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2015-01-11蒋玉娇刘文平肖振华
□蒋玉娇 刘文平 肖振华
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蒋玉娇刘文平肖振华
随着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步伐的加快,现行的市场准入体制与管理措施逐渐跟不上现实需要,研究完善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措施和途径,对于健全武器装备采购制度、促进装备采购竞争、提高装备质量和采购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促进军地需求对接拓宽军品市场信息发布渠道
拓宽军品市场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发布渠道、实现军地需求的对接。首先,举办多种形式的军民融合高科技成果与技术交流展,使军地双方有更多的面对面的交流机会,不仅让民营企业的优势产品与技术得以展示,而且可以给军方提供更宽阔的采购渠道。其次,可以在高校的经济课程中设置军民融合的相关内容或者举办军民融合的相关讲座,介绍军品市场的准入条件、民参军的优惠政策、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的差别以及民企取得军品订单的途径等相关知识。第三,军品市场管理与服务中心可以成立专职的军民融合政策推广与咨询机构,负责相关政策的推广、咨询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军民融合交流展等活动。还可以依托各地的军代局、军代室成立军民融合的咨询机构,方便各地企业咨询军品市场的相关事宜,实现沟通渠道的多元化。
推动市场公平竞争增加中小企业装备科研任务
为了促使军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提高装备采购效率,要积极推行竞争性采购的策略,通过采购方与承制方的双向选择不仅可以减少因垄断而形成的道德风险,而且可以避免寻租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武器装备采购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我国的武器装备采购也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由军方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结合我国装备市场的实际情况,论证可以交由中小型企业负责的装备合同的比例并在主合同条款中明文规定,从根本上保证竞争性采购的实施。同时为了使武器装备采办能够开展充分地竞争,政府和军队还必须花大力气创造适宜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例如有意识地培育竞争对手,加强对装备采购人员的培训,制定合理的竞争性采购评价监督措施等。
激发军品市场活力完善军品市场退出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是规避风险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军品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为提高装备的采购质量,避免军品市场的过度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应建立长期高效、整体协调、完善配套的军品市场退出的评价机制。由军品市场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武器装备承制单位制定业绩评定标准。同时该部门还要负责搜集承制单位近期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同类产品或劳务合同的业绩信息,依据制定的业绩评定标准,对承制单位的业绩信息进行评定,得出承制单位履行合同的业绩等级或履行合同的信任度。对业绩等级和信任度低的企业,责成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对多次评定结果都比较差的承制单位可要求其退出军品市场。同时可建立业绩查询信息系统,将评定结果录入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中的全部信息资料可由军方与政府负责国防科研生产的机构共享。
规范军品市场秩序加强装备采购政策法规建设
建立和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国家、军队有效控制和管理军品市场的必要手段,也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军品市场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修改和清除政策法规中不合理的条款,避免出现政策重复矛盾的问题,减少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的法律制度障碍。二是要尽快出台急需的新法规政策。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明确军地双方在军品市场中的职责与权利,民营企业可以承担的军品任务范围,承担军品任务的比例,以及必须进行开展竞争性采购的军品种类等内容;从制度上对装备承制单位退出军品市场的程序以及退出后的义务与责任进行规范,从市场准入和退出两个方面对军品市场加强管控,维护市场的稳定。同时要成立单独的执法监督机构,把执行主体与执行监督主体分开,以保证政策法规执行的公正性。■
(作者单位分别为装备学院和空军装备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