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籍大陸律師講堂 勇氣創業 智慧放下
2015-01-14
2008年6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發佈《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開放台灣居民報名參加號稱「天下第一考」的大陸國家司法考試,筆者當年四十歲,2008年11月20日出差東莞,當晚在入住酒店的電視上看到中央電視台報導新黨前主席謝啟大通過大陸司法考試的新聞時,憑著在台灣從事法律工作十餘年的經驗,及對海峽兩岸產業鏈深刻的認識,認為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當晚在興奮之餘立下目標,要當第一批到大陸吃螃蟹的「台灣籍大陸律師」。
首位「台灣籍大陸律師」誕生記
但在台灣找了幾家司法考試補習班諮詢,不僅無法得到任何協助,甚至連司法考試的書籍都買不到,好不容易在2009年農曆春節過後,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家書局買到一套大陸司法考試「法條彙編」參考書。經過三個多月的摸索後,終於找到前往「天下第一考」的道路,開始利用工作之餘朝著我的「大陸律師」目標前進。
經過三個月的「法條彙編」摸底後,對大陸的法律有了初步認識,並清楚認知到距離通過大陸司法考試的目標還很遠,正在不知下一步該如何走時,竟然無意間發現大陸一個網站免費提供司法考試相關資料,筆者猶如久旱逢甘霖般,全力在僅剩的三個多月的時間內吸取大陸的法律知識,最終仍以些微差距的分數未通過司法考試,不過筆者心中已篤定來年只要按部就班就能征服「天下第一考」信心。
第二年即2010年我如預料中通過了司法考試,惟按大陸的法令規定,通過司法考試僅取得「律師資格證書」,要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須放棄台灣的全部工作並到大陸實習一年。在無前人經驗可供參考的情況下,經過一年的認真思考及準備,在2011年12月1日,筆者告別家人及放棄台灣的一切,一個人來到東莞,面對未知的大陸律師環境從零開始,經過一年多的律所實務訓練及高達40%淘汰率的面試,終於在2013年5月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並成為首位長駐東莞提供法律服務的「台灣籍大陸律師」。
勇氣創業 智慧放下
筆者寫下以上來東莞發展法律事業的心路歷程,不是為了彰顯自己的先知卓見,而是為了襯托台商前輩們來東莞發展的不容易,雖然筆者與東莞台商前輩們同樣是以「摸著石頭過河」的心態挑戰不確定的未來,但在聽過台商前輩們的東莞打拚奮鬥史後,曾經以為的「勇氣」顯得那麼的微不足道,因為自1987年台灣正式開放民眾到大陸探親與投資開始,許多台商以拓荒者的精神陸續來到尚未開發的東莞,以生命及全部家當為賭注,將吃苦當吃補,一路篳路藍縷披荊斬棘,經過二十幾年的努力,終於創造了台商到大陸發展成功的典範。而筆者曾經為了是否來東莞發展猶豫了一年,因此能深刻體會台商前輩們當年破釜沉舟的心情,且內心由衷地佩服台商前輩這種奮鬥的精神,同時也是筆者學習的楷模。
每次看到飽經風霜的台商前輩,仍然日夜操勞看護著自己一手建立的企業,在佩服之餘,也為台商前輩們感到擔憂,因為東莞台商大部分屬於中小型企業,創立者事必躬親經營下建立的企業,要找到能完全接班的人選談何容易,因此筆者認為,「企業如何永續經營」是目前東莞台商面臨的最大問題,而中小企業主面對這個問題最常見的解決方式就是將公司交由子女經營,惟實務上能成功接班的例子並不多見,因此筆者建議將公司經營交由專業經理人,以子女擔任董事會成員監督專業經理人,是「企業永續經營」的最佳方法,其優點有以下幾點:一、避免外行領導內行;二、避免子女在公司爭權,降低經營效率;三、讓子女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有位東莞台商前輩曾向筆者諮詢:請筆者以律師的立場建議其應該立即執行的一件事為何?理由為何?筆者回覆的答案是:預立遺囑,並指定遺產管理人,筆者的理由是:依筆者經驗得知,富者之家常因遺產興訟,甚至大打出手,為避免遺產禍害後代子孫,應早日以遺囑方式分配自己的全部財產。大部分華人將遺囑視為不吉利,而排斥生前預立遺囑,因此報紙媒體有關後代子孫為了遺產反目成仇對簿公堂老死不相往來的消息不勝枚舉,例如「青果大王」陳查某繼承人為了爭遺產停棺4年多無法下葬興訟19年;王永慶2008年過世遺產訴訟仍進行中、深圳台商協會前會長林清輝的兩岸妻子間遺產訴訟……因此,筆者強烈建議台商,為了不讓自己一生的努力成果造成至親間反目成仇,應立即預立遺囑。
每位離鄉背井到外地打拚的創業者,除了滿足自我實現理想的成就感外,追求自己與後代子孫更好的生活品質是最終的目標,但創業維艱,守成不易,在追求事業的道路上,適時停下腳步規劃如何守住成果更是重要,畢竟「創業需要勇氣、放下需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