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四分律》的词汇特点

2015-01-12金双平

黑龙江史志 2014年24期
关键词:外来词

金双平

[摘 要]《四分律》是佛教律藏的经典,是汉语史不可多得的语料,其口语性极强,能够较好地反映汉语的实际使用情况。其口语性主要体现在词语的运用上,《四分律》的词汇特点概括为三点,即大量口语成分、大量复音词及丰富的外来词。

[关键词]四分律;口语特点;复音词;外来词

《四分律》,亦称《昙无德律》,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昙无德部所传戒律。据吕《新编汉文大藏经目录》:“《昙无德律》,60卷,姚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由四部分构成,初分为比丘戒,共21卷,即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三十尼萨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百众学及七灭诤法,共250戒;第二分为比丘尼戒(即八波罗夷、十七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萨耆波逸提、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波罗提提舍尼、百众学、七灭诤法,共348戒)和二十犍度中的前三个半(受戒、说戒、安居、自恣前半部分),共15卷;第三分为中间十四个半犍度,即自恣(后半部分)、皮革、衣、药、迦那衣、拘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等犍度,共13卷;第四分为房舍等杂法,即最后两个犍度,共11卷。

藏经主要是由经、律、论三部分构成,称为“三藏”。“三藏之中,除‘经而外,‘律藏蕴含口语词汇资料颇丰,值得注意。”《四分律》就是律藏的经典,加上其中的戒律又有“随犯随制”的特点,从而使得该书口语性极强。该书用语特点可以归为三点:其一,大量口语成分;其二,复音词较多;其三,丰富的外来词,大多是关于佛教戒律的。这三个特点决定了该书是汉语史研究方面不可多得的语料,尤其对于中古汉语研究更是意义重大。

一、大量口语成分

佛典文献的初衷是为了宣传佛教、弘扬佛教,其受众大多为普通老百姓,所以其语言风格倾向于通俗。吕叔湘先生曾提到:“宗教是以群众为对象的,所以佛经的文字也包含较多的口语成分。”又明确指出:“白话的兴起跟佛教大有关系。”汉译佛典除了原有的口语成分以外,又增添了译者本身所具有的汉语口语成分。梁启超先生在《翻译文学与佛典》中曾指出:“佛恐以辞害意且防普及,故说法皆用通俗语。译家惟深知此意,故谴语亦务求喻俗。”为了达到宣传弘扬的效果,汉译佛典就不得不采用平民化的俗语,正如季羡林先生《三论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里所说:“佛(还有他的继承人)对语言的态度是讲求实效的,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他们最高目的就是要宣传教义,宏扬大法。谁听懂什么话,就用什么话向他宣传。违反这个规定,对牛弹琴,就是犯罪。”《四分律》作为律藏,它更加具有实用性,即告诫僧尼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自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这就使得《四分律》中包含大量口语成分,其用语的口语特点非常明显。

词汇方面的口成分首先还是体现在常用词的使用上,如“船”已经完全取代了“舟”,前者共出现97次,后者没有出现,而且还出现各式各样船,如卷1:“船处者,小船、大船、台船、一木船、舫船、橹船、龟形船、鳖形船、皮船、浮瓠船、果船、悬船、船。”(22/574)“脚”部分场合取代了“足”,如卷8:“诸比丘受请后遍行诸房,见故坐具在温室中,或教授堂中,若经行处,若洗脚石上,或在户前上,或在上,或在龙牙橛上,或在衣架上,或在绳床、木床上,或在枕上,或在地敷上,处处狼藉,无人收摄。”其中“洗脚石”中的“脚”当是脚掌的意思。另外,表示寻找义有些场合用“寻”、“觅”,“求”、“索”的地位受到动摇,如卷18:“波斯匿王大臣寻王车迹,来诣园中。”(22/689/b)又如卷9:“时六群比丘畜钵好者持,不好者置。如是常营觅好钵,畜钵遂多。”(22/621/c)汪维辉先生(2000)认为:“在南方口语中以说‘觅为主,也说‘寻;在北方在基本说‘寻,很少说‘觅。”在文人诗当中这一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放眼佛典文献则值得商榷,仅《四分律》中“觅”就出现103次。还有一些常用词反应六朝口语的,如建造房屋用“起”,穿衣服用“着”,使某物着火用“烧”不用“焚”等。

口语成分还体现在新词的产生上。新产生的词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意义和形式都是以前未有的词语,这类词语大多是伴随着新事物的出现或新概念的涌入而产生的,如甘博039卷49:“彼长者清旦有事欲往余处,即遣人语言:‘汝往道路街巷,见出家人将来。时使人受教已,即往出外求觅,见,语言:‘阿夷!来,与汝食。”其中“阿夷”是对尼姑的称谓,是流行于口语中的新产生的词语。《佛光大词典》收有“阿夷”,并设有两个义项:(一)梵语a^rya,巴利语arya或ariya。音译阿梨耶,讹略作阿夷。意译尊者、圣者。乃对通晓谛理者之敬称。(二)为中印度迦毗罗卫国仙人阿私陀(梵Asita)之别名。这两个义项均不能解释例句中的“阿夷”。此处用例中的“阿夷”当是对尼姑的称谓,“阿姨”《四分律》中共出现46次用例,“阿夷”出现一次,没有一次指男性出家人,均用于女性。故而,“夷”又增旁作“姨”,如《五分律》卷11:“诸比丘尼如法如律谏其所犯。答言:‘阿姨。汝莫语我若好若恶,我亦不以好恶语汝。”(22/81c)其中,“阿姨”宋、宫、圣本作“阿夷”。阿夷(姨),是个敬称,一般用于他称,用于自称的情况不多见。《四分律》中47次用例,只有2次用于自称,即卷48:“教出家者与着袈裟已,右膝着地、合掌,教作如是言:‘我阿姨(宫本作“夷”)某甲归依佛法僧,我今随佛出家,和尚某甲,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是我世尊。第二第三亦如是说:‘我阿姨某甲归依佛法僧竟,我今随佛出家已,和尚某甲,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是我世尊。”(22/923c)这两处是用在出家的仪式当中的,其实也算不上真正的自称,因为是别人教打算出家者这么说的,站在别人立场上,此处依然是他称。《汉语大词典》收有“阿夷”,但未设尼姑这一义项;收有“阿姨”,但尼姑义的例证为清梁章巨《称谓录》,过晚。对尼姑的称谓,《四分律》中还有“大妹”、“大姊”、“大姊僧”、“妹”、“汝妹”等。

这类新产生的词语在《四分律》中大量存在,如表示亲吻义的“呜”,可用在男女之间表示亲昵,如卷27:“时彼居士先出行不在,后行还至家内,卒见偷罗难陀,意谓是己妇,即便就卧、手捉、扪摸、呜口。”又如卷49:“时有比丘尼在白衣家内住,见他夫主共妇呜口、扪摸身体、捉捺乳,年少比丘尼见已,便生厌离佛法心。”还可用在礼佛的场合表示尊敬,如卷33:“时迦叶受佛教已,即从坐起,升虚空,还下,礼世尊足,以手摩扪如来足,以口呜之,自称姓字,世尊是我师,我是弟子,即持扇在如来后而扇。”

口语成分还体现在词语形式没有变化而意义发生变化的词语,如“周旋”一词上古表示运转义,如《左传·僖公十五年》:“乱气狡愤,阴血周作,张脉偾兴,外强中干,进退不可,周旋不能。”亦可表示追逐义,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橐,以与君周旋。”杜预注:“周旋,相追逐也。”到魏晋时期,引申出往来、交际等意思,如BD06011卷35:“尔时佛在罗阅城。时城中诸外道梵志月三时集会: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众人大集,来往周旋,共为知友,给与饮食,极相爱念,经日供养。”又如BD02960卷33:“彼神足教化者,或化一作无数,或无数还为一,内外通达,石壁皆过,如游虚空无所妨碍,于虚空中结跏趺坐,亦如飞鸟周旋往来。”我们认为“周旋”一词是魏晋时期表达“往来、交际”意思的俗语词,佛典文献常见,如《中阿含经》卷12:“若有目人住高楼上,观于下人往来周旋、坐卧走踊。”(1/503c)又如《增壹阿含经》卷13:“彼王有臣名曰善明,少小与王周旋,无所畏难。”(2/609b)中土文献亦有用例,如曹操《与荀■追伤郭嘉书》:“郭奉孝年不满四十,相与周旋十一年,险阻艰难,皆共罹之。”又进一步引申,表示相互往来、交际之人,如S.3898卷31:“时王胜怨有婆罗门为大臣,名曰提阎浮婆提,是王少小周旋,极相亲厚。后于异时,王即分半国与此大臣。”

二、大量复音词

汉译佛典在客观上推动了汉语词汇复音化的进程,这些新产生的复音词在上古一般是用单音词来表示的,如表示“原来、向来”义,上古或单用“本”、或单用“故”、或单用“固”等来表示。单用“本”,如《庄子·至乐》:“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单用“故”,如《墨子》卷二:“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亲戚则使之,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其中的“故富贵”,就是本来富贵的意思。《荀子·性恶》:“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杨注:“故,犹本也。”单用“固”,如《孟子》卷二:“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四分律》当中这一意思却多用复音词“本来”,如卷25:“比丘尼语言:‘大德何以羞我。彼复言:‘何不速去?我羞。比丘尼答言:‘我在前立,便言可羞,本来作如是如是事,何以不羞?”又如卷33:“复问言:‘此第二方石,何由而有,本来不见?佛告迦叶:‘我浣衣已,念言当于何处晒衣。释提桓因知我心中所念,复诣摩头鸠罗山上,取此方石来,语我言:‘愿于此石上晒衣。”本来一词,佛典文献常见,如《五分律》卷7:“时诸比丘尼暮至城门,城门已闭,扣门索入。守门者问:‘汝是谁?答言:‘是比丘尼。守门者问:‘夜,何处来?答言:‘尊者般陀教诫我等,是以还晚。守门者言:‘可还本来处,正使王来亦不敢开。”(22/46a)中土文献亦有用例,如曹操《选举令》:“事本来台郎统之,令史不行知也。”

又如“全部,都”的意思,上古多用“皆”、“咸”、“俱”、“共”、“悉”等单音词来表示,而在《四分律》当中却使用了不少复音词来表示,用“咸共”来表示“全部,都”,如卷1:“时诸比丘作是念:此猕猴在我等前回身现其淫相,将无与余比丘作不净行耶?咸共相告在屏处伺之。”用“皆悉”来表示“全部,都”,如卷56:“佛言:‘严好比丘忆一生事,我忆无数生种种之事,乃至受形相类有所言说皆悉忆之。”又如卷53:“如此众生身行善、口行善、心念善、不诽谤贤圣、正见、修习正业,身死得生天上人中,如是天眼清净,见众生死此生彼,随众生所造业因,皆悉知之。”又如卷31:“以清净天眼观见众生生者、死者,善色、恶色,善趣、恶趣,若贵、若贱,随众生所造行皆悉知之。”用“皆共”来表示“全部,都”,如卷49:“诸居士见皆共讥嫌呵骂言:‘此比丘尼无有惭愧,无有净行,外自称言我知正法,如是何有正法?在如是处立住如似淫女。”

《四分律》中的复音词能完善辞书的编纂。首先《四分律》中的部分词语能为辞书提供较早的例证,如“色力”、“眼力”、“忍可”、“随顺”、“调柔”等词能为《汉语大词典》提供较早的例证。其次,《四分律》中的部分词语能补充辞书失收的条目,如“无在”、“端意”、“忆持”、“诱诳”等词《汉语大词典》失收。最后,写本《四分律》中的部分词语辞书虽已收录,但其解释却不太准确,如《汉语大词典》收有“抄断”一词,释为:“抄袭截断。”其解释有望文生训之嫌。其实,“抄断”就是截断、打断的意思,如卷59:“比丘有五法不应将作伴行:大在前行;大在后;喜抄断人语次;不别善恶语,善语不赞、称美恶言;如法得利不以时为彼受。有是五法不应将作伴行。”

又如“食分”一词,《汉语大词典》释为:“天文学用语,指日、月被食的程度。”从实际用例看当补“所分到的食物”这一义项。如卷18:“时有一婢名曰黄头,常守末利园。时彼婢常愁忧,言:‘我何时当免出于婢?时彼婢晨朝得已食分干饭,持诣园中。”又如卷33:“大沙门!昨日何以故不来耶?我昨日大祀,多人集会,我作是念:‘云何今日沙门不来至耶?我即留食分。”

食分,即所分到的食物。《四分律》中多次出现,如卷20:“时六群比丘中一比丘得食分少,见比坐分多,即语居士言:‘汝今请僧与食自恣,欲与多者便与多,欲与少者便与少,汝居士有爱。”(22/705a)又如卷41:“若比丘不肯作守物人,应福饶与粥;若故不肯,一切所受衣食分应与二分;若故复不肯,当如法治。”(22/864a)佛典文献常见,如《起世经》卷10:“尔时更有诸余众生,唤彼人言:‘我等可共收取粳米。彼即报言:‘我前已取三日食分,汝自知时。”(1/362a)《增壹阿含经》卷50:“尔时,其婢语夫人曰:‘设夫人不惠施沙门者,我今日所应食分,尽用惠施。时彼夫人即出食分,细一升。”(2/824b)上揭例句卷33中的“留食分”有时又可简称作“留分”,如卷8:“跋难陀释子是我亲友,为其留分。其妇即与留分。”(22/618c)

又如“食直”一词,《汉语大词典》没有收录,《四分律》却多次出现,如卷27:“不犯者,若与父母、若与塔作人、与讲堂屋舍作人计食直,或为强力者所夺,无犯。无犯者,最初未制戒,痴狂心乱,痛恼所缠(弟一百七竟)。”

食直,用于购买食物的金钱或用于交换食物的物品,《摩诃僧律》卷11:“钱者,种种钱;钱直者,余物;食者,饭,麦,饭,鱼,肉;食直者,钱物。”(22/321b)《十诵律》卷8:“食直者,可买食物。”(23/56a)《佛本行集经》卷58:“而彼聚落有一长者,是其父王旧日知识,将此五百波利沙般以相付嘱,而语之言:‘今以此钱付嘱于汝,为我食直,我若须食而来此者,必将此钱为我买食。当至之时,汝亦不须问我来所,但我到此,汝必当知须食故来。”(3/919b)“食直”一词《四分律》中共出现四次,其中有两次用于开缘当中,上揭卷27中是六群比丘尼将沙门衣送给休道者和外道者,世尊因此而制戒“若比丘尼持沙门衣施与外道白衣者波逸提”,但若充当食直就不算犯戒。还有一次用于开缘的是卷14:“不犯者,宿受食有余,与父母、与塔作人、与房舍作人计价与食直……无犯。”其中也是充当食直就不算犯戒。

三、大量外来词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局不稳,社会动荡,但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促使了大量新事物、新概念的涌入,从而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汉语的发展。这一时期的汉译佛典就是民族间文化交流的产物,其中含有大量外来词,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是汉语史研究极其重要的语料。《四分律》也不例外,其中含有大量外来词,如:

关于戒律有:“波罗夷”、“僧伽婆尸沙”、“尼萨耆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偷兰遮”、“突吉罗”、“羯磨”等。

关于称谓的有:“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即“如来”十号,实为十一号)、“比丘”、“和尚”(或“和上”)、“比丘尼”、“阿姨”(指尼姑)、“檀越”、“魔”、“梵志”、“婆罗门”、“沙门”、“沙弥”、“沙弥尼”等。

关于名物的有:衣具类如“袈裟”、“僧伽梨、多罗僧、安陀会、钵、尼师坛、漉水囊”(即“比丘六物”,前三个为“比丘三衣”)、“绳床”、“雨浴衣”、“粪扫衣”;植物类如“甘蔗”、“胡麻”、“庵婆罗果”、“阎卜果”、“桃”(又作“蒲萄”)、“胡桃”、“桃”、“风梨”等。

这些外来词的形式逐渐走向统一,如“比丘”、“袈裟”等。比丘,梵语Bhiksu,巴利语bhikkhu之音译。又作刍、刍、备刍、比呼。意为乞士、乞士男、除士、熏士、破烦恼、除馑、怖魔。《四分律》中则统一称作“比丘”,且分为七种:名字比丘、相似比丘、自称比丘、善来比丘、乞求比丘、着割截衣比丘、破结使比丘。袈裟,梵语kasaya,巴利语kasaya或kasava之音译。意译作坏色、不正色、赤色、染色。《四分律》中则统一称作“袈裟”。这些统一形式后世沿用,从中我们也能看出其影响深远。

猜你喜欢

外来词
从汉语外来词看民族文化心理变化
汉语中英语外来词翻译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俄语中的英语外来词浅析
中·韩外来词的对比分析
浅析英语词汇中外来词的特征
近年日语外来词对中文的作用及影响
汉语外来词小议
汉语“不纯洁”了怎么办
浅论现代汉语外来词
泰语中的英语外来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