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海上军民融合建设的“切入点”
2015-01-11刘斌
刘 斌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随着国家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加速推进,一轮开发海洋、建设海洋热潮席卷而来。推进海上军民融合建设必须积极适应国家经略海洋总体部署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在深化国家、国防、军队建设全面改革的大环境、大时代、大变革中找准着力点,紧紧把住影响和制约海上军民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矛盾问题,在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规划融合发展路径、完善融合运行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推动和保障海上军民融合建设深入发展。
针对海洋管理多头实际强化融合组织领导体系。目前,国家海洋开发建设的各级相关主管领导机构互不隶属、各自为政和各行其是现象比较突出,“军民分立”“政出多门”,严重影响和制约军民融合发展进程和质量,强化组织领导极为重要。一是着眼全域筹划构建国家领导机构。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体系框架内,整合国家海洋渔业、海洋勘探开采、海洋旅游开发、海警渔政等职能部门,设置国家海上军民融合领导小组,主要承担“决策”职能,负责海洋军民融合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需求采集和规划管理,统筹国家海洋战略资源开发、海洋战场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等,发挥顶层优势、聚力推进,形成权威、精干、高效的国家统一领导管理机构。二是着眼资源统合构建战略方向区域领导机构。我国海域辽阔,渤海、黄海、东海、南海资源分布和面临安全威胁各不相同,单独靠某个沿海省(区)和某个系统都难以应对,必须依托战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设置战区战略方向海上军民融合建设领导小组,将沿海省(市)政府主管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的领导和军地涉海相关部门纳入其中,主要承担“协调”职能,负责沿海战略方向行政区域内涉海资源计划调配、项目论证评估、军事需求测算,以及协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需求等,充分利用战区熟悉作战任务、战场环境、参战部队、驻地经济社会状况的优势,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三是着眼推动落实构建省(区)以下领导机构。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是落实海上军民融合建设的主体,主要承担“执行”职能,负责把需求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搞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与驻地军兵种部队的军事需求对接和研究论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建设项目,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建设。适应这一要求,建议国家抓紧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各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海洋渔政、远洋运输等涉海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在涉海建设军民融合中的领导责任、部门权利和个人义务,确保海上军民融合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抓住海洋经济兴起机遇规划融合发展路径。当前,海洋建设项目“双向纳入”、建设成果“双重转化”不够,国标军标自成体系、互不兼容,成为影响海洋军民融合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的最大障碍。比如,地方船舶建造时,没有贯彻国防要求,以及预留武器装备接口和平台尺寸,战时征用改装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新(改)建港口码头,军方不掌握情况,地方也不征求意见,负责港口建设的单位就更不知道如何贯彻军事需求,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应抓住三个环节:一是确立军民融合项目。海洋开发建设投入大、时间长、资源有限,确立融合项目要着眼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关系,尤其要将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环境探测、海上渔业生产、海洋油气开发、避风补给岛屿预置、海洋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海上军民融合建设的重点,并建立军民融合建设数据库。二是制定国家统一标准。打破军地标准壁垒,建立共同的标准体系,制定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通用装备的技术体制、接口标准、型号尺寸和规格样式等要素标准,形成军地标准化、通用化的目录体系。坚持将使用国标放在第一位,简化采用国标的审核程序,拓宽使用范围,凡国标已规范、能满足军用要求的,不再制定军标。三是推动民企“参军”进程。鼓励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海洋开发,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该领域,明确沿海地区和涉海部门、经营单位及个人,在参与海上军民融合建设项目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政策、资金和资源向这些项目和关键领域聚焦,走开军民深度融合、相得益彰的路子,确保“谁参与谁受益、谁投资谁受益”,切实调动民企“参军”积极性。
紧跟经略海洋发展大势完善融合运行机制。我国周边海域随着油气资源不断被勘探发现,部分“声索国”围绕经济利益诉求不断、纷争不停、形势紧迫,已成为经略海洋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必须积极适应战场和市场要求,在国家层面建立重大项目军事需求提报、建设立项、风险评估和研究论证机制,边建边用边完善,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建设实际的海上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一是健全完善政策法规。通过国家立法和修改现行相关法律,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完善《国防法》和《合同法》,制定项目准入、政府补贴、税收减免和运用转化等国家政策法规,推动重点项目、关键领域融合实施,推进海洋军民融合建设常态化向前发展。二是搞好协调对接。将军民融合建设纳入各级定期召开的军地领导联席会和党委议军会议事日程,军方由动员部门收集汇总各部队的军事需求并经论证审核和综合平衡后,提出海洋开发建设国防需求和维持需求;地方政府通报重大经济开发建设项目总体进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军地共同研究需纳入地方经济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建设方案,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建设,重大海洋开发建设立项时军地双方必须联审。三是强化检查督导。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协调军民融合的主导责任和职能意识,把军民融合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地方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军民融合建设领导和管理。加大执法检查、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方法和奖惩,注重短期刺激政策与长期战略规划衔接,督促军队和政府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坚持事中监管、事后严审原则,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进展跟踪、建设评估和考核评价,确保国家战略部署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