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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金融支持研究

2015-01-15张昕孙璐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4期
关键词:金融支持产业集群黑龙江省

张昕 孙璐

摘 要: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但原有的单一融资渠道难以满足资金需求,资金“瓶颈”成为目前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因而,加大金融支持对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煤电化产业;产业集群;金融支持;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4-0079-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引导着社会资金的配置方向,使得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具有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特点。资金支持是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因素,满足集群发展的金融需求,进而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升级,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业如何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血液”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壮大,成为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最为关键的问题。

一、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是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矿区为中心,西至佳木斯,南及牡丹江的能源、煤化工产业区域。在国家、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实现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大型煤化工企业,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煤化工产业集群(如表1所示)。

2012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3 617.61亿元,占全省GDP的26%;煤炭产量9 078万吨,占全省的90.2%;发电量315.4亿千瓦小时,占全省的45.2%。截至2012 年 6 月底,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企业拥有资产 1 420.7 亿元,同比增长 10.1%;主营业务收入 908.7 亿元,同比增长 45.9%;实现增加值 512.6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1.8%;实现利润 22.1 亿元,同比增长 58.4%。到2020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70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占全省GDP比重将达到40%[1]。

二、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现状及问题

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资金不可或缺,无论是项目上马、技术创新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加之煤电化产业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复杂,实施难度大,而且产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呈现出技术密集型和投资密集型的特点。为了保证充足的资本投入,提高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东部六市各政府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牵头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元化的交流。

引进了一批煤化工大项目战略投资者,如鸡西市引进了国家大唐集团、沈阳沈煤集团、辽阳佰亿集团、中煤集团,双鸭山市引进了中国国电、龙煤航天、山东鲁能、吉林亚泰,七台河市引进了亿达信集团、宝泰龙集团和龙鹏集团,鹤岗市引进了北台钢铁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牡丹江市引进了香港龙睿公司,佳木斯市引进了东兴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从资金和技术上极大地推动了东部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步伐。

各地金融机构有效介入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金融信贷资金逐步向煤电化产业项目倾斜,将电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项目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同时灵活运用票据融资工具,补充产业项目的可用资金。以鸡西市为例,2011 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投放项目贷款 20.03 亿元;2012年累计为鸡西矿业集团等企业办理 56.2 亿元的票据贴现业务;省工商银行还与鸡西市政府签订了项目贷款 60 亿元的合作协议,为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快速开展提供了保证[2]。

尽管金融机构出台了各种资金支持政策,但金融支持能力还有待于提高,集中表现在:

一是融资渠道锁定在银行贷款。大部分煤电化企业的资金筹集过度依靠银行贷款或向投资公司融资。直接融资不足,产业集群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取长期资本性资金。截至2011 年末,黑龙江省煤电化企业只有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家上市,大多数煤电化企业不具备证券上市的条件,无法通过上市进行融资。而且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很难达到独立发行债券的标准,煤电化企业自身债券融资不足。截至2012年末,只有龙煤集团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期限为三年的企业债券。

二是融资对象锁定在“龙头企业”。目前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项目,而活跃于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却很少被“惠顾”。与中小企业所做的贡献相比,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是极度不平衡的。

三是融资服务锁定于传统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不能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充分有效地提供涵盖证券、保险、信托、租赁、资本运作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这与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不相称,从而影响了金融支持产业集群作用的发挥。

三、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建议

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与升级改造,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撑。因此,加大金融支持,增加金融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打造产业集群融资平台,对于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针对煤电化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通过实施形式多样的金融借贷措施,对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长期和低息贷款,还可以以贴息、担保方式吸引商业银行从事支持煤电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活动,扩大“乘数效应”。

(二)完善商业性金融的创新力度

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贴近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发展贷款以外的其他授权授信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搭建银企供需平台,促成银企合作。积极开展 TOT、BOT、PPP 等项目融资模式、融资租赁、“采矿权质押贷款”、“绿色信贷”等方式。

(三)构筑多元化融资平台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例,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状况,是煤炭企业改善财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方向。因而应积极支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或短期融资债券。积极支持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到股票公司上市,筹集社会资金,大力发展煤电化产业集群[3]。

此外,建立煤电化产业基金。煤电化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与能源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的能源类股票,并非直接投资现货市场,以此来规避原料和产品现货市场的风险。

(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首先,建立个人和企业的征信体系,为黑龙江金融运行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其次,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这是金融良性发展的基础。在担保机制的设置上,应主要有政府出资设立信用担保机构。这样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方向更多地面向煤电化产业集群,同时还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靠性和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更好地为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资金上的信用担保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海波,郭玉侠,何嵬.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金融支持现状分析[J].商,2013,(3).

[2] 孔微巍,王端坤.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投融资研究[J].北方经贸,2012,(11).

[3] 房红.黑龙江省东部四煤城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基于煤电化基地建设的视角[J].中国矿业,2013,(4).

[责任编辑 陈丽敏]endprint

摘 要: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但原有的单一融资渠道难以满足资金需求,资金“瓶颈”成为目前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因而,加大金融支持对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煤电化产业;产业集群;金融支持;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4-0079-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引导着社会资金的配置方向,使得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具有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特点。资金支持是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因素,满足集群发展的金融需求,进而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升级,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业如何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血液”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壮大,成为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最为关键的问题。

一、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是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矿区为中心,西至佳木斯,南及牡丹江的能源、煤化工产业区域。在国家、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实现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大型煤化工企业,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煤化工产业集群(如表1所示)。

2012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3 617.61亿元,占全省GDP的26%;煤炭产量9 078万吨,占全省的90.2%;发电量315.4亿千瓦小时,占全省的45.2%。截至2012 年 6 月底,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企业拥有资产 1 420.7 亿元,同比增长 10.1%;主营业务收入 908.7 亿元,同比增长 45.9%;实现增加值 512.6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1.8%;实现利润 22.1 亿元,同比增长 58.4%。到2020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70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占全省GDP比重将达到40%[1]。

二、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现状及问题

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资金不可或缺,无论是项目上马、技术创新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加之煤电化产业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复杂,实施难度大,而且产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呈现出技术密集型和投资密集型的特点。为了保证充足的资本投入,提高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东部六市各政府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牵头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元化的交流。

引进了一批煤化工大项目战略投资者,如鸡西市引进了国家大唐集团、沈阳沈煤集团、辽阳佰亿集团、中煤集团,双鸭山市引进了中国国电、龙煤航天、山东鲁能、吉林亚泰,七台河市引进了亿达信集团、宝泰龙集团和龙鹏集团,鹤岗市引进了北台钢铁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牡丹江市引进了香港龙睿公司,佳木斯市引进了东兴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从资金和技术上极大地推动了东部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步伐。

各地金融机构有效介入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金融信贷资金逐步向煤电化产业项目倾斜,将电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项目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同时灵活运用票据融资工具,补充产业项目的可用资金。以鸡西市为例,2011 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投放项目贷款 20.03 亿元;2012年累计为鸡西矿业集团等企业办理 56.2 亿元的票据贴现业务;省工商银行还与鸡西市政府签订了项目贷款 60 亿元的合作协议,为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快速开展提供了保证[2]。

尽管金融机构出台了各种资金支持政策,但金融支持能力还有待于提高,集中表现在:

一是融资渠道锁定在银行贷款。大部分煤电化企业的资金筹集过度依靠银行贷款或向投资公司融资。直接融资不足,产业集群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取长期资本性资金。截至2011 年末,黑龙江省煤电化企业只有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家上市,大多数煤电化企业不具备证券上市的条件,无法通过上市进行融资。而且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很难达到独立发行债券的标准,煤电化企业自身债券融资不足。截至2012年末,只有龙煤集团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期限为三年的企业债券。

二是融资对象锁定在“龙头企业”。目前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项目,而活跃于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却很少被“惠顾”。与中小企业所做的贡献相比,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是极度不平衡的。

三是融资服务锁定于传统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不能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充分有效地提供涵盖证券、保险、信托、租赁、资本运作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这与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不相称,从而影响了金融支持产业集群作用的发挥。

三、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建议

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与升级改造,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撑。因此,加大金融支持,增加金融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打造产业集群融资平台,对于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针对煤电化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通过实施形式多样的金融借贷措施,对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长期和低息贷款,还可以以贴息、担保方式吸引商业银行从事支持煤电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活动,扩大“乘数效应”。

(二)完善商业性金融的创新力度

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贴近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发展贷款以外的其他授权授信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搭建银企供需平台,促成银企合作。积极开展 TOT、BOT、PPP 等项目融资模式、融资租赁、“采矿权质押贷款”、“绿色信贷”等方式。

(三)构筑多元化融资平台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例,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状况,是煤炭企业改善财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方向。因而应积极支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或短期融资债券。积极支持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到股票公司上市,筹集社会资金,大力发展煤电化产业集群[3]。

此外,建立煤电化产业基金。煤电化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与能源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的能源类股票,并非直接投资现货市场,以此来规避原料和产品现货市场的风险。

(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首先,建立个人和企业的征信体系,为黑龙江金融运行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其次,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这是金融良性发展的基础。在担保机制的设置上,应主要有政府出资设立信用担保机构。这样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方向更多地面向煤电化产业集群,同时还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靠性和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更好地为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资金上的信用担保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海波,郭玉侠,何嵬.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金融支持现状分析[J].商,2013,(3).

[2] 孔微巍,王端坤.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投融资研究[J].北方经贸,2012,(11).

[3] 房红.黑龙江省东部四煤城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基于煤电化基地建设的视角[J].中国矿业,2013,(4).

[责任编辑 陈丽敏]endprint

摘 要: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但原有的单一融资渠道难以满足资金需求,资金“瓶颈”成为目前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因而,加大金融支持对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煤电化产业;产业集群;金融支持;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4-0079-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引导着社会资金的配置方向,使得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具有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特点。资金支持是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因素,满足集群发展的金融需求,进而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升级,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金融业如何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血液”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壮大,成为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最为关键的问题。

一、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是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矿区为中心,西至佳木斯,南及牡丹江的能源、煤化工产业区域。在国家、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经济区实现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大型煤化工企业,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煤化工产业集群(如表1所示)。

2012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3 617.61亿元,占全省GDP的26%;煤炭产量9 078万吨,占全省的90.2%;发电量315.4亿千瓦小时,占全省的45.2%。截至2012 年 6 月底,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企业拥有资产 1 420.7 亿元,同比增长 10.1%;主营业务收入 908.7 亿元,同比增长 45.9%;实现增加值 512.6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1.8%;实现利润 22.1 亿元,同比增长 58.4%。到2020年,东部煤电化经济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70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占全省GDP比重将达到40%[1]。

二、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现状及问题

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资金不可或缺,无论是项目上马、技术创新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加之煤电化产业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复杂,实施难度大,而且产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呈现出技术密集型和投资密集型的特点。为了保证充足的资本投入,提高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东部六市各政府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牵头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元化的交流。

引进了一批煤化工大项目战略投资者,如鸡西市引进了国家大唐集团、沈阳沈煤集团、辽阳佰亿集团、中煤集团,双鸭山市引进了中国国电、龙煤航天、山东鲁能、吉林亚泰,七台河市引进了亿达信集团、宝泰龙集团和龙鹏集团,鹤岗市引进了北台钢铁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牡丹江市引进了香港龙睿公司,佳木斯市引进了东兴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从资金和技术上极大地推动了东部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步伐。

各地金融机构有效介入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金融信贷资金逐步向煤电化产业项目倾斜,将电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项目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同时灵活运用票据融资工具,补充产业项目的可用资金。以鸡西市为例,2011 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投放项目贷款 20.03 亿元;2012年累计为鸡西矿业集团等企业办理 56.2 亿元的票据贴现业务;省工商银行还与鸡西市政府签订了项目贷款 60 亿元的合作协议,为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快速开展提供了保证[2]。

尽管金融机构出台了各种资金支持政策,但金融支持能力还有待于提高,集中表现在:

一是融资渠道锁定在银行贷款。大部分煤电化企业的资金筹集过度依靠银行贷款或向投资公司融资。直接融资不足,产业集群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取长期资本性资金。截至2011 年末,黑龙江省煤电化企业只有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家上市,大多数煤电化企业不具备证券上市的条件,无法通过上市进行融资。而且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很难达到独立发行债券的标准,煤电化企业自身债券融资不足。截至2012年末,只有龙煤集团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期限为三年的企业债券。

二是融资对象锁定在“龙头企业”。目前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项目,而活跃于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却很少被“惠顾”。与中小企业所做的贡献相比,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是极度不平衡的。

三是融资服务锁定于传统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不能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充分有效地提供涵盖证券、保险、信托、租赁、资本运作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这与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不相称,从而影响了金融支持产业集群作用的发挥。

三、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建议

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与升级改造,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撑。因此,加大金融支持,增加金融市场主体,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打造产业集群融资平台,对于黑龙江省煤电化产业集群的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针对煤电化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通过实施形式多样的金融借贷措施,对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长期和低息贷款,还可以以贴息、担保方式吸引商业银行从事支持煤电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活动,扩大“乘数效应”。

(二)完善商业性金融的创新力度

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贴近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发展贷款以外的其他授权授信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搭建银企供需平台,促成银企合作。积极开展 TOT、BOT、PPP 等项目融资模式、融资租赁、“采矿权质押贷款”、“绿色信贷”等方式。

(三)构筑多元化融资平台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例,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状况,是煤炭企业改善财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方向。因而应积极支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或短期融资债券。积极支持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到股票公司上市,筹集社会资金,大力发展煤电化产业集群[3]。

此外,建立煤电化产业基金。煤电化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与能源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的能源类股票,并非直接投资现货市场,以此来规避原料和产品现货市场的风险。

(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首先,建立个人和企业的征信体系,为黑龙江金融运行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其次,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这是金融良性发展的基础。在担保机制的设置上,应主要有政府出资设立信用担保机构。这样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方向更多地面向煤电化产业集群,同时还可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靠性和增强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更好地为煤电化产业集群提供资金上的信用担保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海波,郭玉侠,何嵬.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金融支持现状分析[J].商,2013,(3).

[2] 孔微巍,王端坤.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财政投融资研究[J].北方经贸,2012,(11).

[3] 房红.黑龙江省东部四煤城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基于煤电化基地建设的视角[J].中国矿业,2013,(4).

[责任编辑 陈丽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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