即我国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户籍的分割性与等级性。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户籍门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规模与质量。虽然户籍制度也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改革、创新,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户籍制度对人口迁移和人口城镇化的制约。
2.土地制度二元结构
中国土地市场的二元结构,即中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及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元制度。两种分割独立制度,形成了农村非土地市场额。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政府可以支付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补偿费征用农村土地。
征地市场与出让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级差地租,激励了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将农村土地转换成城市建设用地。且土地出让收入属于财政外收入,没有纳入现有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缺乏应有的市场监督。这种利益分配不均的征地及现有的土地二元结构,极大地推进了土地城镇化的进程。
3.投资驱动模式影响
户籍制度的二元结构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进程,而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促进了土地城镇化的进程,导致了中国的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不协调发展。但二元制度的影响其实是外在的间接因素,其内在发展的机制才是长江经济带中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不协调发展的根本原因。
投资驱动型的增长模式要求维持资本的边际收益,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政府低价出让工业用地、高价出让住宅用地的双轨定价机制,是对这一理论的具体实践。通过低价供应工业用地吸引投资,直接对资本形成了补贴;通过建立差异化的土地市场,控制住宅用地的攻击,进而提高住宅用地的价格,以此政府实现了高额的预算外收入,这也对资本形成了交叉补贴。
五、 结论及政策
(一)结论
从本文的分析结果来看,长江经济带中部的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从整体还是从单个省域角度出发,都存在着以下问题:
1、土地城镇化滞后现象;2、土地城镇化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城镇化速度;3、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不协调
(二) 政策建议
1.缩小四省内部发展差异
加快四个省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网络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长江经济带中部四省还应该打破行政割据,加快一体化进程,共同参与制定市场发展的统一战略规划。
2.进行制度改革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着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破解土地二元结构
3.处理好城镇发展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致性
一方面要增加城镇就业岗位,解决农村人口在城镇的无就业问题,充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让在城镇的农村人口享受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不仅仅是作为廉价劳动力。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新农村建设。不能将农村的发展依赖于城市的拉动作用,还应发挥其自身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潜力,改善农村的生活水平和条件,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缩小农村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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