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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特点分析

2015-01-15王以欣

上海质量 2015年7期
关键词:供方互利电梯

◆ 王以欣 / 文

电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特点分析

◆ 王以欣 / 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所有制的各类企业都认识到,企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之路,必须关注各相关方的利益,并寻求与之实现和谐共赢。

电梯(包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是具有一定危险性但又被公众日常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在我国被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专门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法规予以规定和管理。该行业的产品特点决定了,该行业内的企业的社会责任除一般企业共性的责任外,还具有与本行业特点相关的独特的社会责任。本文从电梯产品和行业特点出发,梳理行业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特点。

图1 电梯行业企业特有的主要社会责任

一、概述

电梯行业企业在产品的使用、维护、安装、制造、设计开发等过程当中,与各类不同相关方形成了一系列独特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产品安全责任、职业安全责任、互利合作责任以及其他特殊的社会责任。

这个行业内部,还可以细分为整机制造企业、零部件配套制造企业、安装维保服务企业、产品销售企业四类,以及业务跨其中某几类的企业。必须指出,四类企业因其所处的供应链位置以及业务的特点不同,其社会责任也各有不同。本文旨在从整体上介绍电梯行业企业的社会要点,四类企业责任特点不作为本文的重点,因此除了具体说明外,本文不对四类企业予以区分。

二、电梯行业企业特有的主要社会责任分析

(一)一般企业的共性社会责任

作为企业,必然存在一些共性的社会责任,电梯企业也不例外,关于这些共性的社会责任,目前已有很多文献资料进行论述,也有相关标准予以规范,本文不予赘述。

(二)产品安全责任

电梯是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发生事故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特别是电梯的使用者一般是不具有专业知识的普通群众,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要求每个普通使用者都必须受过专业培训。因此,以确保电梯产品的安全性能为主的产品责任,就是电梯行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也是法定的强制责任。

电梯企业的产品安全责任包括产品交付前和产品交付后两个阶段,各有不同侧重。

1.产品交付前

产品交付前阶段的责任主要包括:电梯产品在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首先,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必须要杜绝产品设计缺陷,并且研发具有更高安全性能的产品和功能,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结构是安全的,对公众的生命安全是有保证的。为此需要企业不断了解行业内既有的各类事故和隐患,同时把更多的研发投入用于提高产品安全性的研究,通过更广泛的试验、更严格的设计评审和验证,确保产品设计质量可靠。

其次,在产品制造阶段,要严格按照各项技术、工艺的要求从事电梯产品制造,确保出厂产品完全达到设计的要求,消除系统性产品制造缺陷。同时通过严格的检验,杜绝把可能存在偶发性产品制造缺陷的产品交付用户,这是维护产品安全性的直接要求。

再次,在产品安装阶段,要在确保现场建筑物能够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此前提下,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安装。如遇现场零部件损坏,则应当在开始安装之前就予以更换。同时最终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验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2.产品交付后

产品交付后阶段的责任是指:从交付用户使用直到报废拆除的整个过程当中,必须始终保持电梯产品安全运行的责任。主要包括:缺陷产品召回责任、产品维护保养质量责任、电梯应急救援服务责任、电梯使用知识宣传责任、灾后电梯检查恢复责任、电梯保驾服务责任等。

(1)缺陷产品召回责任

尽管经过重重检验和确认,交付给用户使用的合格的全新产品,真的就万无一失了吗?实际上风险仍有可能存在。一旦发现电梯产品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存在批量缺陷,可能涉及安全风险的时候,整机制造企业就应当主动召回存在风险的产品,对公众负责,特别是当有风险的产品用于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时,更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风险产品。同时要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并主动通过媒体广泛告知,避免产品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事故。电梯的召回一般有两种方式,对已经安装于建筑物内的电梯采用上门更换风险零部件的方式进行;已出厂尚未安装的电梯,采用补发零部件更新的方式进行。

(2)产品维护保养质量责任

电梯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产品的安全性能要终身得到保持,目前坚持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是做到这一点的唯一的方法。我国法规对电梯的保养维护责任有强制性要求,规定电梯必须每15日进行一次保养,对产品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保证电梯在产品交付后得到稳定的运行保障。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维护保养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区分和规定。

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规定:“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3)电梯应急救援服务责任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保养的电梯承担救援服务,同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予以必要的技术帮助,这是法定责任。在具体的救援细节上,我国也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予以规定,都强制要求维护保养单位在接到呼救信息时,应当在短时间内到达现场释放被困人员,一般要求城市市区为30分钟内,其他地区为两小时内。

为此,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提供给用户紧急联络电话同时张贴于电梯轿厢内,并且要日常配备足量的应急处置人员应对突发状况,电梯制造企业应当为之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各大电梯制造企业都建立了服务本品牌产品的应急呼叫网络,能够做到迅速响应。

(4)电梯使用知识宣传责任

电梯的安全运行,离不开使用者的正确使用,因此向公众普及正确使用电梯的常识也是电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让公众避免误用、滥用电梯,可以有效减少故障发生,保障乘客的安全。在发生故障困人时,可以增强自救意识和能力。电梯使用知识宣传是针对电梯安全性的一项重要的预防性介入的措施。目前有的电梯整机制造企业也提供用户培训服务,为用户方的电梯管理操作人员传授必要的使用知识。

(5)灾后电梯检查恢复责任

各种天灾人祸是影响电梯产品安全运行的重要威胁,常见的有火灾、进水(包括洪涝灾害和事故)、地震、雷击、电力网络故障等。

由于灾难的发生,使得电梯本身和建筑物受到冲击、损伤和破坏,是否依旧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只能经过检查来判断和确认。尽管一般情况下电梯企业是可以依法免除责任的,但此时恰恰是所有电梯用户最需要专业力量伸出手给予帮助的时候。电梯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尤其应该根据自身维保能力,提供电梯检修服务,如是则造福社会之善举。

(6)电梯保驾服务责任

对于电梯安全性和应急响应有特别需要的重要用户和重要场合(如:有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场合、奥运会等重大活动),为了保证绝对的安全,电梯企业应该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根据用户需要,提供现场保驾服务。比如提前在目标电梯的周围安排应急处理人员,确保在发生意外故障时,可以在第一时间直接排除故障,避免对用户的影响,保证用户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用户和活动的形象不受影响。在我国,这往往是事关国家荣誉的政治责任。

(三)职业安全责任

电梯行业的职业安全责任,兼具机械、电子和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工厂制造安全责任和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1.工厂制造安全责任

电梯的机械部件制造,多属于金属冷作加工和铸造,其中金属板材的冲压折弯加工所占比例较大,所以一般机械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基本都须遵守,对于冲压等钣金件加工的安全生产要求,须特别关注。

电梯的电子控制部件的生产,实际已经涉及了电子行业,覆盖强电和弱电,所以一般电子行业的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健康)的要求,也适用于电梯行业。

此外电梯整机制造企业往往自建有试验塔,用以进行电梯运行试验,此类试验塔属于高层建筑,其他制造业企业内不常见。为此电梯制造企业须特别承担高空作业的职业安全责任。

2.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电梯的安装、保养、修理、改造等过程需要在用户现场进行,并且大多是在未竣工的建筑物里进行,所以必须比照建筑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来执行。其中主要的安全风险是人员高空坠落、高空坠物伤人、未完工电梯造成机械伤害等。

与一般建筑行业不同的是,安装过程中的电梯本身同样是一个重大的风险因素。安装、改造过程中,电梯坠落连带人员一并坠落,电梯错误运行对人员造成伤害的情况也是严重的安全隐患。电梯维保过程中,指挥失误或违章关闭安全开关,都会形成人为事故。因此电梯行业的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受到充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现场应当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更重要的是采用标准指令指挥动作,指令必须得到反馈确认后人员方可行动。

(四)互利合作责任

电梯行业有竞争,也有合作,强调互利合作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共赢。这些互利合作关系既包括整机制造企业与制造供方的互利关系、整机制造企业与安装维保供方的互利关系、同行间互利关系、与顾客的互利关系、环保责任。

1.整机制造企业与制造供方的互利关系

在电梯行业的供应链当中,整机制造厂商无疑是占核心主导地位的,因此整机制造厂商在行业内也应当承担最主要的社会责任。整机厂商在与其供方(此处特指提供产品原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发生经济关系的时候,应当与之进行平等互利合作。向供方采购产品时,应当给其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不应利用其优势地位过度压低采购价格,阻碍供方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竭泽而渔。

值得敬佩的制造厂商往往会站在供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在价格上给供方留下利润空间;通过输出管理,帮助供方提高技术、管理能力,联合开发产品,帮助供方拓展产品线。对于涉及电梯安全性能的零部件,整机厂商直接派驻检验、技术人员到供方现场,随时解决质量问题。为供方培训必要的专门人才,传授工艺诀窍和技术要领,帮助供方导入管理体系,促进互利发展。

我国江苏省常州市就有很多专业为电梯行业提供配套的供方,当地很多企业受益于电梯整机厂商的互利政策,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自身从小到大迅速发展,成为当地的支柱企业。

2.整机制造企业与安装维保供方的互利关系

电梯制造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之间,存在着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一方面,电梯制造单位自身可能也提供维保服务,因此与维保单位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另一方面,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但是电梯制造单位也有责任督促和帮助维保单位使电梯安全性能得到保证。两者是相互合作关系,并且是相互制约的关系。第三,电梯制造单位又对原厂备配件掌握供应渠道,并且是天然垄断供应商。

这种商业形态就决定了:电梯制造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电梯本身的安全运行。因此,电梯制造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互谅互让,保持互利合作的关系,有利于需要乘用电梯的公众的利益,是两类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对于与制造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维保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协商确定合理的服务价格和利润分配政策。对于没有直接合作关系的维保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对其维保的电梯进行了解,并指出其维保的不足,帮助其改进。

对于备件的供应商,制造单位应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一个用户及其保养单位,不应拒绝提供维保单位用于保养所需的零部件。

3.同行间合作互利关系

任何行业,同行企业之间总有竞争关系,但也不乏合作关系。电梯行业的同行合作包括:行业内应急救援力量的共享、推动行业标准化等。

(1)行业内应急救援力量的共享

电梯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各厂商为了保障其用户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获得专业救援的必需力量。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各品牌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的共享可以降低各自的成本,构建更密的覆盖用户区域的网络,利于快速响应。必要时可以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如:在上海市由公安部门将各厂商的急修资源纳入统一的呼叫平台,并与110联动,无论哪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要接到报警,就近统一调配资源前往现场解救人员。

(2)推动行业标准化

积极促进产品标准化,各主要厂商联手编制相关的标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给社会带来有章可循的安全感。我国电梯行业的国家标准大多是等同采用国外先进标准,这就需要业内企业合作互利。健全我国的电梯行业标准,承担为国家产业发展作贡献的责任。

(五)其他社会责任

1.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责任

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电梯产品是“半成品”,后续安装、维保等服务非常重要。因此,电梯企业要为其顾客提供特色产品和服务。

顾客在订购电梯产品之后,还可能需要有其他的支出,如土建费用、安装费用、维保费用、电费等,因此电梯企业要通过合理的产品和服务,为顾客创造总体价值,如使产品能耗更低、结构更简单、维护更方便、外观更好等。

电梯产品作为建筑物的一个组成部分,除了保证功能性之外,提供与建筑物协调的外观和性能,也是电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电梯企业通过对电梯结构的优化,如采用无机房技术等,从而降低对建筑物土建的要求,可以为顾客降低土建成本,为社会减少建材消耗。

2.为公众创造价值的责任

电梯企业要为公众带来增值和便利。安装于公共场所的电梯产品,应当根据用途的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以保证满足并适合于公共需要,例如,机场、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要求载荷大,稳定性好;用于医院的病床电梯,需要按照病床的规格设计轿厢尺寸,引入抗菌材料做扶手,减少细菌感染的机会。

3.产品环保责任

电梯行业环保责任体现在,产品本身低能耗,以及控制和减少产品制造、安装、维保过程中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其中前者是具有本行业特点的责任。

电梯制造厂商应提供能耗更低、噪音更轻、无污染的产品。目前,电梯行业内普遍开发并应用能量回馈系统,自动扶梯一般具有自动休眠功能,以提高能源利用率,达到节能效果。这是顾客和全社会对电梯制造厂商的公共要求。

三、结束语

电梯行业特点决定了该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替代性低的特点。企业社会责任,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要求每个企业在日常的各项经营活动当中,从自身实际出发,从细节入手。每个企业应当结合其自身行业、产品、市场、规模、地域、供应链、经营组织方式、经营业绩等因素,探索自身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要点并努力践行。

(作者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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