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南》之政策解读(一)
2015-01-09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开展挂牌督导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5月4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要求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布局情况和在校生数,从督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督学责任区数,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应控制在20所以内,并应覆盖所有中小学校,确保督导工作质量。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
2012年9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督学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为每一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以标牌形式在校门显著位置公布责任督学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并组织责任督学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经常性监督与指导。
什么是挂牌督导?
挂牌督导是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标牌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督学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主要督导事项),并组织责任督学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的经常性监督与指导。
如何认识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政府要建立起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这也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国家强化教育督导的地位和职能,强化监督监管制度化和常态化的重要部署。
二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健全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的有效途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要增强教育督导的开放性。教育督导应该由相对封闭走向开放,督导学校的标准、内容、方式、方法等需要公开和透明,督学的来源也需要拓展到教育系统外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要转变教育督导方式。挂牌督导制度要求责任督学深入学校广泛开展经常性督导,有利于推动督导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要增强教育督导的专业性。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就必须要健全与之相配套的督学遴选、聘任、培训和管理制度,促进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发展。
三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服务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就是在政府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之间和学校与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之间搭起了一个联系、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把对学校的经常性监督、指导落实在工作的第一线,拉近了督导与学校、与教师、与学生、与家长、与社会的距离,有利于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有效协调与解决;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工作情况和师生的发展状况,监督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和教师的健康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幸福成长和发展。
■ 编辑 吴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