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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改革应建立四大体系

2015-01-09刘海洋

国防 2015年11期
关键词:动员军民国防

刘海洋 胡 博

习近平主席指出,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国防动员必须以此为引领,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举措,着力构建运转灵敏、广泛凝聚军地合力、全面适应军民融合发展需要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

一、建立融合顺畅的领导体系

调整现行国防动员系统组织领导关系和结构,形成军地各领域各部门密切衔接、上下贯通、顺畅高效的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

一是动员职能明确。在动员职能划分上,政府与军队实际上是一种供需关系,即“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目前,亟须解决军地分工交叉、机构设置错位、军方包揽过多、地方职能弱化等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科学划分责权,使“提供需求”成为军队常态工作、“落实需求”成为政府应尽之责、“连接军地”成为动员基本任务。为此,应对现行国防动员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人民武装动员由国防部统抓,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国防教育、经济和信息动员交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管,军事需求由军队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军地各级自上而下对应抓落实。

二是动员体制顺畅。现行动员体制主要立足应战需要,将国家和战区层面的交通战备、人民防空、信息和国防教育等动员组织设在军队,省以下相应机构则设在政府部门,这种上军下民、建管分离的管理体制不利于相关领域军民融合建设落实。应按照事权划分原则,调整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以政府为主体、军队协作配合、上下贯通一体的动员建设管理体系,从而理顺领导关系,畅通管理渠道,强化政府责任。

三是动员机构实体化。根据政府和军队系统履行国防动员职能和协调落实军民融合建设实际需要,以国动委组织体系为基本框架,采取专兼结合、军地结合的方法,在国家、战区和各级政府调整并设实相应办事机构。国家层面应设立军地联合的综合统管机构,与国防动员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组织都应纳入国动委成员单位,并设立或指定协调组织和联络人员。战区应建立与联合指挥体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实体办事机构,也可作为国家国动委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辖区动员准备与实施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按照军地互补、岗位互设、人员互派、合署办公的方式,建立以政府力量为主、军事机关配合补充的办事机构,通过机构上的实体融合,保证军民融合建设的有效衔接落实。

二、建立刚性规范的保障体系

坚持用法治方式推动融合建设,加快构建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适应的国防动员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健全顶层政策法规。修订完善《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制订涵盖军地各领域的国防动员法律法规,调整与军民融合发展相矛盾的行业法规章程,尽快出台国家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导政策和规划计划,规范军民融合发展与国防动员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内容要求,为加快实现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依据。

二是完善军地配套法规。按照系统完备、相互衔接要求,制订完善与国家顶层政策法规相匹配的军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进一步明晰各级军事机关、政府机构和行业组织在国防建设中的责任义务和权益保障,依法强化军民融合建设的军地协调和联合监管。

三是制订军民融合相关领域标准规范。研究制订《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目录》《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面向社会公开项目清单》《国防动员补助补偿办法》及配套标准和管理措施,刚性约束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军工生产和军队保障开放引入民用资源和技术的组织与实施。

三、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行体系

以完善的制度机制保证国防动员工作顺畅运行,形成军地协调一致、合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要明确各级职责。将党委总揽落实、政府主导落实、军事机关辅助落实、动员机构协调落实、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职责逐一细化固化,建立军民融合项目落实责任清单和绩效考评、问题追责等制度,促使各级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落实军民融合建设任务。

二要衔接军地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国动委桥梁纽带作用,统筹衔接军地建设规划体系,从源头上整合军地资源,力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军队建设发展、地方经济建设与国防基础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与重要战备设施等各层次规划计划均能做到军地兼容互补。

三要密切军地协调。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办公会议、全体会议以及情况通报、融合项目联审、工程建设联检等制度,通过定期会商、军地联动实现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在军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间,健全协调联络、需求对接机制,对资源信息、军事需求提报与对接落实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形成常态化信息资源共享和需求对接保障。

四要联合督导落实。制订军民融合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和国防动员任务目标考评标准,纳入军队领导机关和地方人大、政府联合监管范围,通过联合检查、联席考评、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评估,确保各项建设和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有效落实。

四、建立兼容互通的信息体系

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改革中的信息化动员手段,通过对各动员领域和要素实施有机连接和信息整合,全面提高国防动员效能,为军民融合建设提供灵敏可靠的信息保障。

一是综合集成,建立“一张网”。由国家国动委牵头,军地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利用地方电子政务网、军队军事综合信息网等既有网络技术资源,按照技术体制统一、接口协议规范、软件平台互操作的要求,采取综合集成的方法和“网络+”模式,整合各部门、各区域独立建设、封闭运行的零散动员网络资源,联通军地各级、链接各动员领域和对象,建成集信息采集、传输处理、辅助决策、安全保密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动员网络系统,实现动员协调控制和资源管理一体化、实时化、智能化,军民融合建设运行保障网络化、精确化、高效化。

二是信息统管,开发“一个库”。按照平战兼顾、上下通用、信息集约、动态更新要求,开发一套标准统一、分布交互、全域覆盖、层层衔接的国防动员数据库系统,建立国家和区域动员信息中心,规范数据统计内容,对各领域潜力资源、军民融合建设项目及指标等,分类别、分层级进行数据收集、存储和应用管理,实现信息集中管控和资源共享。

三是军地联手,形成“一盘棋”。采取建立网间专向通道、网关专用保密等措施,将国防动员信息系统与军队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动员潜力资源与部队建设需求对接“一键通”,军民融合信息保障形成“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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