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执法素质 提高执法效能——记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预审支队支队长 陈东鹏
2015-01-05吴斌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5年11期
陈东鹏,男,54岁,197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预审支队支队长。2014年该同志带领支队全体民警团结拼搏,顽强奋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通过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达到树立正确的预审执法理念目的,用以适应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通过制定符合执法规范化要求的执法流程、执法用语和处置预案,抓好合理操作、审核机制等管理措施的落实,规范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消除了执法漏洞。以“运行支队长督案机制”、“运行主管领导审案机制”、“运行团队协作机制”、“运行量化目标奖励机制”四项运行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通过着力于预审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提升,促进了队伍执行力建设,提高了执法效能,实现了预审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和保障。
2014全年,支队在陈东鹏的带领下共受理审结刑侦支队捕后移交人员89人,受理派出所刑事拘留人员470名,已审结419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358案530人,其中捕后329人、取保监居201人,独立负责的市局考核项目“刑事案件诉讼成效”并列全市局第一名,条口排名在全市局并列第三名。