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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英语“一年多考”的两难问题分析

2015-01-09郭光明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4年10期
关键词:高考对策

郭光明

摘要:英语科目“一年多考”是我国高考领域即将启动的重要改革,它有利于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现状,减轻高考压力,促进高考公平。然而,这一改革的实施面临着诸多问题的困扰,文章分析了“一年多考”在考试组织管理、命题实施方式以及成绩表达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两难问题,并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的建议,希望能对改革方案的制定有所参考。

关键词:高考 英语科目 一年多考 两难问题 对策

自高考制度建立以来,我国高考总体上实行的是每年一次高考,且各科考试都是一锤定音,这容易造成考生心理高度紧张,加上生病、生理期反应、粗心大意及个体突发事件等各种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每年总有部分考生因为发挥失常致使高考成绩和平时成绩差距过大,造成终身遗憾。为缓解高考压力,减少偶发情况对考生的影响,提高高考公平度,国家多年前就开始酝酿高考“一年多考”的政策。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的设想以来,有关外语等科目实行“一年多考”的政策性意见先后被列入《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目前,教育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包含英语科目“一年多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这些步骤表明,高考英语科目“一年多考”的改革脚步已经越来越近,社会各界对于改革的到来也充满了关注和期待。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一高考改革的实施目前还面临着若干两难问题的困扰,要使改革顺利进行,必须首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权衡。

一、考试组织管理:统一高考与社会化考试

为体现高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高考安全,现行高考采取了行政性的统一高考模式,其组织管理非常严密、细致,每次高考都堪称一次全社会总动员。2013年5月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政府应急办等20个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在高考期间,省招委要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由此可见,这种行政性统一高考涉及的管理部门非常多,在确保高考平稳安全的同时,考试成本和占用的行政资源也相当巨大。基于高考的地位和影响,在“一年一考”的情况下,社会对此尚能承受,但改为“一年多考”后,如果仍然采取目前的统一高考组织形式,行政资源的调用和考试成本的上升将成为一个尖锐的问题。对此,有关这一高考改革的文件几乎一致提出了“探索社会化考试”的设想。

所谓社会化考试,实质是指考试组织管理的社会化,考试不再是行政部门的专利,只要是行政授权的非政府社会组织都可以行使考试权力,行政部门放弃对考试的全部包揽,除了考试监管权外,其余的服务性项目全部由社会组织承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真正的社会化考试,是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由招生学校自主认可,学生自由选择参加的考试。如果按照这一概念,对高考英语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确实可以回避统一高考模式下的成本和行政资源占用问题,但与此同时产生的最大问题在于,目前的统一高考模式下,即使组织20个政府部门一起齐抓共管,还无法彻底杜绝高考中的作弊行为,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后,随着政府部门的退出,高考监考、试卷安全、阅卷评分等考试组织和安全监控机制将难以做到像统一高考那样完善,这就更容易出现舞弊现象,使高考的公平性难以保证。在一些国家,社会化的高校入学考试一般都由专业化的独立机构来承担,如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日本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等。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还没有发展起这样的社会化考试机构,除了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等带有行政职能的考试管理部门,还没有一家社会机构能承担组织高考科目社会化考试这么复杂的过程,一旦推行英语社会化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很可能难以保证。另外,社会化考试中考生成绩的使用权应该在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而我国目前的高考录取总体上仍然是计划管理下的集中录取模式,并未完全实行高校自主招生,英语作为高考必考科目,其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而不仅仅是高考录取的一个参考,这表明,高考英语科目实行真正意义社会化考试的制度前提还不具备。

权衡上述两种考试组织管理模式的利弊,笔者认为:从长远看,为理顺高考与教育的关系,社会化考试是一种必然趋势,它不但有利于实行部分科目“一年多考”,还有利于教育、考试、录取三者分离、各司其职,实现良性互动。但在目前阶段,由于多方面条件尚不具备,考试社会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英语高考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不能完全脱离教育管理部门进行,而应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这类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来承办,这样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在考试管理方面,可以参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模式,首先实现考生报名等环节的社会化,随着配套条件的完善再逐步推进其他环节的社会化改革。在未来的改革中,也可考虑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地方教育考试院从教育管理机构中剥离出来,改为独立的社会化专业考试机构。

二、命题实施方式:入闱命题与建立题库

从试题的保密需要出发,目前全国及各地高考命题无一例外地采取了入闱命题的形式,即在考试前临时组织命题教师,集中在与外界隔离的场所进行命题。这种命题形式的特点是:命题教师在考前临时确定,从入闱开始到考试结束之前严格与外界隔离;只为当次考试编制一份正卷和一份副卷;封闭时间较长,通常超过一个月。在具备保密性优点的同时,这种命题形式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是抽调骨干教师长时间入闱,会对有关学校教学工作产生不利影响,造成部分命题教师难以聘请,同时仅为本次考试的各科课程命制两份试卷而长时间封闭大量人员,命题成本也很高;二是由于入闱人员、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命题的整个操作过程以少数命题者的经验为参照系,对试题难度、区分度的把握多半取决于少数命题者对考生水平的主观估计。在每年一考的情境下,这些缺点尚不构成太大的影响,但改为“一年多考”后,问题则将成倍放大。因为“一年多考”的背后是一次录取,如果各次考试的试卷在难度、区分度等方面不能保持稳定,将使考试成绩没有可比性,进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合理性。针对这一问题,有的专家认为“一年多考”的高考英语应采取建立题库的形式进行命题。像美国的托福考试、中国的对外汉语考试等,都是通过建题库来解决这一问题的。endprint

在教育测量学中,所谓题库是指以教育测量理论为依据,按照一定的规范编制、收集的有相当数量和较高质量、附有描述试题性能的各种参数,并经过分类编码的试题集合。一个完备的现代化题库还拥有计算机题库管理系统和试卷生成系统。具体地说,在建立题库的过程中,每道试题需要经过精心编制、反复推敲、评审筛选等严格手续才能入选题库,从而确保了题库中的试题有较高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试题的测试性能,入库试题还要经过试测分析,附上标准统一的测量参数。最后的试卷生成方案,又是根据教育测量理论建立的,这使得不同试卷在难度、区分度等方面的一致性具有可靠的保证。因此,建立题库的命题方式确实有利于克服入闱命题的缺点,实现命题科学化,把试卷测量特性的一致性建立在科学分析和实证的基础上。然而,在解决试卷测量特性一致性问题的同时,建立题库的命题形式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为高考作为一种高利害的选拔性考试,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对于中国的基础教育来说,更是名副其实的“指挥棒”,由此形成的应试教育模式可谓根深蒂固。一旦高考命题真正采取建立题库的形式,“题海战术”现象势必愈演愈烈,题库的安全性也很难经得起复杂社会环境的考验。同时,建立高考题库需要有稳定的专业组织和专职人员,需要数量极大的有效试题,且试题必须经过非常严格而复杂的程序才能进入题库,如此复杂而艰巨的命题工作,在目前的分省命题体制下,仅凭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力量将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很显然,在“一年多考”的情况下,两种命题实施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陷,因此,单纯采取其中一种方式,难免顾此失彼,要兼顾两者的优点而克服其不足,就必须将两种命题实施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笔者认为,未来可以设想的模式是,以建成的题库为基础,在考前短期入闱,进行试题二次改造和组卷。这样既可以依托题库技术保持不同试卷之间难度、区分度等测量特性的一致性,又可以避免因题库中的原题外传而产生的“猜中试题”和泄题等现象,同时也可以缩短命题教师入闱时间,降低对有关学校的教学影响和教师聘请难度。由于建立题库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为克服各省(区、市)题库建设力量的不足,降低题库建设的成本,同时增强题库来源的广泛性和安全性,题库建设必须打破目前的分省命题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

三、成绩表达和使用:计分制与计等制

目前,英语作为各省(区、市)的主要高考科目之一,其考试成绩是以计分制的形式呈现的,在高考录取中一律计入高考总分。在有时仅以一分之差定胜负的高考情境下,学生和家长在考试成绩方面必定是分分计较。实行“一年多考”后,虽然考试机会多了,但对于考试成绩,在不少学生和家长眼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很难觉得满足。如此一来,在“一年多考”的情况下,如果仍然采取计分制的形式,将会造成学生不断考试刷分,从而加重学习和考试负担,这与高考改革减轻学生负担的宗旨相违背。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有专家建议,应将高考英语成绩由“计分制”改为“计等制”作为“一年多考”的配套措施,即高考英语实行“一年多考”后,不再计入总分,而是以等级形式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由高校对英语等级提出要求。

从客观上分析,高考成绩“计等”确实比“计分”更能减轻学生的负担。因为在“计等制”下,学生一次性考到最高等级,肯定就不会考第二次了。感觉发挥正常,很难再跨越一个级别的学生,一般也不会再冲第二次。而且采取“计等”制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会对英语等级提出不同要求,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所想报考的学校来确定要达到的英语级别,这就可以对学生进行有效分流,避免所有考生都拼力去考最高等级。但是,实行“计等制”也可能导致一些新问题。首先,“计等制”对一些偏科的学生不利。对于英语成绩突出、其他学科较弱的学生来说,他们的优势学科成绩不能计入总分,势必严重影响其在高考录取时的排名,使原本可以达线的高校变得遥不可及;而对于其他科目俱优、唯独英语欠佳的学生来说,在“计分制”条件下原本可以通过总分弥补考进理想的高校,实行“计等制”后,可能会因为等级不够而失去报考机会。其次,“计等制”在外语类院校和专业的录取中区分度不够。对于外语类院校和专业来说,英语高考成绩是其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如果仅将成绩粗略分为几个等级,则不能精确区分学生在英语水平上的差异,不利于专业人才的选拔。再次,“计等制”可能造成英语学科在中学教学中的地位下降。英语成绩实行“计等制”后,二本以下的高校一般不会设定较高的英语等级门坎,众多非重点高中学校为了追求高考达线率,有可能轻视英语教学,转而重视其他计分科目。

笔者认为,高考英语成绩最终采取何种表达方式,主要取决于英语在人才培养和高考选拔中的地位界定。大多数学生苦学英语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在现实中却很少能用到,除了少部分从事英语教学、对外交流以及科学研究的人对英语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外,大部分人并不需要太高的英语水平。这一情况决定了,英语科目在高考选拔中的总体地位不必过高,高考录取对英语成绩的要求总体上也无需达到“分分计较”的程度,所以,笔者认为,“一年多考”下的高考英语成绩应以“计等制”为宜。对于外语类院校和专业,可通过英语加试的方式弥补区分度不足的问题。同时,在英语成绩的使用上,也可以对不同专业进行区别对待,如经济、外贸等专业可以提出较高要求,并对英语成绩高出要求的考生进行加分投档和录取,而中国古典文献、历史、美术、中医等专业,则可以适当降低要求,这样,既可满足不同专业对英语科目的差别化要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部分偏科学生的不利影响。

总之,高考英语科目“一年多考”的方向是对的,改革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很正常,不能因为改革可能存在问题,就不去推动改革。但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一定要充分考虑高考改革的复杂性,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对改革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权衡,并在配套措施方面下足功夫,力求使方案制定得完善些。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郭振玲】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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